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宠儿,因为上帝也很忙,所以总有一些被上帝遗忘的孩子,生活在最底层,他们虽卑微却善良,虽可怜却不可恨。他们就像野草野花,虽不引人侧目,却一样有他们自己独特的风景,在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里摇曳着……
一 、兰安头
在我们那个不大不小的苏河镇里,兰安头可谓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上至八十岁老太太,下至三岁小娃娃,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也许他们不知道我们县的县长姓啥名谁,也不知道现任小镇的镇长叫啥名字,但一提兰安头,老太太们准会摇头叹息,小娃娃们则吓得飞快地跑掉,仿佛狼来了。
其实兰安头只是这小镇上的一个流浪汉,说得难听点就是叫化子。(据说现在的他已被大家公认为“丐帮帮主”。) 只是,他和别的叫化子不同,他从不挨门乞讨,只是遇到谁家有红白事时,会不远不近地守在旁边,等主人家宴席吃完后,随便打赏一些残汤剩水给他。
平时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小镇的街道上,东游西逛。逢集时,会捡拾一些屠夫们扔了的猪头骨,放在一个似锅非锅的容器内熬汤喝。既没看见清洗也没看见放盐,他就那样津津有味地喝着。
他一年四季几乎都是同一身打扮,永远衣衫褴褛,即使有人给了他干净整洁的衣服,第二天也必变成四分五裂。
他手里永远提着一个他自制的竹根烟袋,身上永远挂着一个用塑料桶改制的饭盒,也永远挂着一个不知装了啥宝贝的编织袋。而且他的胳膊上,腿上也会套上一些杂七杂八的小挂件,脸上一年四季都挂着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
从前,小镇没有建垃圾小屋时,他主要睡在桥下面,几十年如一日,也未见他感冒发烧,更不用说卧床不起,不能不说老天爷是不是在暗暗庇护着他了。
后来,随着小镇的发展,到处都建立了垃圾小屋,冬天的时候,兰安头便在垃圾小屋过冬了,而其它的季节依然在桥下多些。
二0一0年六月初五的夜晚,小镇遭遇了三十年来最大的洪水,许多房屋被淹,小车被洪水卷走,多家超市的副食被冲得顺河而下。
值得庆幸的是,洪水暴发的时候,人们尚未入睡,由于白天一直持续暴雨,大家也时常警惕河水暴涨,于是当洪水开始泛滥的时候,处于危险地带的人们便纷纷撤离,因此没有人员伤亡,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第二天,小镇上没有看见兰安头东游西逛的身影,于是大家纷纷猜测说:“这回兰安头被河龙王带走享福去了!”
谁知道一个星期后,兰安头不知道又从哪里奇迹般地冒出来了,依旧是那一身行头,依旧是那副似笑非笑的神情。
至于那天晚上发洪水的时候,他究竟在哪儿,恐怕只有老天爷和他自己知道。
在我的记忆里,真正认识他应该是在刚上中学时,记得有天夜自习,没有老师,不知道他几时进来站在讲台上了,他嘴里嘟嘟噜噜地不知说着什么,手里还拿着粉笔,一边念一边在黑板上写起了:
“向雷锋同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做革命的螺丝钉!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他的粉笔字太漂亮了,好像是仿宋体,一笔一画都很到位,比我们所有老师的粉笔字都好看。
我们都惊奇地看着他,那时他也不过三十多岁吧?衣服没有现在这么破烂,人也没有现在苍老,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虽然没有将人杀死,却残忍地谋杀了青春。 后来,老师进来了,将他赶出了教室。
从此,学校的洗碗处,便成了他守候的地方。同学们吃剩的饭菜,或者洗碗剩的米粒,他都收集起来吃掉。
我一直很奇怪他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从他那一手漂亮的粉笔字来看,他一定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后来,从大人们陆陆续续的闲谈中,才知道兰安头原来是个学霸。书读得好,字写得好,文章也好,而且能说会道,彬彬有礼,爱说爱笑,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学生。 老师们都已预料他将来定是上大学的好苗子,也都愿意精心培养他。
只可惜他生错了年代,在那个知识无用论,唯成份论的时代,他的地主成份,一下子将他的大学梦生生断送了。
如果他是一个平庸的学生,上不上大学又如何?无奈何他又才高八斗,心比天高,却又生不逢时,再加上推荐也无望,于是悲愤交加外加急怒功心,一下子便精神失常了。
从此,他便不再归家,只在外面四处游荡,餐风露宿,饥一顿饱一顿的,不管家中亲人如何苦苦哀求他回家,他也充耳不闻,依旧我行我素。
有一年春节,他的兄弟心痛他一直在外流浪,没有好好吃一顿年饭,就把他强行带回家,想给他过一个像样的年。 只可惜他毫不领情,竟然拿刀砍伤了他的兄弟。没办法,从此以后他的亲人看着他也是爱莫能助!
