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书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了解招标书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人的要求条件后,按投标书样式统一格式,顺序编制投标书,装订成册(或提供电子版材传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书包括下述内容:
(1)资质证明文件;公司情况介绍;
(2)结合项目需求,分别针对“产品策划、品牌策划、终端形象策划、会议策划、促销管理策划、长期管理规划”六个方面,以营销策划成功案例展示或针对相关项目需求阐述工作思路等方式,展示投标人营销策划水平和能力。
(3)营销策划服务报价单。
(4)其他文件。
3、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书中的每一项内容,并遵守投标书中的全部内容,保证履行合同。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一经发现,招标人随时有权取消其中标盗格或终止相应任何的合作相关事宜。
4、投标书的书写要求:
(1)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除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材料外,案例展示、应标内容可使用电子版材料。
(2)投标书的书写应清楚工整,标书确定后不得随意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内容可以被拒绝或视为废标。
(4)投标书应按招标书中的具体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及投标人盖章。
5、下述任何一种情形,均可能被招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书: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书不完整;
(2)投标书未按招标书的规定签署;
(3)投标人对招标书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参加询标事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
(2)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的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