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买这本书是因为连续看到两个人推荐,拿到书的时候发现书是2008年译成中文,2009年出版,我买的是2022年3月的重印版。心中难免感慨,这一生好书是读不完的,我们的认知又总是受限。好在不管是讲什么故事,不管是如何去展现,书籍要表达的主题并不会无边无际。碰不到这本,会碰到那本,只要你一直在读。
《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以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儿弗兰西的视角来写上个世纪初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新移民的生存状态。主要讲述来自奥地利的罗姆利家族和来自爱尔兰的诺兰家族三代人的艰苦生活。他们是穷苦的,卑微的,但因为心中的美国梦,对自由的追寻,也确实一代胜过一代。
人物形象分析
小说中最让我尊重的是玛丽∙罗姆利,弗兰西的外婆。
虽然她嫁给了“魔鬼”托马斯∙罗姆利,从来没有体会到爱。但因为她自己的虔诚和智慧,她如圣徒一般。
“她是个无可指摘、无罪可言的女人,可是她对有罪的那些人,却又知根知底。品行上她严于律己,却宽以待人,对他人的软弱网开一面。她崇敬上帝,爱耶稣,但是她也知道人们有时候会背离上帝和耶稣。”
小说中对玛丽外婆的评价让我们很清楚玛丽的为人,但这不够。她的小女儿凯蒂生下弗兰西之后,玛丽外婆和凯蒂的交谈让我看到一个充满智慧的底层女性。凯蒂意识到自己生活太苦,希望改变生活现状,不仅仅只靠力气赚钱。玛丽外婆让凯蒂教孩子读书写字,她觉得这是改变命运的秘诀。玛丽外婆为凯蒂推荐了新教的《圣经》和莎士比亚。从此,凯蒂每天都为孩子读一页《圣经》和莎士比亚,这成了诺兰家的传统。很显然也正因为此开启了弗兰西的阅读之路。玛丽还让凯蒂给孩子们讲民间故事,讲小仙女、小精灵、鬼怪等。凯蒂觉得讲这些虚假的东西是对孩子撒谎,玛丽却觉得讲这些很重要。她的一番话折服了凯蒂,也折服了我。孩子得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价的。孩子得有一个隐秘的世界,里头住着从来不存在的东西。她得相信,这很重要。她先得相信这些不属于人世的东西。这样一来,等世道艰难了。孩子就可以回去,住在想象里头。我都这一把年纪了,还觉得很有必要回顾圣徒的生活,回顾过去发生的各种神迹奇事。有了这些想象,以后日子不好过,也不会钻牛角尖困在日子里头。”
想想现在的孩子困在学习里,困在工作里,困在人际关系里无所适从,甚至轻生,我就觉得难过,可能他们就是少听了故事,少做了梦。凯蒂担心长大的孩子知道了现实之后会失望,玛丽外婆的解释再次展示了她的生活智慧。
“这就是开悟啊。自个儿开悟这不是好事吗?首先全心相信,后来又不相信,这也是好事。这样七情六欲变得更饱满,更绵长,跟着一起长呢。等她长成了女人,要是有人对她不好,让她失望,她都经历过失望了,这样也就不会经不起事了。教孩子的时候,别忘了苦难也是好事。苦难磨练人哪,让人性格饱满起来。”
苦难也是好事,有时候苦难到来的时候我们只能受着,就像《活着》里的福贵那样。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战胜苦难的,但我们可以承受苦难,把苦难留给时间去战胜。承受苦难也不容易,所以孩子们也要早早学会承受苦难。反观我们周遭的大人有多少人明白这个道理呢?我们不都是拼尽全力给孩子抵挡一切风雨吗?朱元璋经历过苦难,为了大明的万世基业,为了子孙坐稳江山,把他可能预见的“苦难”都扫清了。可是贵为皇帝也只是时间长河中的一粒尘埃,谁能预见所有苦难?还是相信玛丽外婆的生活智慧吧,孩子们得去经历失望,经历苦难。玛丽让凯蒂还要教给孩子自己的阅历,就像她教给凯蒂那样。还要让孩子相信天堂。作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老太太,玛丽解释的天堂,让我大吃一惊。
“孩子得相信天堂。这个天堂不是上帝坐在宝座上,天使四处在飞的天堂。而是一个可爱的地方,人们梦想的地方——一个欲望实现的地方。这或许是另一种宗教。我也说不好。”
我们大家都明白玛丽外婆的天堂其实就是指“梦想的实现”。玛丽希望孩子们都有自己的梦想,有了梦想就有动力,有了梦想就不会孤单,不会迷茫,梦想多好。
你以为玛丽外婆只教给孩子们生存的智慧吗?不,她还教给孩子具体的生存技巧。她让凯蒂一定要攒钱买块自己的土地,让子孙一直继承下去。凯蒂抱怨自己和约翰尼挣钱很少,现在又生下了女儿,活下去都难,哪里有闲钱买地?玛丽让凯蒂在衣橱里订一个罐子,每天放进去五分钱,三年后就有了五十块钱,可以去乡下买块土地了。凯蒂还是觉得五分钱也没法存下来。玛丽给凯蒂详细地讲述了存钱的方法。
