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那年,我不喜欢这城市,我只喜欢你

那年,樱花树下。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只是我不知道,这个陌生拥挤的城市里还有你。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没有你的城市,我一点都不喜欢。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只因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所以我不甘让你就此走掉。

  “逗比”很多,“比逗”只有一个,只属于我的。

    那天,阳光很好,人潮涌动,我心跳动,因为你要来。

遇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整个世界都是浮云。因为那个人,才是你的全世界。


  在青春的岁月里,我是多么地幸运,遇见了你,所以我想和你一起永远。

                          『1』

大一的时候,吃喝玩乐便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有位资深学姐也说:大一不玩,大三悔白了头,为时已晚。

在武汉上大学,若没去看看樱花,走出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曾在武汉待过。

这是室友青的原话。

嗯,有道理,寝室四人一致赞同。

青说她有个高中同学在武大,刚好可以给我们领路,毕竟我们一寝室四个方向感都不怎么好。武大又太大,真怕迷路。有个认识的人,那真是甚好。

第一次,见比逗先生。

高高的个子,很瘦,比一般的女生都要瘦,短短的头发,白净的皮肤,清秀的脸庞,额头冒着汗珠,浅灰色的大体恤上隐隐的汗湿,他是跑过来的,刚打完篮球。

初次印象,阳光一般的男生。

“啪!”

“好久不见啊!”青一见面就是一巴掌拍在他光溜溜的胳膊上。

好疼啊,我在心里呲了一下。

“好久不见,欢迎来我们学校。”他微笑着,丝毫没有任何痛意。谁都知道青是寝室力道最大的一个。

室友纷纷跟他打了招呼,我微微笑了笑。

我这人就是这样,在陌生人面前话极少又极度羞涩,但我也会表现我的友好,只是很少用语言而已。

一路走下来,只有青和他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我们真是去早了,樱花树上都是粉粉嫩嫩的花骨朵,那么多棵树,就只开了一棵,还是在樱花大道旁的一片小林子里。

一阵清风吹过,花瓣星星点点地飘下来,粉白粉白的,像雪花。

比逗先生说:“你们可以过一两个星期来,三月下旬樱花开得正好。”

青调侃道:“那时候看樱花还要收费的啊,二十块的门票呢,而且人还那么多,你们学校可真会赚钱啊!我们只能早来了。”

比逗先生笑了,说他也很无奈,学校就是这么爱钱。

我光顾着欣赏国立武汉大学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张面孔,满腔的敬畏感夹杂着些许可望而不可即的小悲怆,每个读书人都梦想过进入到这般真正的高等学府学习深造吧,可是鲤鱼跳龙门,能有几个呢?

虽然还不是看樱花的最佳时机,但是樱花大道已是人潮涌动。

无意间转头,刚好碰上了比逗先生的目光,头一次双目对视,只觉得他的眼睛很亮,很清澈,眼神很深,深若大海。

那一刻,我似乎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叫“一见钟情”。

回过神来,意识到有些尴尬,彼此很快就都躲开了。他也是个腼腆的大男孩。

那天是2014年3月14号——白色情人节。

                              『2』

回到学校后,我才知道比逗先生的名字,他和我同姓,而且名字里还有个字同音,我突然觉得跟他好像很有缘。我是很相信缘分的。

一个多月后,在青的帮助下,比逗先生成为了我的QQ好友,是他先加我的。

对于他我确实是有好感的,但是他就像他所在的那片校园一样,神圣无比,更是我可望不可即的。不过,能够成为朋友我也是很开心的。

我们就聊了为数不多的几次,互相讨论下喜欢干什么,爱听音乐吗?喜欢听谁的歌?有没有什么推荐的等等,其实这些都是他问我的。

他说他最喜欢听陈奕迅。我没有特别爱的歌星,什么歌都听,那时一般都听苏打绿,曾轶可,许飞。

他就此断定我是小清新,难道喜欢苏打绿的都是小清新吗?

