最近才开始倾听《明朝那些事儿》这部在当年引起热议并非常轰动的小说。
听着听着,对于作者“当年明月”,我产生了浓厚的好奇,是什么样的经历促使他写出这么成功的一部作品呢?他致力于“历史可以写的更好看些”的理想,以一人之力完成了白话历史的开创,难道,他真的是一个历史老师吗?
今天终于忍不住了,打开百度进行搜索。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是一个公务员,而根本不是什么历史老师!他的工作履历包括:广东顺德海关公务员、国家环保部工作人员、隆化县副县长(挂职)、北京海关总署工作人员。这么看来,跟历史老师什么的根本不搭嘎啊。就像我之前好奇《三体》作者的时候,去百度,了解到原来刘慈欣竟然是一个水电工程师。
我发现这两位作者都有着一些共同点:都有本职工作,写作都是他们的兴趣爱好;都对自己的成名保持了清醒冷静。
记者采访当年明月的时候,对于辞职专事写作的建议,他果断否决,说:因为“知道一旦兴趣变成了工作,兴趣就消失了”。看到这里,我突然无语,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是这样,那么,那些专职的作家呢?关于兴趣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我一直觉得比较难于述说分明。那么现在就讨论一下,一个人的兴趣变成了工作,兴趣真的会消失吗?
个人认为,如果写作这个事情,是需要有一个正职工作来提供素材或者来提供灵感源泉的话,那就还是必须要有这个外在的工作的。也就是兴趣还让它只是兴趣,然后在工作中找寻素材和灵感,作为兴趣的给养。但是,如果可以靠专职写作满足生活必需,而写作又是最大的兴趣所在,也就是兴趣变成自己的工作了,这样不是也很好吗?除非是被生活所迫存了功利心了,写作的动机不纯之后,造成灵感动力不足,才会埋没了兴趣。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我又开始搜寻佐证。结果找到一篇评论中国作家协会可以拿工资的文章,在里面找到下面一段文字:“一个普通作家,靠写作是很难养活自己的,所以很多都有“正式工作”。华盛顿·欧文是律师;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和毛姆是医生。马克·吐温和麦尔维尔当过水手。杰克·伦敦淘过金。马修·阿诺德是学校督察。乔叟是外交家。威廉·福克纳成名以前,什么杂工都做过。他曾经在一发电厂当门卫,值夜班,趁值夜班的机会,他写下了最著名的作品之一《我弥留之际》。他曾在邮电局上班。”这些例子都是国外的,国内的出了刚刚上面提到的两个之外,像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是军人;韩寒是赛车手;郭敬明是公司总裁、杂志编辑、文字总监;贾平凹做过编辑......不一枚举。
那么这些有其他正职工作的作家,是不是写作就只能是兴趣了呢?如果是你,你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兴趣变成了工作,兴趣会消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