就这样,兰安头就成了小镇上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成了小镇上一幅独特的风景。
虽然他神志不清,但也从不扰民,只旁若无人地来,又旁若无人地去,一身特别打扮,一脸似笑非笑,从他的青春,渐渐走向终老。
不知道他的世界是否有悲欢离合?也不知道他的世界是否有鸟语花香?因为没有人可以走进他的世界,也许,他的那个世界也很奇妙吧?
二 、韩傻子
在我幼年时的记忆里,韩傻子这个乞讨者也是与众不同的。
据说他生下来时并不是傻子,可惜在一岁多时,因为高烧烧坏了脑子,所以才变得傻乎乎的。
他脸上永远含着谦卑的微笑,而且这微笑是发自内心的,而且毫不做作。因为他无论是面对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面对黄花垂髫的幼童,那种微笑始终如一。
他虽然也像其他的乞讨者那样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但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他手里也会拿一根打狗棒,身上春夏秋冬都挂着一个看不清颜色的布口袋。
他和任何人说话时上半身都微微前倾,仿佛随时要给人打躬作揖一般。那时候粮食相当匮乏,但是这十里八乡的乡亲们,对韩傻子却慷慨大方的很。
他到每一户人家去,人们都会问:“韩傻子,吃没?”
他若没有吃,便会谦卑地笑着说:“没吃。”
于是人们便会将锅里的剩饭,盆里的剩菜统统盛给他,他便眉开眼笑点头哈腰地走了。 若是他答“吃了”,人们便会拿碗盛一把两把的米倒进他的布口袋,他也一样眉开眼笑打躬作揖地离开。
因为都是乞讨者,自然免不了被孩子们追逐嘲笑取乐。那时候乡村的孩子也没什么好玩的,碰到有乞讨者进村,便会聚在一起跟在乞讨者后面,拍着双手又跳又笑地念:“要饭的,打担(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字?)的,打到茅坑吃稔的。”那乞讨者一听,便会抡起手中的打狗棒,将孩子们撵得飞起来跑。
而韩傻子听见了,则像没事人一样,依然含着那永远谦卑的微笑,和孩子们一起又跳又笑。
久而久之,他再进村,孩子们便不再嘲笑他了,而他,偶尔会从布口袋里掏出一些水果糖来分给孩子们吃。
这韩傻子也的确与众不同,你说孩子们喜欢他吗,是因为他不生气还分糖给他们吃。而村里的那些狗也像认得他似的,别的乞讨者进村,看见他们的狗则像疯了似的冲他们狂吠不止。
而韩傻子进村,那些狗就像没长眼睛似的,看也不看他一眼,甚至有时候他走到路旁睡着的狗身边,那狗都懒得抬头看他一眼,仿佛认识他似的,我真是觉得奇了怪了。
后来我将这些疑惑讲给爸爸妈妈听,他们笑着说:“这韩傻子呀,是天生吃百家饭的,命带六合,所以才不会惹人嫌讨狗厌。”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知道那六合是什么?
