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

我在漠北经营着一家客栈,不大,平日里也不是天天能见到人。漠北实在是荒凉的很,若不是惹了官司我也不必逃到这三十里无人烟的地方。

这地方也有好的地方,这里的酒烈得能让心脏都化为灰烬。人活一世,总会有个改不了的毛病,我嗜酒如命,这里的酒实在得我的心。我也曾讨了个酿酒的方子,只是不管试多少次我酿的酒总是少了股滋味。

来这里歇息停脚的都是些五大三粗汉子,也不讲究士子那套衣冠楚楚的道理,多是打着赤膊露出身上隆起的肌肉和巨大的伤疤,有人还刺着古怪的刺青。我不爱饮我酿的酒,可这些汉子反倒偏爱这酒,赶上两天的路就为了一壶酒的不少。

这里是有名的流放之地,这里的人也尽是些亡命之徒,女人、小孩和书生在这里是珍稀动物。“女人只敢看看,小孩得当珠宝,书生也是祖宗。”有个新来的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逃犯两只手抖得碗都握不住,只能低着头啜着桌上碗里的酒。“他娘的,疼!真疼!”他突然抬起头嚎了起来,“老板娘,再来一碗酒!”

我没搭理他,我的注意力在一个刀客身上。客栈里出现刀客不稀奇,可今日店里坐的这位是个女刀客。

这里来来往往的也不乏江湖人,我也不是没有见过江湖女子,只是使剑、使鞭、使毒的见多了第一次见使刀的女子未免惊奇。

剑客行侠道,刀客多娟狂。这女刀客通身气质冷锐,若不是她目光触及自己佩刀时露出的狂热,我还以为她是个刺客。

有时候衣着不太能分辨一个人的身份,倘若只从外表和衣着看,这女刀客更像是误入这苍凉大漠的闺秀。她身着淡青色的广袖萝裙,脸上还上着精致的妆容,仿佛只是来赴一场约会。她坐在正对客栈大门的位置,正襟危坐,直直的看向黑纱外的大漠。

我知道她在等人,一个江湖女子作这般细致打扮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出嫁,一是赴死。这里,不是举办婚礼的地方。

那新来的逃犯还在叫唤:“老板娘,拿酒来!老子有钱!”

“吵死了。”说话的是个在喝酒的刺客,他已经在客栈里住了三个月,平日里只坐在角落喝酒,除了进店那天说的住店二字,我就再也没听他出过声。有时我会突然发现他用犹疑的目光审视我又很快收回。

那逃犯怏了下去,他现在也就只能嚎两句,动不了武。他趴在桌子上,一双眼睛祈求的看着我。我听客人议论过这个人,说曾是进武举的武生,在京里杀了个纨绔被判斩首,恰巧遇到靖王叛乱,趁着乱势逃了出来,一路奔向漠北。离我这客栈最近的镇子还贴着他的通缉令。说最近的镇子其实也还远着,一来一去也要两天,我同那镇子没什么交际。我平日采购物资的地方是一个由各种罪犯搭建的寨子,这新来的昨日吓哭了个孩子被寨子里的汉子痛揍一顿,打发到我这客栈旁边捡尸来了。

客栈旁边有一大块地,是这里的人商议之下划定的生死场。这里死得人太多了,这些亡命之徒突然就理解了生命的可贵,约定平日里打斗可以,但绝不能伤人性命,若有生死大仇就来这生死场一决生死。这里官府管不到,决斗也无人干扰,后来就有许多人赶来给仇恨做个了结。死得人多了,也就要有个捡尸的人,这也是一种默契,即使是亡命之徒也不愿曝尸荒野。

捡尸人就是将生死场里的尸体捡回寨子里,寨子里会有人替这些尸体处理身后事。在漠北,捡尸是每个新来的人都要经历的试炼。

这个新来的逃犯眼睛也太过清澈了,像是个不知世事的孩子,他的确是个孩子,即使被打得面目模糊也看的出来年轻的很,连加冠的年纪都未到。我提了瓮酒放在这孩子面前,他眼睛一亮,从桌子上抬起头,傻呵呵的一笑又很快板起脸:“给老子倒酒!”我一巴掌落在他的头上,他的气势又萎了下去,蓦然红了脸,转头抱起酒瓮大口喝起酒来。

这时候是正午,我这店里三个客人都没叫午食。刺客每日只要一壶酒,从日出饮到日落,吃些随身的干粮。女刀客要等人,顾不上吃饭。新来的逃犯约莫是初次喝到我这酒,新奇着,也忘了吃食。

我给那新来的捡尸人上了些饭菜,毕竟寨子里是替他给了酒食费的。那孩子竟从脖子到耳朵都红透了,别扭的道了声谢。我冲他摆摆手,找出与寨子里立得协议指给他

看。他倒是一愣,看着我不知如何是好。

是的,我不能说话。但这不意味着我是个哑巴,我是因为年轻时贪酒,喝了这天下最烈的酒,去了半条命,伤了喉,从此再也出不了声。

午后的天气燥热起来,那女刀客还是坐着不动,刺客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捡尸人醉倒在桌子上。我端了一壶酒走近那女刀客。

