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94岁的老夏换了阿兹海默氏症,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年痴呆症。
他是个东北男人,也是个军人,铁血强悍了一辈子,老了却忘了一切,对老伴儿脆鹅的爱情反而变得单纯而热烈。
他忘了很多事情,甚至有时候忘了自己是谁,但是孙女有一次让他在纸上写字,这个满头白发,颤颤巍巍的老人,用因为苍老而僵化的手指,歪歪扭扭的写下一句话
“陈翠娥,夏伟,两位永不分离。”
白头偕老是一句太美的诗,要用两个人的岁月,一生的陪伴来写。
世间不乏美丽的爱情,但能到这样的圆满,实在是一件太需要运气和勇气的事。
爱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是爱呢?在我看来,大概是爱一个人爱到怕他过马路吧。
脆鹅去买蛋糕,老夏拄着拐杖坐立不安,他紧张到自己一个抹眼泪。孙女问他怎么了,他说:“她可是要去两三个红灯那么远的地方呀!”
这孩子似的话让人发笑,心中又不自觉会被一种暖暖的情绪填满。对于这个所有的脑容量都用来想“脆鹅”的老夏,脆鹅一时不在他身边,就是很严重的事儿。
那是两三个红绿灯啊,即使他现在自理都困难,他还是用他孩子般单纯的思维牵挂着她。
你有没有这样的记忆,大雨滂沱,你一个人在家,天色昏沉如墨,你知道父母都在路上往家里赶,心里惴惴不安。
亲人的感情之所以稳定而熨帖,不仅仅是催产素让神经松弛依赖,更是因为你潜意识里就知道你们是一个整体,所以感同身受,所以才牵肠挂肚。
老杨是个名副其实的女儿奴,并且十分高调,以之为荣。晚上一起出来散步,老杨想要去朋友家,还得把我送回家才转身去串门。这个习惯从我很小的时候到现在,老杨一直怕这短短的不到百米就能有什么妖魔鬼怪把我抓去。
和邻居聊天,婶婶调侃:“这儿没有人比你爸更疼闺女的啦。”
我笑:“是呀,就是到现在还是以为我们是个小孩儿,有一次还打电话叮嘱我不要过马路。”
虽然一直把这当一个好玩儿的事来说,但是我知道老杨是有多爱我。
作为一个天然呆,老杨形容我一项是“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基本上有危险的事老杨都是要担心下的。小时候每次都是拉着他们的手,亦步亦趋地过马路。现在想想这场面还挺搞笑的,一个不及大腿高的小豆丁,小跑着跟着大人。像是刚刚要起飞的风筝。
哪怕现在已经长到几乎跟他差不多高,即使风筝已经在外边的世界飞了很久,他依然固执地担心我的安全,紧紧地攥紧手里的线。
而爱情的一个状态大概也类似亲情。你是个体,也是整体的一部分,所以你受不了另一半理你太远,并且担心他有任何危险。
在网上看到一个段子,说检验一个男孩爱不爱你方式是,走路的时候他是不是让你站在远离车流的那一边。虽然细节不一定能决定爱情,但唯有把你放在心上的人,才会注意到这太过微小的事。
我爱你,爱到怕你过马路。不是我天性胆小,而是你就是我的软肋。怕天灾人祸,怕旦夕福祸,也怕百万分之一的闪失。
坦白讲,我爱你,爱到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平安和顺,哪怕我要付出更多的辛苦来披荆斩棘,也依然不乏前进的力量。
九十四岁的老夏,走路靠着一根拐杖,颤颤巍巍,不认路也不记路。但是知道脆鹅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他还是不听孙女的劝阻,倔强地想去接老伴儿。
时间和疾病让他不再强悍,但是对她的依赖却纯粹得感人至深。
爱一个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也不一定要清水长流,而是彼此成为习惯,再也割舍不下。惦记成了本能,不管岁月是如何待我。
老夏看到脆鹅之后一言不发,听着脆鹅的数落,他只是傻笑。看到那个画面心里熨帖而又柔软。
“没有你我就不能活了。”
“你高兴,我死都可以。”
这些出现在小说里太过深情的话,被老夏一脸认真地说出来。到了这个年纪再谈生死总带着一种万般皆看透的明晰。红尘疏忽而过,钱权名利都是浮云,我度过这漫长的一辈子依然确定我最爱你。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词,美得让人心里一颤。白头之约四个字看似简单,实则充满了挑战。这一生那么长,爱意在茶米油盐的磨合下变成血肉骨骼的一部分。
当初并排写在结婚证上的两个名字,随着泛黄的纸页慢慢沉淀成永恒的样子。
愿你遇见爱情,嫁给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