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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又看到这样一则消息:
25日,江西萍乡一位九十岁老人仰面摔倒在路边,路人拍视频称为防止去搀扶的人反被讹,结果数人围观始终无人敢去扶。录视频者无奈笑称:“真的都不敢去扶的。”
看完视频,心底不禁涌起一股愤怒、悲哀与无奈之情,对围观者冷漠态度的愤怒,为社会频频出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而感到悲哀,更对这些冷酷现实总是挑战我们社会道德感的无奈。
看到新闻底下网友的评论:
A:南京法官说,你不撞人家干嘛去扶人?
B:很好,相关部门之前的作为带来的直接社会反馈!
C:我有爱心,但是在没有讹人事件前,我敢扶,出了那几条大新闻,法院判了路人赔钱,不是你撞得你扶什么?这句话,我都不敢扶,因为不是我撞的。
D:就算去扶,也会让同行的人录视频,不行也要抓几个路人作证。毕竟家底薄,别说被讹,就是进进出出几次法院也受不了。
E:不扶是遵纪守法。有判例现实扶了之后不能自证清白的要付法律责任。所以不扶就是不去违法,是遵纪守法。以上纯属胡扯。
F:全民皆是受害者,社会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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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时代鲁迅笔下有着冷漠无知的“看客”一族,也是反映社会最具代表性的一类人,其中最为含蓄的一句是:
于是他背后的人们须竭力伸长脖子,有一个瘦子竟至于连嘴都张得很大,像一条死舻鱼。
通过鲁迅先生的塑造,愚昧落后、麻木软弱、冷血自私的“看客”形象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国人面前,时刻警醒着世人。但历史的沧桑巨变,但似乎没有完全改变国人的劣根性,那些来自于骨子里的麻木、冷酷、无知......时过境迁,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塑造的“看客”形象在现实社会仍大量存在。
但如今“看客”形象也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有真正“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真实冷漠“看客”,也有大量在社会风气的诱导下,内心虽善,却不得不表现出“冷漠”的无奈“看客”。在扶老人这个事件中,我相信是第二种“看客”。虽然相比于第一种“看客”主观上的冷血、残酷,第二种“看客”主观上是具有善良心灵的人,只是被现实“逼迫”成了“看起来冷漠”的一群人。从这方面来说,更是反映了社会现实的悲哀,到底是怎样一个社会,会把善良的人们变冷漠呢?
先从10年前震惊的“南京彭宇案”说起:
2006年南京市民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后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判决结果引起极大争议。
该案件之所以引起巨大争议,是在于该案法官的“如果你没撞她,为何要扶她?”这样一种认定方式,法官不严谨的推论方式引起的道德多米诺骨牌式的倒塌。法官推理事实的逻辑出现了严重问题,被扶者控告扶人者,法院没有要求被扶者提供扶人者撞人的证据,反而要求扶人者提供扶人的理由。难道雷锋乐于助人,也要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吗?这根本就是一个逻辑混乱、本末倒置的判断方式,怎能让人心服,又怎能不让人心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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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代表着社会的法制,法制钳制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从这件事带来的恶劣影响远远超乎人们的预料,人们的不再敢见义勇为,害怕万一遇到无良的碰瓷儿者,分分钟被人讹个几万、几十万的;害怕本来的善意之举,却最终伤害了自己!
所以,再次遇到这样的情景,很多人会选择冷漠围观。“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普通人只想老老实实做好“本分”就行!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这个世界变了,还是人性变了?人之初,性本善吗?
碰瓷儿者的行为令人作呕,正是这群始作俑者,才引发了一系列道德危机,而作为法制评判者,不公正的评判也成了坏人的帮凶。
碰瓷儿者+不公正评判=冷漠的社会风气与人心
从种种这些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够完善,法律制度“惩恶扬善”做得还远远不够。对于故意碰瓷儿的这群坏人没有一个惩戒制度,才使得碰瓷儿现象源源不断发生。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行为,让坏人得到应有惩罚。而对于法律的评判上,更加公平、公正才能让真正地维护好社会秩序。
另外,对于许许多多的普通大众,我们还是要向善、喜善、扬善。还是那句歌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不求“见义勇为”,只求“见义智为”,保护好自己,也要记得永远心存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