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遇见,也要学会告别。

认识恩笑是在安琪的婚礼上,我乘着清早的飞机赶到F城。那时王菲的新专辑刚刚出来,被周围的朋友传的沸沸扬扬,我在一个清冷的黄昏里买了这张CD拿在手里,准备送给今天的新娘。

 她喜欢王菲多年了。

 恩笑坐在我的邻座,她看着我手里的CD,笑着问我:“你是菲吗”?

 “我是”。

 “我经常听安琪说起你,我叫恩笑,是你们高中理科班的学妹”。

  我对她没有印象,但是她的名字真好听,印在了我的脑海,我们相互微笑结束了简单的聊天。她的旁边坐着一名男士,目测很高,面庞清秀,穿着得体的西装,偶尔两人举目相望,她男友端着高脚杯的手指很是纤细,我看到恩笑眼里藏着浓浓的爱。

 安琪穿着一身露背的洁白婚纱步进婚礼现场,身后的大v字露背露出了整个后背到腰间甚至是尾骨。她比从前清瘦了许多,早就听说,为了这场婚礼她不惜一切代价减肥,她的眼睛很大,嘴角堆满了笑,父亲和她挽着臂膀走向舞台前方,当新郎说出我愿意时,我看见很多电影情节父母流泪的场面,原来嫁女儿父母流泪并不是一件矫情的事情。

 新郎不是很出众,个头不高,有一点小肚子,甚至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来的牙齿并不整齐,可是恩笑告诉我,安琪与这个男人认识不过半年,并匆匆决定了这场婚姻。令我惊奇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一个月了。

 城市里的婚宴结束的总是让人觉得太快,一个小时之前大家还在抹着眼泪为这对新人祝福,一个小时以后,酒店里来的客人都快散光了,让人心里有一种巨大的落差感,好像婚礼只是一种形式,那种被所有人关注被所有人祝福仅仅只有那么一刻,每个人都是匆匆的,匆匆见面,匆匆告别。

 安琪的几个好友,包括我和恩笑在内,我们留下来了,新郎突然提议要去Ktv唱歌,因为我同他们不在一座城市很多年,所以我摆出一副你们决定就好的样子。呆在旁边恩笑的男友突然说话了,他说附近的高铁站周围新开了一家大型的赛车场所,那时接近暮色,我看了看天空,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连忙补上一句,营业到很晚,晚上去玩会更刺激。我看着安琪和恩笑期待的眼神,我便是知道,我反抗也没有用了。于是我们开着车,安琪的新娘妆都没有卸掉,便去了那里。

 我和安琪认识的比较早,十年前在学校的广播室见到她第一面,她拿着班里的播音稿给我,我那时是校播音员,又爱参加一些活动,刚进学校就拿了演讲比赛的第一名,所以很多人都认识我。拿进来的十篇广播稿里,有八篇是同一个人写的,那个人就是安琪。我常常在广播室里都是练的自己的稿子,到后来关注到安琪的字,在每个炙热的午后,我的声音配上安琪笔下的故事弥漫了校园一整个夏天。但那些故事,至今想起来都是清凉的。

 到达目的地以后,所有男士都走向了赛场,恩笑的男友好像对这里很熟,见上一个人就打打招呼,很混得开的样子。我同安琪和恩笑在旁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安琪怀有身孕,不可能去碰这样刺激的游戏,我和恩笑伴在左右,安琪点了一杯咖啡,记得这个习惯伴随她已经很多年了,在学校时,就常常买很多袋装的咖啡,放上两包咖啡粉然后倒上一大杯水,恩笑笑着制止她,“都是当妈妈的人了,就不要再任性了”。然后把自己点的温开水换给了安琪。

 在那一刻,我看到安琪眼里的妥协,原来那么骄傲的女生,在即将为人母的时候,也会放下自己的习惯,去安静的等待新生命的诞生。

 爱,有的时候,是很伟大的。

 结束那晚的聚会,是在午夜一点,我不知道这座城市为什么这样疯狂,午夜的一点钟,到处都是人潮涌动。安琪早就困的不成样子,躺在副驾驶浅浅的睡着,恩笑依然精神十足,轻声跟我讲着刚刚路过的建筑都是一些什么地方。拿着我的手机输了她的微信号码。

 到我居住的酒店门口,我叫醒了安琪,轻声告别,恩笑蜷缩在男友的怀抱里,同我挥手,我拖着行李箱,走进电梯,去了早就定好的房间。这座城市有海,是我喜欢的,我在网站上找了三天才定到这间临海的房间,走进去,将落地窗的窗帘打开,海水在宁静的夜里呼吸着,阵阵湿气冲击着我的膝盖,我转身进去,打开房间的热水,敷上了面膜。

 那一晚,好像旅程中所有的疲惫,和这几年单身时的孤独,都在临海的陌生城市一个热水澡与一张面膜里消散。

 离开F城是在第二天中午,恩笑送我到飞机场,她一直拉着我的手,行李箱被她的男友一路拖着,走到登机口的时候,她依依不舍看着我,叮嘱我注意安全,告诉我她会去看我。我说:“你们先转身,我目送你们”。恩笑笑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一瓶水:“路上带着喝吧。”然后拉着男友转身。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满是感激。善良的女子总是有一个人来守护的。

 走到一半的时候,恩笑转过头来,冲我微笑挥手,我看着她的笑容,想起了那晚她点的温开水,是的,她就像一杯温水。清澈,干净, 适宜的温度让你感觉到温暖。

 到达A城的第三天,我辞掉了工作,背上背包,戴着单反,穿着一件棒球服踏上了丽江的旅程,我几乎和周围的游客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他们是欢天喜地的旅行,而我,却是来到这里对七年的爱情做一场告别。所以我一路很沉默,除了拍照片,便是去找小暮信里说到的地方。

