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都要有点爱好,能够支撑的一个人孤独时候的寂寞,才能够称之为灵魂深处相伴一身的真爱好。
也似乎,有了与众不同的爱好,在一群人里有那么一点不同,才会让大家觉得原来你的灵魂还有那么一点点丰富。
连给孩子报个兴趣爱好,也大都考虑容易表现上台的,例如跳舞唱歌弹小件乐器,钢琴之类的不太容易上台,考虑的也就少了。
默默无闻的内涵,看书,写字,画画,似乎都变成不太讨好的一种特长,因为总不会有人让你去表演,而且花费的时间又多,成效也慢。
人人都喜欢热闹繁华,都想要大展光彩的一天,返璞归真的内心爱好,慢慢都越来越少了。
小的时候,练过四年的毛笔字,每天晚上老老实实站在大方桌前两个小时,描摹着一笔一划,冬天天气冷,屋子里没有火炉,经常手是僵的,墨是凝的,写出来的笔画是有些抖的。而夏天呢,手心全是汗,滑腻的捏不住毛笔,墨汁也经常滴在白纸上晕染出一大片墨团。那个时候,不觉得,也不认为自己在坚持什么事情,没有宏大志愿,只是单纯的一天天这样做,就累计了一个四年。
这四年,没有给我什么所谓的一手好字,只能说是在上学时候算是端方笔正。心性什么的,有没有太大的变化,因为本身就是一个很能忍得住的人。只是现在想起来,当时那种枯燥中,也有一丝甘甜,被人赞一句那一撇一捺写的好,内心万种得意,恨不得把脸对着天。
至今未变爱好一直是看书,看多了就有写的欲望,想写的时候写一些不成篇的,蔓蔓然的随心而走。
爱好且太早于看书的人,内心情感总是过于丰富,敏感,容易曲里十八弯。
人从书里乖,只是有时候有些太乖太懂理让,让现在的我徒增了一些弯路,称之为经历。
现在所看的书,和以前所看的不可同日而语,小说什么的不怎么看,以前竟然看苏格拉底,现在也不看。
只是想安稳活在现世,用内心只有自己知晓的一部分倔强,去保留一直以来可以让心静下来的爱好。
成功的文学大都有过于的伤痛,写的时候也会剜心刻骨,点击率也会翻倍,引起共鸣,因为用了心甚至于心内流了血。可是好怕那样掏心挖肺的表达,整个人就像被掏空,木呆呆的失去情绪表达。更喜欢平静的时候,譬如此刻,写出来,不让自己痛,也没有泪流,就觉得简直不能再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