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Q小姐就胎儿是否算作人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
我:胎儿算作人,首先要看你怎么定义人,我认为人是一段生命的过程,从受精卵始,至失去生命特征为止。
Q:我认为不仅于此,人应该还具有独立人格意识,就现有国内法律而言,人与胎儿还是有区别的。
我:是存在区别,但法律中的人指的是具有承担相应责任的自然人,属法律范畴。但我们要讨论的人更倾向于哲学伦理。
Q:我认为在讨论哲学问题前,应就现有条件从科学角度进行分析。
我:我承认,从科学角度来看,胎儿还不具备自我认知,只能算作生物。但这是否说明,只要具备独立人格意识,就算没有形体,也能算作是人?例如人工智能?
Q:你说的是另一个问题,而且太过绝对。
我:但是很多怀孕之后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堕胎的夫妻,都会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很显然他们把胎儿已经当做独立的人来看待了。
Q:但也有些女性是以受害者的身份被迫怀孕,最后堕胎,这时候如果把胎儿当做人来看待,在她们身体受到折磨的时候,还得背负杀人的罪责。不应如此。
我:没错,不应如此。所以男性最好从始至终认为胎儿就是独立的人,对人心存敬畏,才能保护好自己身边的人。女性在不得不面对惨痛抉择的时候可以认为胎儿只是一个生命体,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
Q:理想状态应该是这样的吧。
我:或许是这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