“你就这么办:你去蔬菜店的时候,问问胡萝卜多少钱一把。那人会说三分钱。你就去找找,看有哪一把不那么新鲜,也不那么大的,就跟他说:这一把不大好,能不能两分钱卖给我?说得理直气壮些,就两分钱卖给你了。这样你就省下了一分钱,你把这一分钱放进星形的储蓄罐里头。再比如,到了冬天,你买一蒲式耳的煤,要两毛五。天冷,你要在炉子里生火。但是你等一等,一个小时后再生火。这个冷你就忍上个把钟头。围上披肩。你就跟自己说,我挨这个冻,都是为了省钱买地。这一小时,能给你省下三分钱的煤。这样你的储蓄罐里又多了三分钱了。晚上你一个人的时候,不要开灯。坐在黑暗里,脑子自由自在地想一想。这样你看,又多了些钱可以放进储蓄罐了。这钱会长的。到最后,攒出五十块钱,你就可以在布鲁克林买块地了。”
玛丽外婆的话凯蒂听进去了,她真的有了存钱罐,而且她也像玛丽外婆那般存钱。我们不妨来看看第一卷第六章中一段经典的细节描写“弗兰西买肉”。
尼雷回家了,妈妈让他和弗兰西去买周末吃的肉。买肉是件大事,妈妈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去哈斯勒的店里买五分钱做汤的骨头,可是别在那里买剁肉馅。肉馅去维尔纳的店里买。要剁碎的后腿肉,买一毛钱的,别让他从盘子里拿给你。另外,再带一只洋葱去。” 弗兰西和尼雷在柜台前站了好久,屠夫才注意到他们。 “你们要什么肉?”他终于问了。 弗兰西开始和他交涉起来了。“一毛钱的后腿肉。” “要不要剁碎的?” “不要。” “有个女的刚才来了。买了两毛五的后腿肉,我给剁多了些,余下的就放在盘子上。正好一毛钱的。真的,刚刚剁的。” 妈妈警告的正是这个陷阱。不管屠夫怎么说,就是别买盘子上的。 “不用。我妈妈让我买一毛钱的后腿肉。” 屠夫气急败坏地剁下一小块肉来,称过以后,扔到纸上,正要包起来,突然弗兰西用发抖的声音说:“哦,我忘了。我妈妈要碎肉。” “我他妈的真是见了鬼了!”他将肉剁了几刀,塞进绞肉机里。又被耍了,他忿忿不平地想着。绞碎的新鲜碎肉旋转而下,他给拢到手里,正要掼到纸上,这时候…… “妈妈让把这个洋葱剁进里头。”她害羞地将从家里带来的去皮洋葱从柜台上递过来。尼雷就在边上站着,什么都没说。他来的目的,就是提供精神支持。 “我的老天啦!”屠夫破口而出。不过他还是操起两把屠刀,将洋葱剁进肉里。弗兰西在边上看着,她喜欢听这屠刀剁下去那击鼓一般节奏分明的声音。屠夫又把肉拢到一起,掼到纸上,等着弗兰西。她倒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要求最难开口。屠户似乎也预感到了有什么等着他。他站在那里,内心颤抖。弗兰西终于一口气说了出来: “还要一块板油一起炒。” “该死的狗杂种。”屠户愤愤地低声说。他割了一块白白的板油,出于报复,故意让它掉到地上,然后捡起来,扔到那一小堆碎肉上。他火冒三丈地将这些包裹起来,将一毛钱抓过来,交给老板结账,一边则在暗中诅咒着让自己成为屠夫的命运。
这就是凯蒂从玛丽那里学来的本领,很显然凯蒂把这本领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弗兰西,而且比玛丽传授给自己时还要早。我之所以把这部分原本摘录下来,是因为这个细节最能体现罗姆利家族的传承,而且这部分写得非常的生动,本来是弗兰西的尴尬,作者把更多的笔墨给了屠夫,从屠夫的反应来写小女孩弗兰西的勇气,这确实是很精妙的写法。
凯蒂问玛丽为什么这么多年她没有存够钱买地。玛丽说第一次存够五十块钱买地,因为不识字,看不懂合同,被骗了;第二次存钱被丈夫发现,丈夫买了鸡来养,最后失败了;“我又开始存钱了。或许有一天.......”这是她第三次存钱。
关于玛丽外婆小说中用的笔墨并不多,主要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这些。可是为什么我最想讨论的是她,我想是因为她是罗姆利家族女性“坚强”的源头,她的女儿茜茜、艾薇、凯蒂身上都有她的影子,她的外孙女弗兰西身上也有她的影子。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坏女人”茜茜姨妈。
茜茜姨妈的坏,主要体现在美貌的她和太多男人有染。她结了三次婚,生了十个孩子,但全都死了,茜茜疯狂地找男人或许不是我们理解的水性杨花,她只是想生一个活着的孩子。所以,在收养了小茜茜后,所有人都发现茜茜变了。
茜茜姨妈是小说中最有活力,最富有人性色彩的一个人,换句话说她是活得最像一个人的人。
“她是坏人,也是好人。在男人这方面她很坏。可是她又是好人。她到了哪里,哪里就有生命。那生命充满善良,充满温柔,叫人招架不住,却又热闹非凡,芳香四溢。”
茜茜姨妈因为喜欢“约翰”这个名字,她坚持叫每一任丈夫约翰,不管他们真实的名字。凯蒂生弗兰西,她一下班就径直赶过了来。她一口气买了两块钱的东西:切猪舌、熏三文鱼、奶白色的熏鲟鱼和脆卷。她买了一袋炭,把火烧得呼呼叫。屋子里就混杂着各种气味,暖暖的,有精美的食物,香香的脂粉,还有茜茜身上一种糖果般的气味。这样的茜茜可不就是热闹非凡,芳香四溢?
