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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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围城》时,大概十七岁,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没有看完就放弃了阅读,因为读不懂,没有兴趣。

第二次读《围城》,我已经二十五岁,有了生活阅历,也有了感情经历,开始读懂了一些书中的讽刺与无奈,还有,那些生活中的鸡毛蒜皮。

越来越明白,原来每一本书都有属于它的阅读时间。读不懂,可能是因为时候未到。杨绛先生说过:“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其实是读不懂书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光这个题目就会让人有一种局促与困顿感,好似笼中之鸟,少了一些自由。对围城后来的附注也如是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真是再形象不过!人生如围城之处又何止婚姻和职业,只是这二者,在短暂的人生中占据了太多的篇幅,说是主旋律并不为过。

知道钱钟书的人大都也了解他和杨绛的婚姻代表了爱情最美好的部分,他们成为了人生中彼此的灵魂伴侣。拥有美好婚姻的钱钟书却创作出了让人读完会惧怕婚姻的《围城》,也是让人可叹,而且书中还有钱老一贯的毒舌讽刺。这里,不得不引用王小波的一段话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可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丽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这种种事实说明一个道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

所以,《围城》也只是一部小说,读者就算读到了自己的影子,也不必大失所望,更不必有强烈的代入感,从而失去了幻想与期待。有的痛苦,并不属于现实中的你和我,阅读中,一定要牢记这一点。当然,我之所以要这样说,完全是因为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我产生了一种无地自容之感,怎么,里面人物身上有的缺点我也有,再加上书中那老辣幽默讽刺的语言,更加让我觉得有些许的羞愧了。所以,记得提醒自己,也许情境相似,但那不是自己,人性嘛,大抵如此。

小说当中,人物的个性和表现,可以说是书中极具表现力的一部分,下面我来说说让我自己尤为感兴趣的几个人物。


方鸿渐,我们的主人公,故事的中心,也是读者代入感最深最多的一个人物。我们从方鸿渐的眼里去看周边的事物,去感受人物的情感,对他时而感到讽刺,时而感到同情,时而又转为关切。杨绛后来说到,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两个特点说明了方鸿渐的个性,没什么真才实学,却有着读书人那倔强的傲气。想到书中赵辛楣说他的话:“你不讨厌,但全无用处。”

方鸿渐的命运从三闾大学开始是每况愈下,但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的出场是以留学博士的身份出现在轮船上,好不风光!而他之所以能出国留学,全拜他那有钱的老丈人和死去的未婚妻。可能机会得来太容易,就不会好好珍惜,偏偏他不求上进。只是游学,连学位都拿不到,最后还是买的文凭。一个德国留学生,拿到了美国“克莱登”大学的文凭,也真是可笑。关键是他的老父亲和老丈人不知道文凭是假的呀,还登报炫耀,内行人看了也真是笑掉大牙。方鸿渐自己当然也是感到羞愧的,我读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经历。有的时候,有人将我介绍给第三人时,就大肆夸奖我一番,我自知自己没有介绍人所说的那么好,常常感到不好意思,并非妄自菲薄,但也深知自己几斤几两重。所以,我特别害怕有的人没有来由的夸赞,当自身实力与赞扬之词不匹配时,真是感到羞愧,那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低调低调谦虚谦虚,然后努力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变得有底气。方鸿渐是没有办法弄一个真的文凭了,可他若有真才实学,至少也不会在被邀请去演讲时,闹那样一个大笑话。方鸿渐最后娶了孙柔嘉,婚姻生活落得一地鸡毛,还得出了婚姻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就足以,以及什么和谁结婚最后都是一样的这样的话。

不是这样子的,方鸿渐本来可以让自己更好一些的。他可以在留学时认真读书,取得学位证,然后提升自己的地位,拥有好的工作;他可以对他的唐小姐再多一些坚持,勇敢一些,至少会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至于结婚后怎样,我真的无法多说,毕竟我没有结婚不懂婚姻。可是,彼此互相懂得,互相珍惜,互相理解,应该也可以像钱钟书夫妇两靠近一些吧!我个人认为,方鸿渐的命运有很大一部分是自己造成的,因为他并没有全力以赴啊!可是,这样的一个人,你真的并不会太讨厌他,他骄傲、正直、也善良,你甚至很多时候,就是觉得自己像他,所以,更加的同情他。


