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单位要认定工龄,认定工龄要劳动合同和社保流水相印证;工龄直接和你的工资相挂钩,等你老了可能还和你的退休金以及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有关。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为员工买社保,甚至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和员工签订合同,并把员工本人该存管的那份合同给回员工。
至今工作过的单位,除了国字号的,会在签完合同之后给回我以外,其他都没有。一方面是维权意识淡薄,觉得公司不给也不能跟它要;一方面是觉得当时合同没什么用,不管它;兼之不知道总有一天合同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所以毕业四年至今,有三份买了社保的工作,1509-1604,1612-1707,1801-1808,分别是汕头,广州,河源的社保。
但只有河源的拿到了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的尴尬在于,不能承认工龄,甚至不能承认这些经历。也就是说在体制面前,你有了三年半的空白期。人生有留白,给人以遐想的神秘的一部分,这我觉得也挺好。但在两年基层工作经历面前,意味着还要花时间去填补这个空缺。
于是也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