好像大家都这么觉得。他说,他也很欣赏曾轶可,她有自己的想法,她都是自己写歌。

他给我听的第一首歌是《Burning》,虽然我这种懒得看歌词的人听不懂它的准确意思,但是它的旋律很美,有种狂野的美。我也是是那种一听前奏就会喜欢上那首歌的人。后来我还把它设置成我的手机铃声。

和比逗先生真正交流比较多的时候,是在大一学期结束的暑假,我在一家精品店打工,几乎每天都会收到他发来的消息,我们会聊很多,跟他聊天发现他就是个大逗逼,可是我叫他“比逗”,因为逗逼太多了,一抓一大把,“比逗”才显得独特嘛,他竟也欣然接受了。

一开始我是喊他比逗弟弟的,因为啊,他和我同一年出生,而我比他早出生了十来天,再加上我动不动喜欢当别人姐姐。他是不乐意的,但是也拗不过我,他说过很多次他才是哥哥,然而又有什么用。

他说,他还喜欢曾轶可的《最天使》,我竟然听了整整一个假期,而且还学会唱了。说真的,我上大学之前只会唱《狮子座》,听歌和唱歌我好像更偏重于后者。

我一直有个习惯,就是十一点准时睡觉,早一分钟不行,晚一分钟也不行,比逗先生说我是大奇葩。我也承认我有强迫症。

我和他聊天的时候,总会突然消失,这是他告诉我的,或许对于之前很少QQ聊天的我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了,而他只能静静地在手机的另一端等啊等。

他会像个小孩子一样委屈地说:“怎么动不动就消失了呢?”

我只是一个咧着嘴笑的表情然后加俩字“忘了”,于是他便发来一串“敲打敲打”,我说:“不好意思啦。”我知道我很多时候都是任性了些的。可是比逗先生每每无奈的时候,总是会发粉色的猪头,那就是他对我的印象吧,但是我却是喜欢的,而且是暗自欣喜的。我们就这样聊了一个暑假。

再开学的时候,比逗先生来火车站接我,这是在我百般婉拒之后的妥协,其实我是很欣喜的。

女生就是这样,口是心非是永远改不掉的。

在QQ上,我们已经很熟了,但是现实里,我们就只见过一次面,还是没有丝毫交流的算不上相识的相识。

我问他:“你认得我吗?”

“当然认得!”他说。

我很开心的。一路上,整颗心脏都在拼了命地跳跃。

我拖着行李箱,提着我的电脑,在人来人往的在地铁口,激动又欣喜地等待着他的到来。

“嗨!”有人突然在背后拍了我一下。

我转身,是他。

那天,他穿着白色的体恤,印衬着脸庞越发地白净,灿烂的阳光下,全身都像散发着光。我羞涩地低下了头。

他接过我的电脑包,问我:“你找得到在哪里坐公交吧?”

我有些不服的说:“当然找得到!你跟着我吧。”

可是,事实却是,我带着他在地下通道绕了两大圈,又回到原地。

他只是笑着说了句:“原来你也是路痴啊!”

我不好意思咧嘴说:“有时是吧。”

其实他不知道,我当时是有多么地激动和紧张,我都语无伦次了。

他,很高。我走在他身边真是身高差太过明显,他也意识到了,问我:“你多高?”

“一米五九。”我说。

他笑了:“为什么不再多长一点点!”

我说:“我也想啊。”

“不过,这个高度也好,最萌!”

“嗯?……”

他揉揉我的头发,我愣了片刻。

对于身高,我向来无所谓的,直到遇见他才突然觉得女生至少也要一米六啊,那才算身高及格吧。他一米八二。而我们在一起就是“最萌身高差”了,我能告诉你我是很介意身高的吗?

回到学校,我们的联系比暑假里少了许多,但是我慢慢地确定了,比逗先生是喜欢我的,我在等,等他跟我说喜欢我。因为他也是个内敛害羞的人。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给我听了第一首陈奕迅的歌《好久不见》。

我竟然哭了。但还是单曲循环。

也是那晚,他便开始了“每日一歌”的普及。

我说:“你给我听了这么多陈先生的歌,我也都快喜欢上陈先生了!”

他说:“那你会不会喜欢上杨先生呀?”