因为爸爸妈妈非常乐善好施,每次韩傻子来,妈妈几乎都会有什么给他什么,一来二去,他也和我家每个人都混熟了。 所以后来他每次来我家时,都会给我一颗糖(因为我在家最小),但是我嫌脏,开始时并不接他的,他便尴尬地笑着,尴尬地看着爸爸妈妈。 爸爸便伸手接了,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他走后,爸爸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梅,以后你不管吃不吃都要先收下,否则会让他下不了台,也会让他难过。”
那时候第一次知道拒绝也会伤人,于是后来他再给糖我时,我便高兴地接受,虽然过后依然不会吃,但小小的心里会有一丝丝温暖。
后来上学了,在路上也会碰到他,他偶尔会叫我的乳名,也偶尔会给糖我吃,我也学会微笑地答应和接受,仿佛他不是韩傻子,而是一个宠爱自己的人。
再后来我长大了,上高中了,去打工了,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他的音容笑貌,在看到别的乞讨者时,依然会不自觉的在脑海里浮现。
有次在中学群里无意中聊到他,群主说:“这韩傻子呀,的确是个大好人,曾经在我塆住了好多年,照顾一对七十多岁无儿无女的老人,为他们挑水劈柴,要来的米面都拿来供养他们,直到两位老人去世。随后他便离开了,至今不知道是已经死了还是活着?”
有同学附合着说:“这韩傻子真是好人,那时候他要饭路上,如果碰到迷路的小孩,他还会不辞劳苦地将小孩送回去,是所有乞讨者当中最有侠肝仪胆的人。”
另有一同学接着说:“这韩傻子好像是县城附近白果树的人,听说他侄子心痛他老了,不要他出去要饭,可是他不愿意打扰他侄子,就离开了,至于流落何处,就不得而知了。”
也有的同学说:“这韩傻子死了好几年了,听说他侄子找了他很久,想帮他收尸,可惜没有找到。”
时间那么长,岁月那么凉,也许他也像许许多多的乞讨者一样,沟死沟埋,路死路埋,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早登极乐世界去了吧? 只愿在天堂的他们,永远都是春暖花开! (也有人说他现在还好好地活着,衷心祝愿他老人家身体健康!晚年幸福!)
三 、冷阿梅
冷阿梅不姓冷,我之所以叫她冷阿梅,是因为在我印象中,她除了面对儿子才会露出难得的笑容外,而对其他所有人都冷冰冰的,仿佛没有温度之人。
阿梅是我小学到初中的同学,小学三年级时我们还是同桌。
阿梅长得很好看,头发黑油油的,眼睛水汪汪的,眉毛又黑又长,眼睫毛又浓又密,像一排小扇子样覆盖着她的大眼睛。
阿梅的皮肤很白,以至于她嘴唇上的绒毛看起来像是长了胡须。在我小小的心里,觉得她很漂亮。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一幅冷冰冰的样子,只是当时也没觉得她有什么不正常。
虽然我们只同桌了一个学期,但是她给我的印象,时隔多年,却依然记忆犹新。
阿梅的学习不怎么好,初中没毕业就缀学了。那时候通讯不发达,虽然我们同在一个小镇,但是因为没有联系方式,离开学校就等于失联了。
九七年春节,我从南方回老家过年,无意中听爸爸妈妈说起,对面塆的一个年轻人结婚了,新娘就是阿梅。
那年轻人一表人才,而阿梅也是美女一枚,两个人郎才女貌,也算般配。
只是这样一对般配的年轻人,命运却不济。因为他们婚后不久,塆里面便断断续续地传出了阿梅的许多不正常。
她每天什么事都不做,碗一放,就背着一把大吉他,跑到塆东头的水库坝梗上来来回回地走。饿了,就跑回去吃饭,吃饱了,背起吉他又去走。
她怀孕后,曾安静了一段时间,只偶尔去走走。
大家背后议论纷纷,说她家风水有问题,因为从前她婆婆也得过精神病,后来治疗好了。如今娶个媳妇也神神经经的,真应了那句“不是一家人 ,不进一家门!”
