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下雪之前嫁给你(壹)

前言

这几年住在上海,我每天下午去接孩子们幼儿园的时候,都要开车走过桃江路。

和上海市中心其他小马路一样,桃江路也隐藏在几乎可以合欢的法国梧桐的绿荫里。路上开了些很有姿调的小店。

和其他小马路不一样的是,桃江路在衡山路和乌鲁木齐南路中间,两三百米的那一小段,是青石块铺的,车开上去,有点晃,孩子们很喜欢。

老上海话里,把这种路叫成“弹硌路”,微妙维俏很形象。据说八十年代之前,上海老市区里面有很多这样的路,现在大都消失了。连宋庆龄住的这条桃江路,也是后来为了怀旧又重新翻修的,很经典,亦如几个世纪前的欧洲老街,却有东方的美感。

正是因为有这段今天已经很少见的“弹硌路”,桃江路变成天然的婚纱影棚,从冬到夏,甚至下雨刮风,都会有新人们在路上拍婚纱照片。

每天放学,开着车接了孩子们从摇摇晃晃的“弹硌路”走过,透过车窗,大声数着路边美丽的新娘,成了孩子们放学之后的开心一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哇,今天比昨天多一个新娘。”

新娘总是美丽的,各种样式美丽的婚纱,盘好点头发还带着绢花,化了细细的妆的脸,回眸转身,千姿百媚。这些或者那些的小细节,都被陪在一旁的摄影师定格在相机里,沉淀成了一辈子的回忆,完美无瑕的回忆,全都是幸福。

可是……

那个长着青春痘,在打光的小男生;那个染了一头紫发,正在拼命扬落叶的小助理;婚纱拖在地上染上的泞泥;身高不够,踩上去的塑料泡沫;还有那个鼓鼓的,被穿的脏兮兮,一喊停马上会披在新娘美丽的裸背上的棉外套……

这些也都是存在过的事实啊。只不过,相对幸福而已,它们是瑕疵,没有资格框进相框里,他们在相框外面纷纷就义,然后再经过很多年如水一般的日子,时时冲洗,终究会被我们慢慢地忘记。

这有点像我们的婚姻,不是吗?

每个人看到的,记住的,不会磨灭的,只是那个被定格在人生制高点上的婚礼。

很多年很多年以后,我们只能记得那一天,穿着最美的婚纱,化着最美的妆,走向骑着白马的王子,然后一起奔向最大的城堡,喝着叠成山的香槟。

可是……

当日高跟鞋的刺痛,娘家舅舅的失控,伴娘不屑嫉妒的表情,喝出木塞味的葡萄酒或者吃出了头发的菜品……都会随着时光渐渐的淡去,消散在风里。

人生不仅仅一场盛宴,婚姻更不是。那些记性太好,不懂得放弃的人,往往过得都不太幸福。

郑板桥的幸福智慧是:难得糊涂!时至今日,现代人的婚姻幸福法则却是:难得一辈子都能坚持糊涂。

幸福的婚姻总是相同的,算不清楚,糊里糊涂,就是幸福。

一。

如果吃货们有朋友经,大概应该是这样的吧?

有的朋友是家常菜,永远就是那几道,但是百吃不厌。

有的朋友是火锅,无论煮了什么,味道只能分出红锅和白锅。

有的朋友是时髦外国餐厅,每次都会莫名其妙的花好多钱。

有的朋友是咖啡店,不管饱,只是为了消磨。

在餐饮业竞争达到白热化的今天,差不多几个月,商业中心的餐厅就要换一轮。很多次,吃好一间餐厅,拿了门口的名片,心说下次再来,然后就没下次了,甚者不给你机会说“再见”。

可人生中,总有一种朋友是独家秘制的路边摊,上下左右,为我独有。不变的味道,不变的做派,连桌子上落的油灰,都是不变的形状。我在这里,我永远在这里,你爱来不来,来了也随便!吃完钱放碗里,找零随意。

对我来说,方立就是我那个恨的牙根痒痒,想的心肝痒痒,三年不见一回,每见必要浊酒秉烛,聊到天亮的“路边摊”朋友,因为在我们彼此的往昔里,有过太多的往事凝固在一起。

我曾经给方立说过我的“路边摊”理论,这让有洁癖的方大小姐嗤之以鼻!她歪着头徐徐地说:“可是,对我来说,你是我珍藏良久的一颗琥珀。在很久很久之前,一大滴松香滴下来,把你封印进去。从此天长日久,恒久不变,几十万年过去了,你还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话说,你是在被封进去之前,是想做只苍蝇,还是做只飞蛾?”