爱酗酒的约翰尼到了法定投票年龄,选择了大醉三日的方法来庆祝。三日后凯蒂把约翰尼关进了房间,逼迫他戒酒。软弱的约翰尼不仅没有清醒,反而大哭大叫,仿佛成了爱尔兰的报凶女妖,换句话说约翰尼疯了,魔怔了。这让凯蒂无所适从,凯蒂最先想到的还是茜茜,她请求茜茜的帮助。那一夜茜茜像妈妈一样呵护约翰尼,约翰尼哭着讲述他的恐惧、他的担忧、他对世道的困惑。茜茜听着,极尽可能地去安慰他。约翰尼最终从痛苦中走出来,安祥地睡去。凯蒂不行,她内心刚硬如铁,对于酗酒的约翰尼她只会数落,约翰尼没法在他那里获得柔情。但茜茜有,而且舍得付出。
“她的柔情太多,谁来索取,不管是钱也好,时间也好,脱衣也好,同情也好,理解也好,友谊也好,陪伴也好,她的爱也好,她都能付出。不管遇到什么,她的母性都能激发出来。她爱男人,是的。她也爱女人,还有老人,尤其是孩子。她多么喜欢孩子啊!她爱那些穷困潦倒的人。她想让所有人开心。她偶尔去做忏悔,却觉得神父这么一辈子独身,未免错失了人间的一大乐趣,不由心生同情,竟然想要勾引他。”
“她爱街上那些东掏西掏的野狗。看到那些野猫形容枯槁、四处觅食,或是大着肚子,蹑行在布鲁克林的角落,想找个洞下崽,茜茜便会流泪。她爱布鲁克林那些灰不溜秋的麻雀,觉得空场子上长出的野草也那么漂亮。她去摘上几束百花苜蓿,觉得这是上帝所造的最美的花。有一回她在自己房间里看到老鼠。第二天晚上,她还准备了个盒子,里头放了些碎奶酪。是的,她聆听每个人讲述他们的烦恼,但是没有人听她的。这也无妨,茜茜的天性是付出,而不是索取。”
这就是茜茜,安慰了约翰尼之后,还不忘记彻底解决妹妹婚姻中的烦恼。
“要是我再听说你数落他,我就把他从你身边抢走。我发誓。我不管你是不是我妹妹。凯蒂,别数落!我们每个人该怎样就得怎样,该过什么样的日子就过什么样的日子。你男人不错,凯蒂。他会一直喝下去,喝到老的。就这样。他是酒鬼。你也就认了,爱屋及乌,照单全收吧。你嫁给他了。他好歹有什么打动了你的心。你就想着这一点儿吧,把别的都忘掉。”
遇到茜茜的每一个男人都害怕失去茜茜,都甘愿让茜茜叫自己约翰,哪怕失去自己的名字。我想从茜茜的话里,我们应该明白了,茜茜不数落男人,给他们尊严,茜茜充满柔情,充满宽容,懂得满足,想着男人的一个优点就可以和他们过一生。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不爱?而现在多少婚姻失败在双方的互相数落中?
你以为茜茜的优点只有这些,不,还有。穷孩子弗兰西在学校遭到老师的歧视,老师不允许她出教室上厕所,她只好把尿拉在裤子里,在11月的天气里,小女孩冷得像风中的树叶。弗兰西不敢回家告诉凯蒂,她怕妈妈取笑、羞辱她。但弗兰西可以告诉茜茜姨妈。茜茜姨妈安慰弗兰西,她告诉弗兰西她妈妈小时候会尿尿,外婆也会,就连英国女王也会。这样的安慰让弗兰西回家时面对妈妈的责备时不再愧疚。茜茜姨妈可不仅仅只会安慰,她是个行动派,她会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像她不仅安慰了迷茫的约翰尼,还彻底解决了凯蒂婚姻中的困扰一样。茜茜姨妈在弗兰西上课前去了弗兰西的教室,直接单挑弗兰西的老师,她运用了威胁、施压、诱惑各种手段,结果是弗兰西只要小心翼翼举一下手,布里格斯小姐就会看到,弗兰西再也不用尿裤子了。而茜茜去学校的事情凯蒂和弗兰西一无所知。这就是勇敢的茜茜,她做了凯蒂应该做的事情,可怜她还未有过一个活着的孩子。
“坏女人”茜茜姨妈,生了十个孩子,死了十个孩子。她是小说中最有资格痛苦的一个人,但小说中却没有笔墨描写茜茜的痛苦,似乎茜茜永远是那么快乐,永不会有痛苦一样。无疑,作者是想借茜茜这个人物形象来表达自己面对生活的乐观情绪。我想作者贝蒂也应该是像我这样喜欢茜茜这个人物,因此她给了茜茜比较好的结局。茜茜在收养了小茜茜之后,最终产下了一个活的男婴,有儿有女,还有一个害怕失去自己的丈夫。
