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一个事实:哈克的流浪并不美好。
原因也很简单,流浪的反面是逃离。如何定义逃离?如何逃离?阿扎尔是这样说的:逃离的唯一办法就是透过新鲜的研究,用我们的想象、我们的心和思想,去看“纹明”(被哈克篡改了)的世界。
也就是说,脱离不是逃避,而是奔赴一个新天地。因此,一切行为的后果,其实只有一个问题:脱离现境的人们,会闯出新领地吗?有足够的勇气拥抱未知吗?
好吧,今天介绍一个奇葩。真的是奇葩,奇异的花。第一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辛克莱•刘易斯。写出不朽名作,可惜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阅读;临终酗酒成性,孤身一人,客死异乡。
生前死后,荣耀凄凉,可以说是一组强烈的对比。他喜欢不断地买进房屋,却并不居住,而是反复住在酒店里。死后的遗产,最显眼的就是一个贴满旅行条的行李箱。个人财产少得可怜。
他的一生,正是不断逃离家庭的生动写照。可以说,从童年起,他就没有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家,从来没有像只“猪”安然待在家的羽翼之下。这造成了他精神上很大程度的空虚:他没有家,因此渴望有个家。成名之后,他利用手中的钱财不断买进豪宅,却并不前往居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落差?
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他渴望拥有的那个家,那个童年的家,永远不再来,永远不再有。原因很简单:时间从不回头。这是人生最残忍的真相。少有人能承受这样的真相。包括刘易斯自己。
因而,他的选择都是:不断的制造新家,不断的逃离。从象征的角度来说,他买房的行为极具象征意义。那就是:借助金钱,塑造一个自己的家。可是从内心深处,刘易斯很清楚的知道,时光不再回头,家不可能复制。所以,他根本不去居住这些豪宅,而是把它们作为一种符号摆放在那里。
** 那里**。那里,既具有地理坐标,又毫无真实意义。也就是说,空虚之上还是空虚。一般来说,真正的天才会设法自救,而不是坐以待毙。因此,在不想被真正的房屋画地为牢之后,刘易斯选择的是写作。
通过写作,创造出一个新天地。一个完全与现实中的自我不一样的自我,一个与现实重点的环境不一样的环境。这就是----“巴比特”。
辛克莱•刘易斯,一个地地道道的局外人。创造出了一个巴比特,一个地地道道的局内人:一个处处都不像哈克,但又全身上下都体现着美国人形象的人物。
正如阿扎尔指出的:《巴比特》是一种文化的产物,在这种文化下,处处千篇一律,人人彼此孤立 。人们都患上了一种病,一种集体病,它的名字叫:孤独。
就是这种叫“孤独”的病,将《百年孤独》、《巴比特》以及《多崎作与他的巡礼之年》联系了起来。在这个意义上,辛克莱•刘易斯的一生没有任何问题,那就是他作为人的一生。
他努力了,逃离了,虽然最终没有逃过命运之手。但那又怎样,这就是所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