我记得,我当时说:“方立,我明白了,为什么你能做我的朋友,因为你的脑回路有点与众不同。”然后我们两个一起放声大笑,犹如银铃。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物种,尤其是女人,越是亲密,越是深切,越会相互奚落。好像是彼此挠痒痒,挠到痒处才会尽兴。

算算,我其实已经几年没有见方立了。依照方小姐立断的个性,联系也是少的,偶然有消息,基本上字比千金。

全天下中年人的生活,就一个字:“忙”。

工作,家庭,孩子,老人,朋友,同学,社会活动,婚礼,葬礼……无论做什么,都一定要本人到场。

最近,在给孩子们讲大闹天宫的故事。小的时候读《西游记》,我最羡慕的是大圣石猴,可以长生不老,然而现在最想要的却是猴毛拔下来一吹,分身有术。

长不出猴毛,分身乏术的我们,在匆匆忙忙的人生中,渐行渐远,亦渐渐模糊。纵然在某个时间,某个断顿的时候,想起了依稀仿佛曾经的某个人,也是依稀仿佛的看不清楚,于是稀里糊涂的就奔了下一个行程。

中年人,肥腻的不仅仅是容貌,还有灵魂。

在我生活中已经模糊很久的方立,又被清晰的提到桌面上的原因是,上周我收到了她的一封邮件。

十一月深秋的上午,阳光灿灿。我歪在整个人都能陷进去的沙发里面,喝着现磨的拿铁咖啡,打开电脑收邮件。现在写邮件的人少,不是学校公函,就是银行账单。我在一堆拼命往里挤的广告中间,瞥见方立的名字。点开,群发的一行字:

“ 我和马修结婚了。孩子明年三月出生,双胞胎,男。”

含在嘴里的那口咖啡咽差了地方,我搁下咖啡,捂着嘴拼命地咳,还是喷了一屏幕外加一键盘。

这边,我气还没有喘匀呢,旁边手机就拼命地响。我惊魂未定的转身去抓手机,碰翻了刚刚摞在茶几上,一半悬空的咖啡,新买的裸色羊绒长围巾,就此废了。

比废了围巾更让我懊恼的是,祸不双至,电话是方立的妈妈打来的。

我攥着手机,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不接是不可能的。以方老太太的做派是会一直一直打下去。我下意识的在沙发里面直起身子,深吸一口气,接起电话尽量平缓地说:

“方阿姨好,好久不见了,你好吗?”

电话那边的方阿姨完全不是往日有气无力,开口先掉泪的语气,一反常态气急败坏的吼着:“沈小艺,你给我说,方立结婚了,还怀孕了,怎么回事?”

“啊?方立结婚了?跟谁结婚了?还怀孕了?阿姨我真的不知道。我在国内好久了,我也好久没和她联系了。孩子太忙了,我忙死了,真是忙不过来。我……”

“那个人叫马什么。 还是原来的那个兽医吗?”

“阿姨,那个马修是修汽车的,不是修马的兽医。”

“哎,小艺啊,你不是说,你不知道吗?你怎么知道还是那匹修汽车的马?”

“我?……”我只觉得两眼发花,原来姜还是老的辣,不服不行。

“小艺啊,方立这个孩子,一辈子也没有什么朋友。你是她的好朋友,你不能瞒着我……”

于是,我整个上午的行程完全泡汤,一直到我的电话没电断掉,我又和方妈妈重温了一遍方立成长的艰辛历程。

电话断掉之后,我先舒一口气。

重新打开电脑,找到方大小姐那封惊天雷人的邮件,重新读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漏掉的信息。

然后我开始给她回邮件。

先开始,我用我一贯的沈氏拖沓作风,温文有礼,不痛不痒的写到:

“方立,你好。突然接到的你联系,非常惊讶。真的是出乎意料。刚刚你妈妈跟我通话了两个小时,你妈妈也是深感震惊……”

写这话的时候,我眼前已经可以看到方立翘着二郎腿儿坐在办公桌前面,穿着她深色修身小西装,端着咖啡,面对着屏幕偷笑的嘴脸。

想想我一上午泡汤的行程,想到一句话说什么来着,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删掉所有的内容,重新开始。

这次,我用她方式风格,写了一句话: “祝贺,你终究还是嫁给了那个兽医。”

其实,管马修叫兽医是有典故的。

当年方立找了马修,自己不给老妈透一点口风。我回国探家,方老太太给我打了若干了电话,让我给她汇报方立的近况。我哪里是心思缜密方老太太的对手,三下五除二,就绕了进去,我成了被击破的缺口。

是我告诉方老太太,方立的男朋友叫Mattieu。说了N遍,方老太太还是记不住。情急之下,又是我找了中文的近音字,把Mattieu变成了马修。

然后,方老太太一本正经地问,“小艺啊,这个马修,是哪两个字呀,怎么写啊?”

我晕,随便说,“就是骑马的马,修理的修。”

方老太太边记边说:“马修,马修,修马。修马?不就是兽医吗?”

从此Mattieu在方家的代号就变成了兽医。然后方家上下,为了这个问题,上下老幼,吵的鸡犬不宁。气得方立,在我还没有回法国之前,连写了两封邮件,把我骂的狗血喷头。

所谓的人生淡定,都是一颗颗暴栗吃出来的。

千古金言是:要做闺密的闺密,而不是闺密老妈的闺密。关键时刻一定要经得住考验。

写完那封一行字的邮件,回头看看地板上沾满了咖啡的羊绒围巾,我想了想,还不解恨,又加了一句:

“PS:孩子是谁的?”

然后连名字也没有属,直接按了发送,我知道以我的个性,如此犀利的话,晚一秒钟我就会反悔。

邮件发了出去,我还没有来及后悔,就收到了回复。邮箱设定了自动回复,一行法文,意思是说:“Mme BONNIE一直到十二月五号都在休假。”

“Mme BONNIE”,我喃喃着,她连姓都改成马修的姓,真真的是确认无疑的结婚了。

山水轮流转,这世界上最不要结婚的人,居然又结婚了。女人真的是善变!

(待续未完,敬请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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