小说中赚去我最多眼泪的是软弱青年约翰尼,弗兰西的爸爸。
约翰尼是一个有着金色头发、长相帅气、性格温和、爱唱歌、爱跳舞的爱尔兰青年。约翰尼爱喝酒,按他自己的说法十二岁上死了父亲,就停学了,去酒吧给醉汉唱歌,就走上了侍应生兼歌手这一行,而这一行非常不稳定,所以,心中郁闷开始喝酒。他工作赚来的钱交给妻子养家,小费全部用来喝酒。三十四岁的时候,因为长期酗酒,再加上肺炎,约翰尼死了。虽然约翰尼软弱,无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无是处。但约翰尼在某些地方总是能进入人的心灵深处,让人念念不忘。他进入了女儿弗兰西心里,弗兰西知道妈妈是个好人,她更勤劳,更坚强,爸爸也是这样说。可是她还是厚此薄彼,与妈妈相比,她更喜欢一无是处的爸爸。他进入了老板麦克加里蒂心里,约翰尼在酒吧和麦克加里蒂的聊天是麦克加里蒂的精神支柱,麦克加里蒂把约翰尼的家庭想成了自己的家庭,把约翰尼和妻子凯蒂之间的亲密关系想象成了自己和妻子之间的关系,把约翰尼懂事的孩子想象成自己的孩子。所以,约翰尼去世之后除了诺兰家,最难过,最崩溃的就是麦克加里蒂。同时,他还进入了我的心里。他是小说中赚取我最多眼泪的一个人物。
约翰尼很穷,除了一件绿色礼服他没有其他的表演服装,汗衫都是破洞的。但是每次要出门工作的时候,他都会让女儿买来一次性的假衬衣胸口和纸领子,穿戴好,还会把自己的侍者围裙熨得平平整整,他整个人干净整洁而有尊严。
他爱做白日梦,他幻想自己赚到五百块钱,赚到钱要干什么呢?
“我会带你去玩。就是你和我,小歌后。我们去南方,棉花盛开的地方。”
约翰尼把手插到口袋里,吹起口哨,然后像帕特∙鲁尼那样,踩起来华尔兹的步子,唱了起来。这样的许诺让弗兰西开心,虽然没有实现,但弗兰西知道爸爸的心。经过加布里埃尔五金店的时候,爸爸会和弗兰西停下来看橱窗里他们买不起的旱冰鞋,但妈妈从不花时间看这个。勤勤恳恳的凯蒂教孩子面对现实,约翰尼面对生活的残酷,却时常做梦,而孩子的年龄是做梦的年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弗兰西更偏爱爸爸吧。
弗兰西和尼雷在上学前打疫苗时,因为胳膊脏伤口发炎了。凯蒂叮嘱弗兰西不要去抓,威胁她不然整个胳膊会肿,发乌,最后直接断掉。最终弗兰西的伤口还是肿了,变成暗绿色,而且开始溃烂、发黄。弗兰西不敢告诉妈妈,她怕妈妈的责备。她只有等着晚归的爸爸,爸爸看了之后虽然很担心,但是像茜茜安慰弗兰西尿裤子没什么大不了那般安慰弗兰西。他一边用石炭酸水给弗兰西清洗,一边给弗兰西唱着一首傻傻的、煽情的歌。找不到纱布,约翰尼撕了自己的汗衫给弗兰西包扎。
“那布上有约翰尼的气味,暖暖的,还有雪茄气味。不过对孩子来说是个很大的宽慰。它上面如有保护,有关爱。”
生病时你会期待谁的关爱?为什么会这样期待?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约翰尼带孩子们出海钓鱼的事情很值得一提。有一年夏天约翰尼突然想到,孩子们这么大连冲刷着布鲁克林的海滩都不知道,他决定带孩子们乘船出海钓鱼。但他从没钓过鱼,从没划过船。更奇特的是他还要带上一个他从没见过的邻居四岁小姑娘小蒂丽,只是因为听说小蒂丽的哥哥古希抢夺了妹妹的奶水,害得病殃殃的小蒂丽只好去喝奶瓶。不会划船,不会钓鱼的约翰尼带着孩子们去出海,结果是约翰尼一开始就掉进了水里,他划得两手起泡,船也无法出海,鱼也没有钓到一条,孩子们身上晒得通红,小蒂丽也掉进水里,打湿了她漂亮的花边裙子。最后约翰尼花钱买了三条比目鱼充当自己钓到的鱼,在公交车上小蒂丽把约翰尼的礼服吐了个遍,弗兰西和尼雷也中暑了。回家后,小蒂丽的母亲骂约翰尼是“开膛手杰克”,凯蒂也责备约翰尼不配有孩子。约翰尼的划船出海钓鱼之行,似乎非常失败。两个母亲歇斯底里,异常愤怒,那么孩子呢?
