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合作#人物#吴伯凡「2/7」
「见」
最近听得到吴伯凡认知方法论里面的算法与选择,其中对我触动和共鸣的地方与你分享下。
文中说到:
生活中很多人所谓的合作,无非是制定了一个规则让别人来服从,这样的合作有两个致命缺点:(1)不大可能持续;(2)不具有普遍性。
我一想真的是这个样子的啊!
文中还给出了合作的概念版?
合作的本质是一个叫有共同利益的生命共同体,它是某种程度的生命体;
合作是两个或多个个体之间的行为,合作本身是一个超级个体。每一个合作的一方都是这个超级生命体的器官;
共同的利益生命体的各个器官之间是一种可持续的合作的关系,每个器官的生长和程序是有赖于其它器官的生长和程序的。想知道合作的算法是什么,先得清楚合作是什么:
合作的本质是一个叫有共同利益的生命共同体,它是某种程度的生命体;
合作是两个或多个个体之间的行为,合作本身是一个超级个体。每一个合作的一方都是这个超级生命体的器官;
文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观点如下:
真正的合作不是选择谁去合作,而是被谁选择。
「感」
看来很多人之间的合作不是合作,而仅仅是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或者可以说是为了利用他人达到利己的目的。
不光是很多人,我先前认为的合作就是共赢。而不是一个超级个体。这样子的合作:一来不具备普遍性,二来也不具备可持续性。
总结的真到位,想要合作就得让其具备一定的普遍性,同时还要有可持续性的特性。
「思」
为什么说“合作本身是一个超级个体,每一个合作的一方都是这个超级生命体的器官”?
只有形成一个超级生命体的超级个体,才能保证无任何间隙的合作关系。毕竟一个个体内部器官的合作才是无差别的。
只有无任何利益冲突,也没有任何可能的间隙,才真的可以达到“完全的合作”。而这只有是形成一个超级生命共和体也就是“超级个体”才能达到。
按照这样子的推论,公司与员工能达成“真正的合作”吗?很难,很难普遍,也很难具备持续性。
我与别人达成“真正的合作”过吗?近几年从事保险工作中,个别阶段有过这种感觉。但大部分的‘合作’仅仅是狭义的自我理解。
概念太重要,明确一个东西的概念更重要。
「行」
1、以后与他人相处时,要界定合作的情况。
2、界定好合作后,直接调整做好‘合作’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