也有的说她是遗传因素,因为她妈妈也得过精神病,还有的说她是为情所困,才导致的精神病。反正是人多嘴杂,众说纷纭,谁也无从考证。
阿梅曾犯过两次严重的精神病,一次是拿刀差点砍死了她的丈夫,一次是差点掐死了她那半岁的儿子。 于是她的家人便将她送到驻马店精神病院治疗,治来治去,也未见多大好转,只是从此没有再伤人。
虽然她对所有人都漠不关心,唯独对儿子却宠爱而加,容不得别人对儿子有半点不好,否则便找人拚命。
有什么好吃好喝的,她也会揣回家塞给儿子吃。看儿子津津有味地吃着喝着,她的脸上也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柔的微笑,那一刻,她像一个正常的母亲,宠溺的看着儿子。
她虽然精神不正常,但并不伤害别人。每天天一亮,她便穿衣下床,跑到镇上去。饿了回来吃饭,碗一放,又跑到镇上,一天来来回回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趟。
最先开始,她手里不是拧着锅盖,就是拧着不锈钢盆,边走边敲。后来不敲了,又在大街小巷里走来走去地吆喝。
再后来便沉默了,寒着脸,冷冷地低着头,看到地上有烟头便捡起来抽。不理会大人小孩的嘲讽,也不打扰任何人。就那样独来独往,不屑一顾。
她的穿着打扮很有特色,偏爱裙子,一年四季,除了冬天冻得难受穿裤子外,几乎都是裙装为主。有时还会戴一顶时髦的帽子,我想那些都是每个女人天生爱美的特性吧?
我结婚后,有时候去妈妈家,走在路上偶尔也会碰到她,她清醒的时候也会同我打招呼,也会说:“梅,你去瞧你妈呀?”
我笑着说:“是啊,你去哪儿啊?”她便沉默了,我也见怪不怪。
她犯病后,曾经有许多人预言她将会被休了,可是这么多年来,她夫家的人都宽容地接纳了她。
也有人劝那年轻人离了她然后再娶,可他却说:“阿梅也是可怜人,也许老了会好了也说不定!”
在这个动不动就有人换房换车换老婆的年代,他对阿梅的不离不弃,倒真让人刮目相看且心生佩服!
毕竟他还那么年轻,长得也不难看。若是离了再娶,应该也不是难事。可是他没有,应该来说也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子汉!
其实在我们这一代,许多人都是错过了爱情,嫁给了婚姻,成就了亲情。在多年的相濡以沫中,有爱无爱已成最爱,有情无情已成亲人。
所以,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健康还是疾病,那个叫做家的地方,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穿,困了有床睡,应该就是温暖幸福的吧?
尽管阿梅的神志不清,但是她始终没有忘记回家的路。
我想她的心里,也一定有她深爱惦记的人,那个在家为她洗衣做饭,为她留一盏明灯的男人,让她混沌不清的世界里,永远都有光明!
她一年又一年地奔波在家与小镇的路上,冷冷地面对着风霜雨雪,冷冷地面对人情冷暖,却从不乞讨,只静静地低头捡拾地上的烟头,不和任何人说话,也不接受任何人施舍。
也许,她的冷,也是她的保护外套,毕竟她是一个女人,而且也好看,想要保护好自己,唯有冷若冰霜! 尽管她的精神有问题,可冥冥之中,她还是用冷冷的“软猬甲”保护了自己。
这么多年来没有受到伤害,一是这小镇的民风纯朴,二是她的洁身自爱。
如今,阿梅已人到中年,岁月的风霜雨雪,早已侵蚀了她的如花容颜。寒来暑往的风吹日晒,也早已将她折磨得面目全非。 她依旧冷冷地行走在家与小镇的路上,依旧饱尝着疾病的折磨。
多希望她能够早日康复,能够早日和她那个不离不弃的爱人琴瑟和鸣,白头偕老啊!
后记:文章写完了,心却久久不能平静,这样的小人物,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他们的悲欢,是否曾牵动过你的心?他们的命运,是否也曾让你感叹唏嘘?
他们虽缈小如尘,却一直保持着人性中最善良的本质;他们虽平凡如草,却一样有他们生命的春天。
世界报我以温柔,我报世界以深情,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被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