 小暮是我曾经在一起七年的男友,他在旅行中和我走散,找到他时他已经去了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一辆大巴车把他撞了很远,他的鲜血铺满印在了那条街道,这是我不敢回想的过往,我只记得,我当时疯了。

 他在丽江工作 了很多年,我们靠着邮件一直联系,他是一名酒吧驻唱歌手,过着白天做梦晚上工作黑白颠倒的日子,所以常常都是我已经睡了,他还在唱歌,我醒来,他却在熟睡。唯一的联系就是每天的邮件和每个月的旅行里。那些异地的日子,我们常常将每个月四天的休假积攒在一起,然后拿着早就商量好的某座城市的车票,就这样出发。

 他在信里多次提到的那家酒吧,我找了很久,装修的并不是很精致,但里面暖黄色的灯光与复古的桌椅是我喜欢的样子,我找了角落的位置,点了一些酒水,开始环顾四周,酒吧的人很稀少,台上的歌手轻拨着和旋,眉宇间有淡淡的忧伤。酒吧老板认出了我,坐在我的旁边一直没有说话。

 许久沉默,突然就说:你还好吗?

 我看着他,眼泪就掉下来了,那个晚上,我醉的很狼狈。在满身酒气与眼泪不止的在沙发上睡着,酒吧的老板一夜没有关店,守在我的旁边。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我匆匆告别酒吧,送给了老板一副字画,那是我和小暮在拉萨时从一位挑着担子的老爷爷手里买的,酒吧老板对我说着珍重,我留给他让他最放心的笑脸,我知道我是来告别的,我或许此生都不会再来这里,所以我要留下最好的样子。

 我在离开酒吧后,去了踏往洱海的车上,这是小暮对我常提的第二个地方,我吃了两颗白色的药片,拿出包里的纸笔。

亲爱的小暮:

  见信安,离开我六年了,这六年来我做着无数的梦,梦见你和从前一样在我吃饭的时候哼着小曲儿,或者是像我炫耀今天又有哪样的粉丝给你送了花,有好几次醒来,我以为你在,伸出双手却只是触到冰冷的被角。

 从你离开以后,我再也没有旅行过,我甚至听到那些我们曾经走过的那些城市名字时,就感觉心脏要空掉,双手颤抖,而丽江也成了我心里永远的秘密,再我没有足够的勇气时,根本不敢踏出脚步去你曾经呆过的地方。

 酒吧的老板告诉我,自从你离开以后,吧里的生意差了许多,也渐渐明白,曾经你说过的那些粉丝并不是你的炫耀,而是真实的存在着,他们都是来听你唱歌的。你看,你的梦想并不是没有人看见。

 发起决心来看你,是参加了一场朋友的婚礼,这几年我一直活在深深的自责与你的回忆里,我在参加那场婚礼后突然想通了许多事情,我不该再继续的逃避了,我是该与你做一场真正的告别了。

 离洱海越来越近了,你的灵魂算是在这里深深的扎根了,在每个夜幕来临时,你应该会伴随着洱海的呼吸声守望着这个地方,亲爱的小暮,容许我再这样叫你一声,如果有下辈子,我们仍和现在一样,你爱着你的吉他与话筒,我爱着我的键盘和书本,但是不同的是,我再也不会因为想喝一杯咖啡撒娇让你去买,使得你走散。永生见不到你。

 恩笑和我再次联系时,我刚刚把写给小暮的信和我们的合照烧完,我手里拿着没有抽完的烟,瘫坐在周围的长椅上,收到恩笑的微信。

“菲,我分手了”

“为什么,你们陪伴了彼此那么多年”

“我在步行街看到他挽着别人的臂膀”

“你还好吗?”

“我在南京路口被抢走了背包,连尖叫的力气都没有,我一直哭一直哭,连回忆都消失了"

心一阵疼,将信和照片烧成的灰烬扔进了洱海里面,午夜的洱海很宁静,我把头埋进了膝盖里面,情不自禁,就哭了。有那么一刻,想要问问上帝,到底是为什么,我们的摸样都不差,为什么一生只想和一个人相守的愿望这般难。

 “珍惜遇见,但也要学会告别,整理好你们的回忆和你的心情,统统打包带走吧,恩笑,你是那么好,一定会再次遇见更契合的人。”

  我发给了恩笑这样一段话,分享了几首王菲的歌,从起初喜欢的调到后来能够渐渐读懂词,恩笑曾经说,如果那个男人值得,为他抵上性命也是幸福的,所以王菲唱,回忆还没有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不曾说出来,关系已不再。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去用生命坚持。所有臆想中的完美,都是一场梦境,梦醒了,发现自己自由自在,或者依然孤独。

 恩笑消失在了微信的那边,她的微信头像换成了另一张照,穿着纯棉的绣花衬衣,那样的绿色,像是没有见过阳光的苔藓,寂静的让人背心发凉,却也忍不住想要拥抱。

 我第一次见到恩笑那样受伤的样子。

 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王菲的歌,看了一场演唱会,参加了几场婚礼,会经常在午夜窝在沙发里,想起恩笑,这样难熬的夜晚,终是要独自去面对的,只有时间,才能吞噬这一切,没有捷径。

 居住的城市又到了冬季,只是我知道这座城市不会下雪,有太多人梦想着与一个人看这座城市的冰天雪地。

 只是,冬天到了,春天也不会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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