……

2015年的元旦,我们在一起了。

                              『3』

比逗先生的家在地图上的最南边,我的家在最北边,武汉是我们的中点的终点。每一次放假,都是两个拥抱的点,逐渐背离而去,越来越远,开学,分离的点,再相向而来,越来越近,最后再拥抱一起。

我以前出门都是不愿意带手机的,因为我懒,我嫌重,也嫌麻烦,重要的是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人会时刻和我保持联系,手机对我来说就是除了短信打电话之外的一个隐形辐射器,可有可无。可是后来,我竟是手机不离手,无时无刻都在翻看着QQ消息的界面。

早已经忽略了自己十一点准时睡觉的习惯,而比逗先生总是会准时地提醒我“睡觉时间到了”,他也已经习惯了我准时消失,可是我已经不习惯了。因为,我喜欢他呀,喜欢和他聊天,哪怕多了一分钟,也愿意。

我们学校离武大一点也不近,虽然在武汉也算不上太远,可是最快还是要一个小时的车程,地铁坐两站还要换乘公交。但是,比逗先生每个星期都会来看我。陪我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去看电影,一起骑车,一起去图书馆。他是那种话很少的男生,别人眼里天蝎座的高冷男,可是他在我面前总是有话说。

我们第一次一起睡一张床,不明智地拒绝了老板娘的蚊香,我被咬的很惨,满脸的包,比逗先生就一只手抱着我,另一只手伸直了在我脑袋边晃来晃去,当了一整晚上的“避雷针”,第二天我才知道他一整夜都没睡。

考试忙碌周,他们学校的考试可比我们要辛苦得多,晚上九点了,我说心情不好。

一个多小时后。

手机QQ消息。他发来的。

“出来吧。”

“又在逗我玩。”

“不信啊?”

“嗯。”

“好吧,那我继续看月亮。”

后来我和室友打印完小抄回来,他又发来消息说“我好饿啊。”

我突然一惊,才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来找我了。

我立马问:“你真来了?”

他说:“你之前问的时候我又没说我没来。”

我惊跳着差点扔了手机。

我竟然让他等了一个多小时。

我问:“你在哪里?我马上来!”

他说:“你找找看。”

明显的有点不爽,傲娇的比逗先生有时候真是叫人哭笑不得的可爱。可我真的害怕他会生气,尽管知道他是不会生我的气的。

我想,那时他肯定恨死我的愚蠢了吧。我提着书包,疯了似的奔跑。他会在哪里呢?他说他在看月亮,看月亮,一般都是在宽敞的地方,那么就是操场了。

幸运的是,我果然很快就找到他了。尽管天黑了,操场边台阶上坐着的人很多,但是我依然认得出他。

当我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很惊讶,我也很惊讶。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这就是爱吧。彼此的相爱,心心相通,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有他在的日子里,每一个周末都像被鞭子抽着的奔马,过得飞快。

比逗先生来看我,我在追韩剧《Healer》,他不忍心打扰我,只好待在后街的网吧打游戏。而一向后知后觉的我依旧毫不知情。

傍晚,他问我:“看完了吗?”

我说:“看完了。”

他说:“那出来吧,我在后街。”

我:“……”

他,总是出其不意,又是惊喜又夹杂着我愧疚的无奈。

因为我,他知道了欧巴,所以他总是让我喊他欧巴,可我就是不喊,我羞涩,我还是更喜欢喊他比逗,我的比逗,独一无二的,只属于我的比逗。

其实,他不知道,他一直就是我的欧巴,让我心如小鹿乱撞的温暖的欧巴,大长腿欧巴。

遇见他,是我最大的幸运。

                          『4』

后来,我翻看我记录的那些文字时,发现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是多么的开心,就像是脸上和心里开着一朵永久不会谢的花。

我是比较内向的人,很多话我都不会说。

可是比逗先生,你知道吗?我多么多么希望,我们会永远一直在一起。我时常会想,未来的我们会是什么样的?

我会带你去我北方的家,带你去看雪,你也会领我回你四季如春南方的家。

我们还会有我们自己的小家,每天你都会抱着我入睡。每天起床彼此都互问“早安”,你可能还会刮刮我的鼻头,看着我睡眼朦胧,好气又好笑地帮我盖好被子,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你已经做好早餐在桌边等我。我幸福又心疼地看着你,给你一个大大的吻,你又是摸摸我的脑袋。

你出门的时候,我会为你打领带,你的手总是比较笨,你会穿我前一天晚上为你搭配好的衬衫,你也会陪我去买那件你说我穿着会很好看的裙子。

你那么宠我,我也要好好照顾你。就像你会为我做早餐,我也会为你做你最喜欢吃的辣子鸡。对了,你还要帮我洗碗,这是我们很早就说好的。

我会陪你听陈先生每一张新出的专辑,你也会在我写字的时候,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