小蒂丽露出开心的笑,说:“谢谢”。弗兰西和尼雷“他们一会儿热,一会儿冷,一会儿恶心想吐,可他们还是把头埋在被子下,不出声,在被窝里暗笑得很起劲。两个都在想着爸爸站在水里的狼狈相呢。”
我想起他们坐在公交车上的狼狈样也会觉得好笑,约翰尼这是整的哪一出呢?那么在意自己形象的约翰尼,那时穿着皱巴巴的泡过海水僵硬的绿裤子,露出满是破洞的汗衫,乱糟糟的胡子。约翰尼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约翰尼本来可以什么都不做,让孩子们像往常一样去捡垃圾,去买霉面包,在布鲁克林的街道上大呼小叫。失败的卡纳西之行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布鲁克林街道上的大人们觉得约翰尼做的这一切都没有必要。像他们这样的穷人只有政客拉选票的时候才能偶尔出游,他们自己哪有时间,哪有金钱,哪有心情出游呢?出行虽然失败,但这条街上的孩子,恐怕只有弗兰西、尼雷和小蒂丽去过卡纳西,见过大海,坐过船,钓过鱼。而这一切是那个幼稚的,爱做白日梦的约翰尼带来的。约翰尼为什么全然不顾自己不会划船,不会钓鱼,想到孩子们需要去看看海,就立刻去付诸实施呢?只因为他孩子般的幼稚,孩子们不就是这样,想一出是一出。所以,弗兰尼为什么更喜欢爸爸,我想还有这个原因吧。看到后面34岁的约翰尼离世的时候,我又想起这个出海钓鱼事件,会觉得心酸,视线模糊,因为有约翰尼,弗兰西和尼雷就一直有童年,而约翰尼去世之后,尼雷和弗兰西立刻被迫成为养家糊口的大人,尽管他们还顶着一张幼稚的脸。
在凯蒂看来弗兰西应该像自己一样坚强,凯蒂对弗兰西的要求多过关心呵护,这确实促进了弗兰西的成长。人可以成长,可以强大,但人的内心渴望的还是那些温情。而约翰尼带给弗兰西更多温情。弗兰西一个人外出散步时走到一个陌生的街区,在这个街区发现了一所学校,这是弗兰西喜欢的学校,弗兰西一心想上这个学校。但法律规定只能就近上学,不离开所在学区,以诺兰家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搬去那个街区的。约翰尼和弗兰西去那个街区找了一栋房子记下房子的地址,给弗兰西的校长写信说要搬去那里,转学去那里的学校。
“凯蒂闻知这个计划后说:“随你们的便。不过别把我牵扯进去。要是你提供假地址,警察上门来抓你,我会如实说我和这事无关。上哪个学校不是上?又能好到哪里?坏到哪里?我也不知道她怎么要转学的。不管上什么学校,还不是要做家庭作业。”
结局是弗兰西转学成功了,在那里学到初中毕业,在那里碰到了更好的老师,更好的同学,包括更好的清洁工詹森先生。约翰尼是个一无是处的人吗?也许在别人看来是这样,但在弗兰西眼里他是最好的爸爸,出海钓鱼和转学都可以证明。弗兰西的学校有个惯例,女生毕业能收到鲜花,老师会将这些花放到毕业生的课桌上。爸爸去世后家里没有什么闲钱,弗兰西就没把这个惯例告诉妈妈。所以,弗兰西料定自己的桌上不会有鲜花。可是当她走到桌前发现桌上有花,是两打暗红色的玫瑰,插在一束蕨叶中。更奇怪的是弗兰西找到卡片,卡片上写着“献给弗兰西,恭贺毕业。爱你的爸爸。”笔迹是爸爸工整、漂亮的字迹,是用自家壁橱里的黑墨水写的。这让本来就不愿意接受爸爸去世的弗兰西觉得爸爸离世只是一个梦。
“看来这是个梦,一个让人不知究竟的梦境。劳瑞是一场梦。在麦克加里蒂家打工是梦,毕业话剧是梦,英语成绩不好也是梦。她现在才醒,一切都会好的。爸爸一定就在外面大厅等着自己。”
但是大厅里只有茜茜。
茜茜说:“弗兰西,大约一年前,他就给了我这张卡,卡都写好了,还有两块钱。他说:“等弗兰西毕业的时候,你给她送束花——我怕自己忘记”
约翰尼怎么会忘记呢?也许他只是预感到了什么吧。半年前约翰尼去世的时候弗兰西一直没有哭,不哭是因为不能接受爸爸离开的事实。现在弗兰西哭了起来。
“现在她知道一切都不是梦,都是真实的。这些日子的辛劳,对妈妈的担心,没能写毕业喜剧的失望,英语低分的委屈,对收不到鲜花的过度操心,这一切,全涌上心头,叫她的情绪霎时间如破堤之水,一泄千里。”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流下泪水,虽然世道艰难,但弗兰西不过是个14岁的小女孩。人不可能永远坚强,但可以因为爱一直坚强下去。
主题分析
小说是以弗兰西的视角来写作的,按道理说弗兰西是这部小说的主角,可奇怪的是,你看我前面人物形象分析,我没有分析弗兰西,不是说弗兰西不值得分析,弗兰西也是确实是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可能因为写这篇读书笔记的我,不再是孩子吧,我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因为个人的原因,关注到了其它的地方。我个人觉得很难说这本小说反应的是某个确定的主题,它应该是多主题的
关于成长
小说讲述了弗兰西和尼雷两个孩子的成长。他们在贫穷和艰难中成长,但都成长成不错的孩子。小说从弗兰西和尼雷捡垃圾开始,他们通过捡垃圾获取零用钱,去查理便宜店实现自己的愿望(尽管从未实现)。爸爸活着的时候弗兰西和尼雷平静地上着学,爸爸死后他们不得不去工作存自己的学费,可是还是没法让两个孩子上高中。凯蒂选择了让儿子尼雷去上高中,她认为如果不逼尼雷上高中,他就会永远离开学校,而坚强的弗兰西自己会想办法回到学校。尼雷不想去上高中,凯蒂逼着他去,弗兰西想去,但妈妈让她去挣钱养家。弗兰西的心里是怨恨妈妈的,但弗兰西一边做阅读员和打字员一边学习,在她16岁的时候她通过了密歇根大学的入学考试 ,而且在入校前她已经修过了大学一年级一半的课程。玛丽外婆不识字,凯蒂上到小学毕业,而弗兰西可以去大学,甚至走得更远。弗兰西和尼雷从小吃了很多苦,但在有梦想的人那里这些苦不是白吃的。还是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明这一点儿吧。在妈妈决定嫁麦克舍恩先生之后,弗兰西和尼雷带着妹妹劳瑞去睡觉。
“在幽暗的前屋里,弗兰西对着弟弟耳语“你觉得怎样?”