苏文纨,一个有才学,家世好的女博士。她出场时,书中写她到:“那女人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席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真的,一开始就这样写她,真的觉得好刻薄。我有些讨厌苏小姐,但又有些同情她。

讨厌苏小姐,因为她不够接地气,她对那些底层人士并不是真的挺友好;甚至于她在战争中走私发国难财,以及她喜欢看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这些,我都不喜欢她。书中说,苏小姐年轻时把爱情看得太严重,不肯随便的施予,于是过了保质期。在身边也遇到这样的女生,家世好,长得也好,就是没有什么才华(苏小姐不也是个伪诗人吗?),于是这样的女生就自以为高人一等了,眼睛都长在头顶了,处处显示着优越感。身边追她的男生也是一波又一波,她很享受着被追捧的感觉,只是,这样的女生毕竟不够高端,她的做作,别的女生真的是一眼就看穿了。

我不太明白,苏小姐为什么不嫁赵辛楣,要嫁给那个四喜丸子曹元朗。后来读完小说,我觉得赵先生身上是有一种大男子气概的,他喜欢苏小姐,但他绝不会为了她委曲求全,也绝不会匍匐供养她,他和苏小姐最起码是平等的关系,或者,他更希望苏小姐也会瞻仰崇拜他吧!人选择另外一个人有时并不是因为对方多优秀,只是因为在他(她)身边,能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自己。曹元朗是可以让苏小姐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吧!


唐晓芙,被偏爱的女子。她有知识,独立,还顽皮,她大概就是二十几岁的男孩子喜欢的那一类女生吧!她被赞扬的已经很多了,只是我对她并没有太多感觉。唐晓芙是知道表姐是喜欢方鸿渐的吧,那她一定不喜欢她的表姐。唐小姐的确像玫瑰,吸引人也刺痛人。她的心里也是有方鸿渐的,可是,表姐告诉她一席话后,她就这样放弃了这样一段感情。方鸿渐被雨淋的那一段,她也是心疼的吧,为什么不立马冲下去,告诉他不要离开,为什么两个人明明相爱,就不能后退一步呢?要知道,人世间遇到相互喜欢的两个人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大概因为大家都更爱自己,都小心翼翼的保护好自己的自尊心,然后不断地等着对方先走一步,先付出一些,一点点试探,直到感情到了尽头。当然,唐小姐和方鸿渐的感情没有好结果,最终原因还是要归结于方先生自己,明明喜欢的是唐小姐,但却不快刀斩乱麻,割断和苏小姐的联系,还和她有了月下亲吻,男人也真是够了!


孙柔嘉,孙小姐是个好厉害的角色啊!她喜欢方鸿渐,于是一点点想法得到了他。赵辛楣说她费尽心思,那又怎样,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主动又怎么了,更何况方鸿渐是单身。我挺佩服孙小姐的,毕竟我做不到费劲心思,我就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如果对方不喜欢自己,我更多的就是劝自己放弃,我挺勇敢的但就是没有头脑,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一步步像孙小姐一样设下“套子”。所以,她最后结婚了,而我单身,就是这样没有大脑,还把自己看得挺重要,可气!不过,看到她和孙鸿渐那一地鸡毛的婚姻,我也可以安慰一下自己。

小说的结尾处意味深长: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的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柔嘉会回来吗?后面会怎样呢?我希望的是,他们夫妻能够尽快和好。要有多少缘分才能成为夫妻呢?既然成为了夫妻,那么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

这是第二次读《围城》,一定还会有第三比,第四次……里面还有好多人物没有写,尤其是可爱的赵辛楣同学,限于时间和篇幅,这次就略过,但他的确让我们觉得是一个值得珍惜的朋友。愿我再读,会对辛楣兄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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