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莹莹
很多事犹如天气,慢慢热或者渐渐冷,等到惊悟,已过了一季。
01
大概谁也不知道,爱情最初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的。
对于林菀来说,爱情最初的样子,是来自于听说。
听说于姐姐分享的爱情。
林菀有个大她三岁的姐姐,两个人从小就性格迥异,一静一动。姐姐生性活泼,是家里的开心果。而林菀,是个安安静静的孩子,不争不抢,不哭不闹。两个人最大的相似,大概就是五官相像,都像爸爸,大眼睛,鹅蛋脸,一直被邻居们夸做美人胚子。
那天,她大一寒假放假,托着一箱子的行李到家,正准备放下行李,姐姐一脸的笑意盎然,接过她手中的箱子,“林菀,来,我帮你。”
林菀凑上去,坏笑了一下,“怎么,中彩票啦,这么高兴。”
姐姐把手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示意林菀不要说话,先回房间。一到房间,姐姐抱起林菀,在原地转了三圈,刻意压了压声音,像是要平复内心的激动,她说,“我恋爱了。”
姐姐的脸微红,搓着手放在嘴边呵气驱寒,捂住了半张脸。可林菀还是看得清清楚楚,姐姐的嘴角上扬,有掩不住的欣喜。
晚上,她们躺一张床上睡觉,裹在被窝里听张学友的歌,一人一个耳塞。姐姐说着话,说她和那个男生的故事,林菀听着,感觉连空气都充满了甜蜜感。
姐们俩感情很好,林菀是真心替姐姐开心。
林菀在听到那句“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笑了一下,翻了个身。尽管她还没有二十五岁,却也憧憬爱情。
歌一首接着一首地放,直到两个人都沉沉睡去。
后来,她亲眼看见自己的姐姐陷入爱情里的模样,娇羞,温柔,充满期待。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傻笑,有时候呆呆地看向窗外一言不语。
尽管林菀从来没见过这个男生,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她想,能让姐姐这么陷入爱里面的人,一定很温暖吧。
02
转眼,姐姐就开始忙着毕业论文和答辩,准备着一场场工作面试。偶尔,她会打电话来告诉林菀,她对未来的想象。当然,她的未来里,都有他。
林菀握着手机,说,“希望你永远幸福。”
姐姐的工作很忙,经常辗转于各大城市,奔波不断。她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只能在过年的时候见上一面,可就算连过年,她也只是呆一两天,就走了。
再后来,时光飞快,林菀也毕业了,开始着手准备工作的事情。姐姐特意从国外飞回来,给林菀庆祝毕业。彼时的姐姐,已经升到她们部门的总监位置,穿合身的套装,用LV的手包,喷香奈儿的五号香水。她妆容精致,举手投足都透着优雅的气息。
而拥有这一切,她只花了三年的时间。
姐姐带林菀去了市中心的一家西餐厅,两个人都喝了点红酒,林菀问姐姐,半开玩笑,“什么时候把你的那个他带回家,给我们看看,爸妈还老是念叨你该找男朋友了,要给你介绍相亲呢。”
姐姐端起杯子,轻轻地啜了一口面前的红酒,停顿了几秒钟,才淡淡地开口,“我们已经分开了。”
林菀的手一个颤抖,夹菜的手停在半空中,菜落在桌子上。她拿起纸巾,细细地擦拭油渍。她忽然想起,姐姐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提过她们恋爱的细节了,也不再在朋友圈里秀恩爱。
而这一切,她竟丝毫没有察觉。她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懊恼,为自己不能及时分担姐姐的痛苦而抱歉。
林菀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姐姐像是看穿了她的心里所想,摆摆手,“没事,已经过去了。”
可不经意间,林菀分明看到了姐姐眼底的难过与落寞。
林菀什么都没有继续问下去,比如分开的原因,比如真的已经不在意了吗。姐姐的表情就已经足够证明一切,她并没有放下。
餐厅里在放张学友的歌,《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歌里唱到,成年人分手后都像无所谓。
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大概就是,明明放不下,却自欺欺人告诉自己,过去已经过去。
03
林菀毕业后去了北京,在一家自媒体公司做运营。近几年,自媒体的发展迅速,势头很猛。尽管有其他的大公司向林菀抛来了橄榄枝,她还是看准了这个行业的未来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姐姐为她在离公司三站路的小区里租了一个小房子,不大,但是干净明亮,对于刚毕业的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一个星期后,林菀加班到深夜,下了公交车,离小区还有一段步行的路,她拖着疲惫的身子拐进小巷子回家。
不知怎么,那天两旁的路灯刚好坏了,这段黑漆漆的路也无人路过,只有林菀空寂的脚步声,显得异常可怕。
忽然,林菀听到了她身后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一路尾随着她。
她走着走着,便加快了脚步,到后面,小跑起来。她胆战心惊,紧紧地捂着包,手心里全是汗,黏腻而潮湿。
到了小区门口,刷了门禁卡,林菀手伏在旁边的石头杆上,呼呼地喘气。她用余光看见,刚刚尾随她的那个人,也进了小区。
然后,他们进了同一幢楼的电梯。林菀按了10楼,那个人按了9楼。原来,并不是她以为的跟踪,只是恰好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幢楼,而且楼上楼下。
电梯里的灯光很亮,林菀才看清了那个人的长相,五官并不特别突出,但组合在一起,却也出奇地还算好看。林菀微微出了神,那个人仿佛感受到了她的目光,朝林菀颔首笑了一下。
9楼到了,电梯叮地一声,林菀回过神来,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几秒,直到电梯合上门。
有时候,相遇就是这么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
人来人往中,匆匆而走,见过一面,便念念不忘。
04
第二天上班,因为起得晚了些,林菀没来得及吃早饭,手里拿着土司和牛奶,急匆匆地赶去公司。在公司的大门口,跟人撞了个满怀,手上的牛奶撒在对方的衣服上。她连声抱歉,抬头,才发现,就是昨晚的那个人。
林菀支支吾吾地指着公司,“你也在这里工作?”
那个人不慌不忙地掏出手帕,擦了擦衬衣,皱了一下眉头,没有说话,径直朝里面走去。
林菀跟在后面,‘喂,我会帮你洗干净的,大不了我赔你一件。’
他还是没有理她。
林菀小声地自顾自嘀咕了一声,这么高冷。
开早会,从同事那里打听得知,那个人叫方莯,是企划部经理,前段时间出差,刚回来,所以林菀才没有见过他。
方莯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很明显,他办公室里有他的衬衣放着备用。
林菀第一次见到有人可以把白衬衫穿得那么好看,说不上哪里特别,就是觉得跟旁人比起来与众不同。
晚上回家,林菀在房间里踱步,来来回回地走,鼓足了勇气,敲了敲楼下的门。大概过了一分钟多,还是没有人来开门,大概是还没回家。林菀转身想走,门开了。
方莯刚洗完澡,用毛巾擦拭头发上的水滴。
林菀微微红了一下脸,结结巴巴,“那个,那个……白天的事情对不起啊,你把衬衣给我,我洗干净还你。”
方莯盯着林菀看了一秒钟,“你等一下。”
林菀伸手接过装衬衣的那个袋子,笑着对方莯说再见。
林菀把衬衣用洗衣液泡在水里,过了半小时,然后用手轻轻地搓,直到衬衫洁白无瑕,再拿到阳台上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