“也好,妈妈这下也好松口气了。当然他也不会变成爸爸的......”
“当然,爸爸......谁也替代不了。可是除此之外,他倒是个好人。”
“劳瑞以后的日子可好过了。”
“安妮∙劳瑞∙麦克舍恩!她不会像我们那样吃苦的,对不对?”
“不会的。不过也不会有我们那些快乐。”
“对啊!我们过去可开心了,是不是,尼雷?”
“是啊!”
“可怜的劳瑞。”弗兰西同情地说。
让我来讲一讲他们曾经的快乐吧。圣诞节像弗兰西这样的家庭是不可能有自己的圣诞树的,但社区有个残酷传统,虽残酷,但能给人希望。如果圣诞夜的前半夜快要到的时候,树还没有卖掉,那么他们就会“抛售”给你,真的是“抛”。想要树的孩子会自愿站出来接“抛”。树抛过来没有把他砸倒,那么树就是他的了。如果他倒下,那么就丧失了“竞抛权”。弗兰西挑了足有十英尺高的,最大的那棵圣诞树。
“弗兰西看到树离开了他的手。在那短短的一瞬间时间和空间似乎没有了意义。整个世界静止了,只有一个黑糊糊的庞然大物在空中向自己飞来。她忘掉一切,忘掉自己曾经活过,一切都不存在了,只剩下那浓郁的黑暗,那个冲向自己、越来越大的东西。树砸到他们身上的时候,她踉跄了一下。尼雷则被砸得跪倒在地,但趁他还没有倒地,弗兰西猛地将他拉起。树嗖的一声,轰然倒下。眼前的一切都是暗暗的、绿绿的、刺刺的。接着弗兰西感到了一阵剧痛,树干砸到了她头的一侧。她发现尼雷也在颤抖。”“可是一些大孩子把树挪开的时候发现弗兰西和尼雷都还站得笔直,手牵着手。尼雷脸上被刮破,有血在流。他的蓝眼睛困惑地睁得大大的,鲜红的血液让他的白皮肤更白了,此刻的他更像一个婴儿。不过他们两个人都在微笑。他们赢了这个社区最大的一棵树了吗?有些孩子大叫“胜了,胜了!”
以他们的年龄该是哭着闹着让父母买一棵圣诞树,但他们早已意识到父母不可能买,那么只有自己去“挣”,自己去挨砸,他们被砸破头,砸破脸,这不苦吗?但他们赢得了社区最大的一棵圣诞树,买一棵圣诞树的快乐是一瞬间的,但这样的快乐是一辈子的快乐!劳瑞确实不会再吃这样的苦,也不会再有这样的快乐了!
所以,成长中的苦是必然存在的,这样的苦只要你能承受,坚持站着,别倒下,那么你收获的将是永恒的快乐!
关于教育
“教育”这个主题在这本小说中体现得还是很明显的,三代人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同,达到的高度不同。玛丽外婆不识字,一辈子待在家里忍受丈夫那残酷的“爱”,好不容易存够钱买地,看不懂合同却被骗了。凯蒂读到了小学毕业,可以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和莎士比亚,引导弗兰西走上阅读之路。而弗兰西是两个家族里第一个离开布鲁克林去安阿伯密歇根大学读书的人。很明显这是教育的作用,在另一本书《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里,塔拉也是通过教育摆脱了原生家庭的影响,去到了更高的“山”。
我还想说说家庭教育的影响,玛丽外婆传承的教育影响前面已经细说了。这里说说凯蒂和约翰尼组建的家庭,虽然清苦,但凯蒂和约翰尼给孩子们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氛围。因为凯蒂和约翰尼的良好夫妻关系,让弗兰西和尼雷很有安全感。做侍应生兼歌手的约翰尼通常会在凌晨下班,但凯蒂会在约翰尼唱到《莫莉∙马龙》里的歌词“把泪流”之前打开家门。这是约翰尼的一个小游戏。如果他把这一段唱完之前把门打开,那么他们赢。如果还在过道上他就唱完了,那么他赢。每周六一家人等着约翰尼回家,吃完爸爸带回来的宴会上剩余的食物,两个孩子去睡觉。但凯蒂和约翰尼会一直坐在厨房里,他们会坐在那里一直说话到天亮。
“爸爸跟她说晚上的事,他看到的人,他们长什么样子,说话什么口气。诺兰家的人对待生活总觉得取之不尽。他们自己的生活已经丰富饱满,可是这还不够。凡是他们接触的人,其生活诺兰家也得去管。就这样约翰尼和凯蒂一直聊到天亮,他们抑扬顿挫的声音,在这黑暗的夜里听来让人感觉安全而舒心。”
聊天到天亮,你说的我爱听,我说的你也爱听,这就是良好的夫妻关系。多少失败的婚姻就是因为从无话不说走到无话可说。
凯蒂是个坚强的女人,可没有谁是天生坚强的,凯蒂的坚强是从玛丽外婆那里学来的,而弗兰西的坚强是从凯蒂那里学来的。约翰尼死后,家里没有收入了,弗兰西面临着退学养家。
