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很多人搞不清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个什么,甚至,就连很多律师行业中的人也不是完全清楚。
因为有人恍惚的认为,“主任”是一种职称,有这种观念的人,他们的荒谬观点可能是来自于医生行业,因为在医生这个行业,“主任医师”是正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是副高级职称,那么有人就认为,律师里也有“主任律师”或者“副主任律师”,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也有人认为“主任”是行政级别,因为公务员里面有“主任科员”,过去的体制里,机关有办公室主任,企业里有车间主任,所以好像这个词汇,又有很强的行政色彩。
还有的观点认为,主任一定不是一个高级的管理层,因为习惯力量认为,主任这个词就是代表着中层或者基层,一点也不高大上,它既不像“局长”那么过瘾,也不像“董事长”那么有派头。但实际上,主任确实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一把手”,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注意是负责人,而不是定义为“法定代表人”。为什么不是“法定代表人”,这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的性质,在此就不展开说了。
因为律师事务所的恢复重建不过将近四十年的光景,尤其是恢复早期,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还很落后,谈不上什么组织架构,谈不上什么律师所文化,不论是国办律师所转制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还是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草草攒起来的合伙或者个人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几乎就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切。
主任负责出资,负责战略,负责管理,负责团队建设,负责市场开发,负责知识管理,负责业务承办,说的这么乱,其实就只是这些事情的雏形,主任还自己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会计和司机,主任是钢铁战士,一个人的业务量可能在全所的业务收入占比高达一半或者百分之八十,这样的律师事务所一般也不会太大,十人以下的多,或者二十到三十人,这时候,这家律师事务所可能就存在着裂变的可能了,因为别看主任很辛苦,还有很多人想做呢,好像在这个行业里,不当上主任的人就不是好律师,于是就在原有律师事务所分出去,自己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梦的实现,比中国梦简单。
也有不少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并重组,或者自己发展而做大做强,在这样的律师事务所里,也存在着争当主任的可能,其实也存在着大家都不愿意承担的情况,律师总的来说是专业人士,是手艺人,大多数的律师,都还是愿意钻研法律业务,认真的做一些事情,但是主任也总是要有人来当的,不管争当的,还是真心愿意付出的人,都会这样大义凛然的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