我坐在她对面,阻了她向外的视线,她仿佛才注意到我。我摇了摇酒壶,她一笑接过酒壶就着壶嘴便饮起酒来。我也取下别在腰间的葫芦,冲她笑笑,也饮起酒来。我正体味着烈酒灼烧咽喉的刺痛和快感,女刀客却说话了。

“你这酒太甜了。”她放下酒壶,声音是那种长时间不开口说话造成的沙哑。我没有停下喝酒的动作,只是撇了她一眼。她女刀客顿了顿,还是提起酒壶,又喝了一口,一怔。“这酒有名字吗?”

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酒壶壶底,放下葫芦,转头看向门外。马蹄声由远及近,我已经看得清马蹄扬起的沙尘了,不是一个人,是一队人马。不是女刀客要等的人,是来杀我的人。

女刀客却变得有几分痴狂,也不管那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只喃喃念着:“半生!半生!这酒可真取了个好名字。一滴甘甜,半生劳苦。何必?何必!”她内劲外溢,身上的广袖萝裙被振的粉碎,露出一身孝衣,她在地上洒了半壶酒又抽出刀,一手抓住脑后长发,一手使刀割断,纤长的发丝在内劲之下寸寸成灰。“此仇不报也罢,我自逍遥去!”她突然从死气沉沉里破茧,变得鲜活起来,“外面的人来得正巧,欠你一份情,此时正好还了。”

我看着这女刀客的模样,快意恩仇,自在张狂,这才像个刀客。她从这人间痴缠里醒悟的正是时候,情仇俱断,前尘尽散,她成了她自己。而当年的我,仇灭得不彻底,情断得不干净,从前的业,如今的果。

随着马的一声嘶鸣,马蹄声就在店门前止住,我造的业果到了。捡尸人似乎被惊醒了,但他只是转了转脖子接着睡,到底是年纪还小,戒心低。

刺客不知何时又出现了,他身材细长,其实更适合做一个书生。三个月前我知道他是来杀我的,只是他眼里的疲惫太过明显,像是一个垂死的老人,他大概不再想做一个刺客了。三个月来他没有下过一次手,越来越像是一个普通的亡命者,但背后的人不会放过他也不会放过我。

“许久不见,尚好?”我的仇人掀开门前的黑纱露出精细的纹龙金边的玄色衣角,他身姿挺拔,如庭中玉树,面若皎月,似乎还是少年模样。他笑容清浅似乎真的是和我叙旧,倘使忽略周围拔刀竖箭的侍卫的话。

我少年时是朝中重臣的女儿,他是少年天子,我父亲因权重惹来杀身之祸,满门抄斩,我却被他换了个身份藏在宫中。我本也打算终老宫中,只是他万不该杀了我的未婚夫。

我的未婚夫是个傻子,不管他曾经多么钟灵毓秀,绝代风华。他在十六岁时生了一场大病,从此人就傻了。他父亲也不过是个山野的教书匠,与父亲同窗时定下了这份亲事。我从来没有想过悔婚,只是身不由己,进宫前他已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被杀了,是天子派去的人。我请天子与我共饮,杯中是最烈的贡酒下着最烈的毒。我去了半条命,毁了嗓子,从荒野抛尸处逃生远遁漠北。

我有时会想起未婚夫傻傻的模样,那澄澈的眼睛如同琉璃。他是我半生里最甜的部分,也造就了我余生的苦。我想他时便酿酒,酿出的酒都是一个滋味,入口极甘甜,可越喝越苦,越喝越烈。这就是半生。

“不与我说些什么?”天子看起来一如既往的温和。

“启禀陛下,罪妇口不能言。”刺客替我说了句话。

天子看了我一眼,目光晦涩:“随我回宫。”我摇了摇头,递给他我珍藏的竹钗。这是我未婚夫送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礼物,也将是我送他的最后一个礼物。

先皇后诞下双子,皇家传统双子一出生就只能活一个。先皇后不忍,将其中一个孩子交给我的父亲,嘱托不求使其富贵,但求使其平安。父亲将这孩子托付给了多年求子不得的同窗,十六年后这孩子意外地得知自己的身世,于是一步步谋划将自己送上天子宝座,而曾经的天子被偷梁换柱,死在这场残酷的权力之战中。

天子走了,他最后还是没有杀我,也许是因为我已经是个哑巴了,也许是因为其他。女刀客和刺客结伴走了,一个从仇恨中解脱,一个从杀戮中解脱,自由的人总是容易产生共鸣。他们走后的第三天,我见到了女刀客要等的人。他没有带任何武器,衣着整洁,似乎安排好了一切只为坦然赴死。我将女刀客留得书信交给他,他读完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离开了。

那个捡尸的孩子似乎赖上了我,没事就缠着我,嚷着要娶个我这样的娘子,抱上三块金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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