艾薇姨妈说“还有那些天主教慈善机构”,而凯蒂说:“要去慈善机构了,我就把门窗关严,等孩子睡熟的时候,把煤气阀门全打开。”“别这么胡说。”艾薇尖声说,“你还是想活着的,是不是?”“是啊。可是活着也得图个什么啊。我不愿去慈善机构领救济,然后吃饱饭有力气再回去继续领救济。”
十几年来凯蒂一直靠做清洁工以工换租,每天她都要打扫三栋楼,换来一家人的住处。约翰尼死后,凯蒂怀着劳瑞每天手脚并用,跪在地上清洁,一直工作到了生孩子的最后时刻。她从没有抱怨,也没有叫苦。凯蒂不像约翰尼那样感性,但坚强的凯蒂,一直在身体力行影响着孩子。
凯蒂对弗兰西的教育,还体现在弗兰西和“李”的交往上。李是一个即将上战场的士兵,他对初次见面的弗兰西表示了自己喜爱,这种喜爱也让弗兰西动心,李提出让弗兰西陪她过夜的时候。
“我才十六岁。”她勇敢地说出了实话,“我从没跟任何人.....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来。”
“这没有关系。”
“我从没有在外过夜。我妈妈会担心死的。”
“你就跟它说晚上你在女友家过夜。”
“她知道我没有女友。”
“明天.......你可以找个借口。”
“我不需要找借口,我会跟她实话实说。”
“你会?”他吃惊地问。
“我爱你,我要是跟你在一起......事后不会觉得羞耻。我会觉得自豪、快乐,我不会撒谎的。”
本来说害怕失去弗兰西,要和弗兰西结婚的李,第二天回家后就跟未婚妻结婚了,前一天他还叮嘱弗兰西给他写信呢。按我们现在流行的说法,李就是个渣男。是谁让弗兰西避免了灾难,不至于像乔安娜和那个意大利西西里女孩那样未婚先孕,遭尽耻笑?是凯蒂。凯蒂和弗兰西事先约定过,如果弗兰西有喜欢的人,要让凯蒂知道。弗兰西从凯蒂那里获得的诚实勇敢,让骗子李灰溜溜地退去。
关于爱情
凯蒂和约翰尼的爱情我就不说了,茜茜姨妈的爱情观、婚姻观我也不聊了。我想说说弗兰西碰到的两个男孩儿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李∙莱恩诺。弗兰西更早认识本杰明,他们在书店相遇,本杰明帮助弗兰西修大学的学分,最终帮助弗兰西实现了自己的大学梦。本杰明自己也有清晰的规划,读法律专业,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然后从政,实现州长梦。本杰明1918年1月从高中毕业,到1918年9月回到大学的时候,就上大三了,很多大学的课程他在高中的假期就已经修完。本是一个进取心强,品德修养良好的男孩,他也喜欢弗兰西。只是在弗兰西看来,似乎本并不需要自己,而只是自己需要他。而渣男李在见到弗兰西的第一面起,就一直从弗兰西那里索取,让她假装自己的女朋友,让她陪自己游玩,让她陪自己吃饭、跳舞,一直到最后过分的要求。但从感情的层面,弗兰西似乎更喜欢李,她觉得李需要自己,但本不需要自己。所以,被需要的感觉很好。如果对方不需要你,似乎你自己也很难真正爱上对方。你愿意接受一个你需要的人,还是一个需要你的人?
我还想说说凯蒂的第二段婚姻。约翰尼死后,凯蒂最终选择嫁给了比自己大十几岁的丧妻的麦克舍恩先生。麦克舍恩一年有一万美元的收入,而且很有希望当选州众议员。凯蒂只是一个清洁工,她觉得自己配不上麦克舍恩先生,但她并没有自卑,反而很自信,在麦克舍恩写信说要来拜访的时候,凯蒂就知道麦克舍恩会向自己求婚。凯蒂对麦克舍恩的求婚,没有一点儿犹豫,倒不是因为麦克舍恩有很多钱,而是觉得他是一个好人。凯蒂最爱的人是约翰尼,但在弗兰西和尼雷赢得圣诞树约翰尼帮他们拖回家的那个晚上,凯蒂就想明白了约翰尼实在是“百无一用”,她觉得约翰尼不会长久地和他们呆在一起。当凯蒂心中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她就已经不再是那个把爱情看得无比重要的少女了,她成为一个母亲之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成一个务实的女人。麦克舍恩初次见到凯蒂的时候觉得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后来认识到她不仅漂亮而且健康坚强,这是麦克舍恩爱凯蒂的理由。而凯蒂在即将陷入绝境的时候接受麦克舍恩,除了觉得他是一个好人,还是觉得他是一个好人,这个好人可以护她和三个孩子周全。你愿意嫁(娶)给一个你爱的人,还是一个爱你的好人?
