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新学期的开学季,毕业以后我也偶尔会想回到学校去,在学校的时候可以多读几本书,可以多做几道题,可以多听老师多讲几堂课。而且,尤为重要的就算要多读几本书。我认为我读书只是一种养成的习惯,跟我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一样,虽然我闹钟定在了8点钟,但是我习惯8点半才起来,离开被窝。有些事情变成了习惯之后,就会自然而然的去做,哪怕8点的闹钟结束我已经醒来,但我还是会8点半才起床。
当一个朋友对我说:“你真厉害,上班还有时间和心思看书。我就做不到,每天下班我就想着玩手机看电视,然后不知不觉就到睡觉的时间了。”这个朋友在家里的小学当老师,她说她自从毕业之后,除了教学用的课本,就没有完整的看完过一本书。然后她就羡慕我能保持读书的习惯,然后称赞我很认真、很努力。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听到她说我很努力的时候,我觉得很别扭。为什么很多人都认为读书就意味着努力呢?读书跟努力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喜欢读书并不意味着就是努力。读书可以是一种兴趣爱好,也可以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读书跟玩游戏、看连续剧一样是一件消耗时间的事情。只是读书似乎需要精力更集中,并且显得更枯燥一点,但是读书真的跟努力无关。
在中学时代读书的时候,我也有一个本子抄写书摘,每看一本书的时候都认真的做笔记,看到生僻的词语会记下来,看到有意思的句子也会抄下来。每当到了写作文的时候,这个笔记本的作用就来了,为了让作文显得更有文采,就在笔记本里找了许多的词语和句子安放到作文里。有时候甚至为了用上某一个词语就特地多写一句话,有些句子根本没有理解到深层含义,也直接用双引号引用到文章中。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了高中,在高中的时候才开始慢慢懂得,一篇好文章并不是靠几个看似生僻的词语就会显得水平高,也不会因为多引用了几个名人的名言就会显得立意更高。真正的好文章是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就算看到了直接认同的说法,也可以转化成自己的语言,不一定非要引用名人名句。
所以,那时候读书有一部分是兴趣,也有一部分是功利。那个时候还没有朋友圈,没有非得没看完一本书就要发个朋友圈打个卡。但是却会在下一次语文考试的时候,把上一次读到的某个句子引用进去,虽然同学不一定知道我读了那本书,但是老师可以知道,也许就会因为这个原因给我的作文多加两分。所以,我能理解那些看完一本书就要发个朋友圈的人,我当年也同样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个好学的人,想对每个人都喊一声:快来赞扬我,我又读完了一本书。
我真正知道读书是一种兴趣的时刻,是在大学实习的那个暑假。暑假我去到我们这里的一家小公司里面去实习,公司老板给了我一张图书馆的读书卡,所以每到周末我都会去那里看书,可以消磨很多时间。
某个周末我跟往常一样去图书馆看书,然后看到对面坐着一位老人家,穿着普通的西裤衬衫,脚下凉鞋加袜子,头发已经完全白了,看起来已经有七八十岁了。他看书的时候鼻梁上挂着一副老花眼镜,手里还拿着一个放大镜。我心想这个老人家真是好学,可能是一个老学者,来这里查阅什么资料的吧。然后当我看到他看的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傻眼了。
老人家正在聚精会神看张恨水先生的《啼笑因缘》,张恨水先生是民国时期鸳鸯蝴蝶派的代表作家,他的代表作《啼笑因缘》就是一本言情小说。在之后的我还几次遇到过那个老人,他还是一样鼻梁挂着老花镜,手里拿着放大镜在看书。也许还是《啼笑因缘》,也许换成了《金粉世家》,但是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读书并不是努力的代言词了。
我读的书很杂,在初中的时候喜欢韩寒、郭敬明,我记得初中的班主任是数学老师,有一次开班会我就在下课看小说,然后书就被他收缴了。那本盗版小说还是借来的,而且另外的同学也没有看完,我去要了几回也没有要回来。等到上了初三了,这个老师还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有一天忽然跟我说要我去他办公室一下,然后他就拿出另外一本小说给我。原来之前那本小说被他弄不见了,然后他又收缴了一本,就还给我了,我在想那之后该拿什么换给下一个同学呢?
到了高中就看网络小说了,那时候看的《诛仙》、《鬼吹灯》、《盗墓笔记》,那时候看小说真是不分任何时间,上课看下课也看,在教室看在宿舍也看,我应该庆幸我近视度数没有增加。而且因为受了鬼吹灯的荼毒,我后来还一心想去盗墓,但是最终也不知道洛阳铲去哪买,加上广东古代属于荒蛮之地没古墓,只好作罢。
大学的时候才恶补名著,看了一系列的世界名著和近现代的文学,包括《白鹿原》,高中时期买了这本书,但是也是到了去电视台实习的时候,把书带过去了才看完。
在无书可读的时候,我连语文课本都看过好几遍。其实语文课本里面有许多值得看的文章,都是从好书里面节选出来的,但是很遗憾可能就因为成为了课文之后,就受到了大家的鄙弃。我至今记得初一学的第一篇古文,叫《童趣》,节选于沈复的《浮生六记》,虽时隔多年,我依然可以背出其中的几句,而后也终于找到了原著,才发现原来全书并不想节选的那么有趣,沈三白和芸娘之间的爱情让人心疼。在高中的选读课本里面,除了有名著之外,还有许多当代的经典散文。节选自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寒风吹彻》,这篇课文我读了许多遍,也是在大学的时候,才买到了原著。
毕业之后我读了好多杂书,除了小说,也包括经济学、心理学、营销相关的书,但是真正能在工作中用的上的其实并不多。而且每次看完一本书,如果我没有认真的拆书,没有认真的做导图记笔记,其实没过多久书中大部分的细节都已经遗忘殆尽。剩下的也就是对这本书的一个大概了解,跟只看过目录和简介的人相比,我知道的并不会多多少。
但我依然坚持读书,从之前买纸质书,到后来为了搬家省事买电子书。再到因为书架空空如也买来不拆的书。因为我知道,读过的每一本书都不会浪费,无论是它让我花在看书上面的时间得到了快乐,还是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我依然可以用的上。但是这一切都跟努力没有关系,我似乎也不是一个努力的人,我不会因为工作需要才去读书,也不会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才去读书。
读书并没有给我带来更好的工作,暂时也没有增加我的收入。我读书就是为了读书本身,不为其他的,如果真需要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已经养成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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