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高三,在一片悠扬的歌声中画上句号。而我,也伴随着歌声完成了人生的重大转折。
高中生活的结束,并没有让我多么开心。我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意味着我要背井离乡,离开那条充满茉莉香的小街,更意味着要离开那袭有着肥皂香气的白衬衫,故事还未开始,便已经结束。
(最初)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能以白衬衣来为他命名。他常穿着那件白衬衣,领口绣着一朵别致的茉莉花,大概是每天都清洗,他的衬衣干净整洁,走路还微微有一股清淡的香气。
白衬衣个子很高,大概要一个我再加一半的我才刚刚好能触碰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像夜空中最亮的星星。在我眼中,他是人群里最耀眼的那个,不管在哪,我都能准确的找到他。
我时常幻想着自己就是他领口的那朵茉莉花,纯净洁白,微微触碰的时候,会因为他温暖的指腹轻轻颤动。
我以前看到过,有一些女孩鼓起勇气把粉色信笺塞到她们喜欢的男孩手里,我也看见,她们害羞却喜悦的微笑。粉色信笺里装着那些女生心里的粉色泡泡,是她们最美的梦。
我也想让他知道我内心的想法,可我没有勇气。或者我自卑。我也想站在他宿舍楼下,像女王一样告白,或者在他打完篮球赛后及时给他递水擦汗,又或者在书架下装作够不到最顶层的书,请求他帮忙。只可惜,我不敢。
我眼里的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只可远观,是触不到的极光,看到都让人惊艳,忘记了占有。
没人知道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一个无人知晓的小秘密。
(初遇)
看见他的那天,是我上高中的第125天,和往常一样,我把同学们的作业放到老师的办公桌上,然后去上课。
下课后,我往办公室走的路上,因为想着上课的内容,无意中撞到了迎面走来的男孩。
“对不起,你没事吧”我一抬头,看到了抱着篮球满头大汗的他。他疑惑的看着我,正要准备说什么“……”
“喂,别撩妹了,还洗不洗澡了?”他的同学催促着他。
“来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飞快的跑了过去,嘻嘻哈哈的去了洗澡室。
那一天,大概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心跳加速的时刻,那一眼,让我对他念念不忘。
也许从那天开始,我的暗恋便开始了。他打篮球的时候,习惯用右手运球,每进一球,他都会向队员挥手示意;除了喜欢打球,他也喜欢去图书馆看有关天文学的书,我曾借过一本,可是看不懂。他的梦想或许和这些有关吧。
(再认)
第二次遇到他,还是在老师办公室,他和他的队友因为打架被罚站,他站在离作业本最近的地方,那一次,我的心像快蹦出来似的,我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肥皂水的味道。
我拿起作业本的那一刻,正好看到了他脸上的微笑。脸一时间不争气的红了起来,一丝异样的感觉漫上心尖。
之后的日日夜夜,我都被数不清的试卷淹没,高中的生活,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我的小心思也随着这些课业而渐渐隐藏。
我曾想,等我考上大学,我就去找他表白,等我考上大学,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他在一起,等我上了大学……
可是等我真的考上大学……
(青春)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毕业典礼结束后。他走在郁郁葱葱的林荫道,阳光倾洒在他的脸上。虽然我只能够看到他的侧脸,可依旧让我脸红心跳。他还是穿着那件白衬衫,一如昨日初见。
我鼓起勇气,准备走上前打个招呼“嗨”我的手伸到半空中,却看见一个女孩子蹦蹦跳跳的迎向他“金晨,我们走吧,今天老师……”
那女孩也穿着一件白衬衫,高挑的身材,扎着马尾跑向他的时候一摇一摆,可爱的让我不忍心怪她。
看着他们一起渐行渐远的背影,话语渐渐模糊,我只能收回半空中的手,避免尴尬。
金晨,他的名字真好听,和他的人一样。只是没想到,我会以这样的方式知道他的名字。
金晨,再见!再见,今晨!
(后记)
青春的时候,你有没有让你终身难忘的遗憾?青春的时候,你有没有这样的喜欢?勇敢些,别错过。青春只有一次,别给自己留下遗憾。
刻骨铭心的爱情,只适合年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