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心情不好,想着没法在现实中发泄出来,就决定在简书上倾诉一番。记得当时很快就写完了,整个人感觉就是痛痛快快地抱怨了一下。然后在睡前就将文章投稿上传了,第二天起床打开消息发现收获了挺多的阅读量和喜欢。其实这些对于有的作者来说微不足道,但对我来说,算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马上我便看了我现在发布的所有的文章,想要找出来那篇到底有什么不同。其实在反复阅读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其他的文章我都是字字斟酌,想了又想,写作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卡顿,因为想要去找到那个最适合的词,最适合的字。而在写那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几乎没有考虑太多,我只是把当时想要说的,想要表达的,用最浅显易懂的句子表达出来。
但是,一种是我想要用文字去打动读者,另一种我是用真实的感情去吸引读者。差别就在这里,这里也是为什么两种不同的文章会受到不同的关注度的原因。
我承认那些我过分抠字眼的文章读起来有些刻意和生硬。在这些文章中我用了一些生僻,并且看起来很高大上的词语,但正是这些词语将我的感情隔开了,读者没有办法直观的感受到我的情感感。如果我想要表达十分,那最后读者只能接受五分,另外五分全都浪费在了那些看似华丽的辞藻中。
而当你的感情真正足够可以支撑你写完一篇文章时,你会发现,在规定的字数里写总会感到意犹未尽。你不会去想要用什么字,什么词,什么句子,你只会按照你心里的声音,用最真实的语句去表达你的想法。这时文章不再是你的目的,而只是你的工具。
我在简书上看见很多人坚持日更,其实我也不是说这种做法有什么错,我只是觉得这样写出的文章很少能够拥有饱满的感情。因为这样,写作变成了一种任务,失去了它的意义,你可能会变得反感和抵触。
“灵感”是一个作者最宝贵的东西,那“灵感”又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它就是在你感情最饱和的时候出现的想法,当“灵感”突然迸发,是带着你的感情一起,这时你才会觉得笔下有写不完的文字,有表达不尽的感情。
记得之前看过胡适先生的文章《建设的新文学革命论》,内容主要是倡导新文化运动,推崇白话文。但其中“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的观点让我思考很多。胡适先生指出,白话文之所以能产生文学,就是因为有感情,更贴近生活,而若用文言文,那便是用千年前的文字,表达今日之感情,是万万行不通的。变通一下,这与我想要表达的极其想似,或者说,就是胡适先生的这篇文章点醒了我,我觉得每一个真正想要写文章的人都很有必要去读一下这篇文章,从里面或许你们能够找到一些突破。
看到这里,你知道什么才是一篇文章的灵魂了吗?你知道到底是什么将你和读者分开了吗?若是懂了,我想你的文字也会有生命有感情,并且能去感染每一个阅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