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先生养了一条金毛,喜欢在深夜舔墙上的白色涂料,就算从未给它断水断粮。
打扫卫生把笼子挪开,发现墙上已经凹下一块。舔涂料也是有原则的,认准一个地方,没人知道它怎么想。
有水不是渴,倒满狗粮不是饿,更不能说是磨牙,就是在半夜舔着,一下一下,最后不得不把笼子推到中间不靠墙。
就是说啊,很多东西解释不通就换条路,或者根本不需要解释,只要结果是好的,其他随便怎样都没关系。
于是直至今天,我终于得到一段满三月的恋爱。
在无数的犹豫不决里,冲动之下换来的是良先生的奶声奶气,深夜推着我一定要吃完药,半夜一点去接十公里外兼职下班的我,听到哭声就放下手中的所有事情奔向万达找到我……
即使在这些行动后,他总是抱怨,真的不想跑这么远找你啊,但不能不去,否则你又觉得我不喜欢你。
从前老是想着如何证明不爱,于是把所有他没想到的细节收集起来,在一个时间点爆发,让他不明所以不知所措,以为自己一直是爱情里的赢家。后来在良先生不情愿但积极的行动里,我才明白,收集被爱的点点滴滴,才是维持关系更好的办法。我不是要当爱情里的赢家,成为如今的佼佼者,已是难得的好运气。
甚至学会了穿上新裙子在周末买上他喜欢的菜去找他做一餐晚饭,可不久前我是连厨房都不进的抠脚大汉。畏畏缩缩的人张口闭口就是情话,渴望所有的肢体接触,所以,是真的改变了我。不早不晚,幸运在他能动情的时候。
付出和得到是平衡的,我尽量让这段差十岁的恋爱变得势均力敌,于是好好学习,于是逛街也记得搜罗三岁孩子的玩具,于是让所有矫情变成贴心贤惠。我的二十岁,做着一个长远的梦。
可仍然改变不了我的悲观主义。尽最大努力维持我想要的关系,做好了明天是最后一天的打算,不担心,但希望它久一点,因为是少有的喜欢。
无论如何,不再是感情杀手,终于,也配得上百天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