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上了初中以后,以下两种惩罚方式成了常态:
1、儿子在自习课上下位,被班主任老师惩罚写一百遍“我不应该在自习课上下位”这句话;同样,班上的任何同学在课堂说话就被罚写一百遍“我不应该在课堂上说话”这句话……等等。
2、儿子的班主任对班里不听话的孩子,不打也不骂,就是下课不让玩,叫到办公室写作业。
有一次,班主任当着孩子的面给我打电话说:“xxx妈妈,孩子总是下课后去操场,用矿泉水瓶子练投篮,这样很危险,万一砸着人怎么办?屡教不改,我打算让他下课后到我办公室默写单词,直到他改了为止,您同意吗?”我感恩戴德的同意了,当时觉得老师真负责任。
可是,儿子不同意课后到班主任办公室写作业,请班主任老师给他一次改过机会,并答应老师以后再也不课后用矿泉水瓶练投篮了,班主任同意了,从那以后儿子真的没有课下去操场用矿泉水瓶练投篮,这种课下到老师办公室写作业的惩罚方式与我儿子失之交臂。
后来,经常听儿子说他们班上某某某被老师惩罚课后到办公室写作业,有的写一周,有的能写上一个月。
对这两种惩罚方式,家庭教育专家尹建莉老师这样剖析:经过这样治理的孩子,顽劣倒是治好了,基本上都永远不再爱学习了。
老师这样做,已完全不是为了教育,仅仅是报复心理下的滥施淫威。孩子是弱势者,他没有办法,只能把这句话写一百遍,只能课后乖乖地去班主任办公室。
成人在教育儿童中之所以屡屡采取不合适的教育方法,使“教育”变成一种破坏性行为,有两个最根本的原因:一是不信任孩子,二是太相信自己。即首先不相信儿童的本能是自爱和上进,担心不及时管教,孩子就会一路下滑;其次认为自己对孩子说的话都是金玉良言,可以让孩子变得更好。
不管老师还是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细腻体察孩子的心理,把工作做到孩子的心坎上,不要只满足于孩子表面的、暂时的服从;更不能把写作业当成一种“刑具”,惩罚性质的作业,无不说成是为了孩子,其实它的第一动因只是成人在出恶气,和教育无关。它对儿童的学习只有毁坏,没有成全。从本质上说,它只是教师或家长对学生的一种施暴手段。
惩罚性质的作业,就是弄坏胃口最有效的一招。正如“满汉全席”人人爱吃,但如果我们这样对待一个人,让他天天吃满汉全席,而且规定他必须顿顿吃够多少,少吃一口就罚多吃一百口——这样做上一段时间试试看,这个人以后再见到吃的不吐才怪呢。
杜威说“一切需要和欲望都含有缺乏”。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并认真琢磨。
反过来可以推导出,想让一个人喜欢和珍惜什么,就不要在这方面给得太多太满,更不能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或惩罚手段,强行要求他接受,而是要适当地剥夺,让他通过危机感和不满足感,产生珍惜感。同时最最重要的是让他在行事过程中伴有愉快感、成就感和自尊感——这无论在学习还是其他事情上,都是普遍适用的。
针对这一问题,哲学家弗洛姆的一句话值得家长们一千遍地体味:“教育的对立面是操纵,它出于对孩子之潜能的生长缺乏信心,认为只有成年人去指导孩子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孩子才会获得正常的发展。然而这样的操纵是错误的。”
所以家长和老师在管理孩子时,一定要小心,不要站到教育的对立面去。遇到每一件具体的事情都扪心自问一下:我是在教育孩子,还是在操纵孩子。被操纵的孩子不由自主地把心思用于反操纵上,他会渐渐变得毫不在乎大人的话,堕落,并且丧失理性和自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