我们会穿着情侣装一起去海边,捡贝壳,晒太阳,吃海鲜。

你问我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我说我都可以,都喜欢,你说那我们就各生一个好了。我说,好!你说生的女儿,要像我。我说,生的儿子要像你,高高瘦瘦,如阳光一般。我们会带着他们,去游乐园玩耍,去玩具店买玩具,去冰淇淋店吃冰淇淋……

可是。

有一天,比逗先生,你却突然地,消失了。消失在我的早就习惯了有你的生活里,没有一点点预兆,那些日子我迷上了《我的歌声里》。一旦旋律响起,眼角就开始湿润。

  “没有一点点防备 ,也没有一丝丝顾虑

  你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带给我惊喜 ,情不自已

  可是你偏又这样

  在我不知不觉中悄悄的消失

  从我的世界里没有音讯

  剩下的只是回忆

    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

    我的梦里 ,我的心里 ,我的歌声里”

你知道吗?比逗先生。你离开的那天,雨很大,风很急,天很冷。你离开的那天,离我们在一起一周年,还差四十五天。

我觉得我幸福的日子一下子就消失殆尽了,我每天都会想你,很想很想你,你说再等一年你就回来了。

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手机更加成为了对方的“替身”,你依然会给我听陈先生的歌。你说你要去听陈先生来年在上海的演唱会,抢到票的那一刻,你激动不已。而我竟然有些嫉妒他了,因为我越来越觉得你爱他,甚过爱我。

你会在Eason生日的那天,换掉你很久不换的签名“生日快乐,我的爱人。”而我生日的时候,你连礼物都忘了。你会千方百计地想着去听他的演唱会,可是你却没想着来看看这里念你心切的我。

或许,是因为你的突然离去,我小女生的小心眼泛滥到无限大。

                            『5』

因为一个人,来到一座城。

寒假,我去上海找你,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象着我再见到你的场景,我想我肯定会哭的稀里哗啦,像个被丈夫抛弃的小怨妇一样捶打着你。

可是,并没有。

人民广场站1号出口,我看到你,高兴地跳着向你招手,或许那时候我们该有个大大的拥抱的。

一路上,我高兴地连走路都忍不住蹦哒着,你说“好好走路。”

我说“我控制不了啊。太兴奋了。”

我们第二次相约,那是上海有史以来最冷的一天,真的是冷到骨子里了。

你一直牵着我的手,你说我就是你的太阳,你知道吗?我也是。

你带我去m豆巧克力世界,我看上了一盒双手叉腰的豆仔,你买了,我们俩一人一盒,你的豆仔是黄色的,我的是红色的。你知道吗,你买给我的豆仔一直放在我的台灯旁,豆子还有很多,除了跟之前的室友分了些,我一直都舍不得吃。

我亲爱的比逗先生,自从说分开之后,我们已经七个月没见了,也没联系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就此真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把自己变得很忙碌,我想这样可能就会慢慢忘记你,可是并没有,我每天都会想你。

有时候是经过校园的某个角落,我们曾一起手牵手走过那条小路;

湖边的长凳,我们曾在那里接吻;

后街我最喜欢的云南过桥米线店,你陪我去过好多次;

……

学校旁边的电影院,你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去过的。

不是电影不够好看,不是故事不够感人,只是,我的身边没了你。

我总是想象着你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出现在校园的路上,彼此对视一笑,你揽我入怀。这或许就只是我的幻想,我改不了的幻想。

现实总是残酷的,感情也是残酷的,我们,或许就真的错过了。

对不起,我的比逗先生,没能在你最需要的时候陪在你身边,没能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给你安慰,给你温暖。真的,很抱歉。

这些日子你也过得很不好吧,就像我一样,我相信肯定是这样,因为,我能感觉得到。

微博里说,一生只谈三次恋爱最好,一次懵懂,一次刻骨,一次一生。你就是我的刻骨,你的出现,惊艳了我的青春。

但是,你知道吗?我也希望你是我的一生。

我会想念你,在梦里,在心里,在所有你在或不在的日子里。

我不知道这些文字,我写了多久,只是光顾着沉浸在有你的回忆里了。其实我真的很怕写你,写和你一起的故事,因为一写就停不下来了。

比逗先生,也许某一天,你也会看到这些文字,那么请记得,我只是希望你知道:

  这一刻,我很想你。

  我,最最亲爱的,比逗先生。

——

你说过:很遗憾每个暑假我们都不能一起过情人节,因为我们都要回家。

我说:是啊,好想和你一起过七夕。

你说:没事,只要你想过,每天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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