还有关于亲情、关于尊严、关于生存等等这些主题,我不再一一去分析,留君细看吧。
关于写作手法
在看《布鲁克林有棵树》之前,我看的是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喧哗与骚动》采取多视角和意识流的写法,而且借助了神话,从创作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作家福克纳确实有自己的创新,他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但作为读者,从阅读体验的角度来说,我觉得一开始艰涩难懂,总让人想放弃。但《布鲁克林有棵树》不一样,它会带给你极好的阅读体验。
多种叙述方式的交叉运用。它不是采取传统的顺叙的叙述方式,它先从十一岁的弗兰西的日常生活开始写。让读者顿时产生了很多疑问。他们为什么这么贫困?这是怎样的家庭?这又是怎样的城市?当你心中产生这些疑问的时候,接着开始介绍这两个移民家庭,再接着用顺叙的手法记叙,在顺叙的时候又间或有插叙。总之,它也是各种叙述方式综合运用,但是不会让你产生阅读障碍,反倒有一种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感觉。比如在交代艾薇姨妈的丈夫威利姨夫的结局时,就是在提到玛丽外婆去世时顺便交代的,威利姨夫在玛丽外婆去世时离家出走了。
耐人寻味,引人深思的情节。小说中至少有五个情节很值得读者去思索,如此讨厌弗洛茜的弗兰克究竟为什么会娶弗洛茜?如果约翰尼娶的是茜茜姨妈,会不会不那么早死?喜欢倒苦水的威利姨夫为什么宁肯流浪,也要离开坚强能干的艾薇姨妈?茜茜收养的小女儿究竟是不是史蒂夫姨夫的私生女?弗兰西究竟会不会嫁给本杰明?作者把这些不那么重要的情节,不经意间插入到小说中,欲说还休,让人欲罢不能。
生动细腻的细节描写。小说文笔非常细腻,精妙之笔处处可见,前面提到的弗兰西买肉的情节和约翰尼带孩子出海坐公交回家的尴尬情节就不再分析了。圣诞节抛树这一情节中抛树人的心理描写也是非常的精彩。
“那人舒展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准备抛树,他这时候注意到不远处的两个孩子何等的弱小。突然间,抛树人有了克西马尼园一样的体验。
“啊,耶稣基督,”他的灵魂在痛苦的挣扎,“我干嘛不把树给他们,说声圣诞快乐,让他们走人呢?这树对我来说又算什么呢?今年卖不出去,反正又留不到明年。”孩子们看着他站在那儿严肃的沉思着。“可是,”他又冷静下来,“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别的人也都希望我就这么把树白送给他们。到明年,还有谁会来买我的树呢?都会等着我把树白白的送上门。就这么白送,我可没有这么慷慨。我做不了这样的事情,我也要考虑自己的孩子,考虑我自己。”他终于下定决心。“得,管他妈的呢。这两个孩子也要在世上过,也得习惯这世道。不习惯不行。他们得学会给予,学会受罚。不过,说实在的,也不是什么给予,这个破世道,只知道从你身上索取索取索取!”他用尽全力把树抛出,心里却在哭泣,“这他妈是个什么混账王八蛋世道啊!”
抛树人内心纠结,作者塑造了一个善良而又无奈的小商人形象,他想善良,可这混账世道逼得他没法善良。作者最精妙的地方在于,这段心理描写表面上看是在塑造一个小人物的形象,而实际上写的是弗兰西和尼雷成长的社会环境。这种一箭双雕的描写方法需要有非常成熟的写作经验才能驾驭。而这样的细节描写在小说中还有很多,非常值得回味。
前后呼应的手法,极度煽情。对于已经走进小说中的我来说,我不管作者是否有意为之,这样的煽情在我看来非常之必要,是我阅读的需要。弗兰西去查理便宜店花钱交代老板一定放一张真正的抽奖券,呼应了开头十一岁的弗兰西眼巴巴地看着查理便宜店里的抽奖物品却永远也抽不到的失落心情;弗兰西去图书馆请图书管理员抬头看一眼自己,呼应了开头弗兰西去图书馆请图书管理员推荐书时图书管理员的冷漠;弗兰西在赴本的约会前在窗前梳洗时看到了一个在太平梯上看书的叫弗洛瑞的小姑娘,呼应了十一岁的弗兰西在太平梯上看书时观察那些在窗前梳洗赴约的姑娘的情节;长大的尼雷扣好外套,戴上父亲的图纹戒指,把一只手伸进口袋,背转向弗兰西,唱起《莫莉∙马龙》,弗兰西惊呼父亲回来了,呼应了小说中约翰尼一次次唱起《莫莉∙马龙》;已经被砍掉的天堂树再次蓬蓬勃勃地向着天空长起来了,呼应开头提到天堂树是唯一能在水泥地里长出来的树。这些呼应是作者有意为之,而且痕迹很重,译者甚至认为这样的呼应让小说显得拖沓,不如童年部分那样精彩。但作为一个读者,从情感的角度出发,我是很能接受的,因为长相酷似约翰尼的尼雷扮成父亲的样子唱《莫莉∙马龙》时,真是会让人泪湿眼眶;弗兰西对着弗洛瑞叫弗兰西时,也会再次让人忍不住打湿衣襟。
布鲁克林有棵树,这棵叫天堂树的树,实际上只是臭椿树。而小说中的这棵树不仅仅是树,还是玛丽外婆,茜茜姨妈、艾薇姨妈、凯蒂,弗兰西,还有尼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