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害生于恩, 恩生于害

[原文]: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翻译]:

恩利过度产生伤害,而适度伤害反而有好处。

人(主体)与人(他人、社会)、与物(自然客体)之间的恩利与伤害关系也是如此,随时空变化而变化。

〈笔者感悟〉:

人(主体)与人(他人、社会)、与物(自然客体)之间的恩利与伤害关系

有两种可能情况:(一)、本来看似恩利的事情可以转化为有伤害的结果;(二)、本来看似有伤害的事情可以转化为恩利的结果。

    塞翁失马的故事:

淮南子中记载的一个寓言故事,战国时期,在西北某个要塞附近住着一个老人,他养了许多马。一天他的马群中忽然有一匹走失了。邻居们听说这件事,都跑来安慰,劝他不必太着急,年龄大了,多注意身体。

老人笑了笑说:“丢了一匹马损失不大,没准会带来什么福气呢。”邻居听了他的话,心里觉得很好笑:马丢了,明明是件坏事,他却认为也许不是坏事,显然是自我安慰而已。过了几天,丢失的马不仅自动返回家,还带回一匹匈奴的骏马。

邻居听说了,对塞翁的预见非常佩服,向塞翁道贺说:“还是您有远见,马不仅没有丢,还带回一匹好马,真是福气呀。”塞翁听了邻人的祝贺说:“白白得了一匹好马,这不一定是什么福气,也许惹出什么麻烦来。”

老人有个独生子,非常喜欢骑马。他发现带回来的那匹马身长蹄大,嘶鸣嗦亮,彪悍神骏,一看就知道是匹好马。他每天都骑马出游,心中洋洋得惫。一天,他高兴得有些过火,打马飞奔,从马背上跌下来,掉断了腿。邻居听说,又纷纷来安慰。

老人说:“没什么,腿摔断了却保住性命,或许是福气呢。”邻居们觉得他又在胡言乱语。他们想不出,摔断腿会带来什么福气。不久,匈奴兵大举人侵,青年人被应征人伍,塞翁的儿子因为摔断了腿,不能去当兵。人伍的青年都战死了,惟有塞翁的儿子保全了性命。

塞翁失马的故事说明,世事多变,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也可以变成坏事。因此人们应当从事物的变化之中保持平常心,不因物喜不以己悲。不因外物一时的好坏和自己一时的得失,而或大喜或大悲。避免玩物丧志,在无尽的欲望中保持清醒,少一些苛求,多一些满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个人不能改变环境时,我们就应该怒力适应环境。要自知自明,面对浩瀚的宇宙大自然环境的运动,个人的能力是显得微不足道,而顺从适应客观环境的规律也许看似是种“约束”,但也许未尝不能从中获得一种“自由”。由于人们对客观实在环境的相对“无知”或信息不对称,在生活中并不会总是遵从某一个人的愿望发展事事称心如意,因此,改变随时可能发生,但积极地面对改变并及时作出正确的反应,才会让你有更好的选择。

(一)对自身身体本我的过度“善待”从而引起伤害。

《史记·滑稽列传》:“酒极则乱,乐极则悲,万事尽然,言不可极,极之而衰。”《淮南子·道应训》:“夫物盛而衰,乐极则悲。”这正是:“恩惠之极受之不过,物极必反害生之。”

下面我们来看看几个故事。

(1)性生活是人类美好的体验之一。对于动物来说,尽管这个行为算不上多舒服,但它们依然热衷于此。与时常思考生命意义的人类不同,大多数生物的终极生存目标就是繁殖。留下更多的后代,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历史使命。不过,繁殖虽然是正经事,可也不能做的太过火了。纵欲过度是不好的,会有一些恶性的后果——比如,对于这些束带蛇来说,太亢奋,容易死的早哟。

在冬眠了超过八个月后,束带蛇们逐渐从冬眠中苏醒。对于他们而言,睡醒之后的头等大事,除了吃之外,就是尽快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然后产下自己的子嗣。不只某一条雄蛇这么想,全天下的束带蛇都有这个觉悟。

热衷于此不断进行交配的蛇主要是雄蛇,雌蛇的情绪通常比较冷静。和那些精虫上脑的雄蛇不同,雌蛇一般只会进行一两天的交配。而剩下的时间,它们则在努力躲开雄蛇没完没了的纠缠。

这种庞大的性爱狂欢虽然让雄蛇过了把瘾,但它们付出的代价可能是早衰。据研究显示,雄蛇染色体两端称为端粒的部分显著短于雌蛇——这是衰老的标志。为了在庞大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留下自己的后代,这些雄蛇几乎是燃烧生命来交配的。雄蛇的平均寿命远短于雌蛇,可能也是它们“燃烧生命”的后果。

(2) 从医学上讲,“乐”之“极”意指狂喜。古今中外因获恩利而生伤害导致乐极生悲的实例不胜枚举:范进屡试不中,当他真的中举了,获得“皇恩”,却因此过度高兴疯了;

程咬金90寿辰时,回首往事,思绪万千,十分激动,结果乐极而暴亡;岳家军中的大将牛皋活捉了金国四太子、侵宋元帅金兀术后,喜极大笑,最后也因乐暴亡。三国时蜀将赵子龙,百战沙场,未曾受伤,可是在庆功宴上,竟死于大笑之中。古代希腊有位老人名叫蒂亚高拉·德罗特,一次,他的3个儿子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同时获得了冠军,蒂亚高拉在运动场上狂蹦,大笑着与3个头戴桂冠的儿子热烈拥抱,却突然气绝而死;古罗马喜剧诗人菲利庇德,多次在诗歌大赛中受挫,在他诗人生涯的最后时刻,出乎意料地获得梦寐以求的成功,晚上却因兴奋过度窒息而死去。

中医学认为,喜乐的情绪与心的联系最为紧密,乐极首先会影响到心的功能。《灵枢·本神》说:“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临床上,乐极对心的损伤常使人表现出心绪不宁、坐卧不安、失眠多梦、健忘失记等一系列症状来,乃至出现精神错乱等。

现代医学研究发现,人的大脑中存在着主管快乐和痛苦功能的两个神经中枢,它们是紧密相连的近邻,相互之间的距离不足半毫米。平时它们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约制,共同控制着人体情绪的平稳。当快乐或痛苦中任何一方的刺激表现出强烈时,就会越过边界骚扰到对方,使对方的功能表现出兴奋来,出现高兴过度的人反流眼泪。这种刺激越强烈,给对方造成的影响也越大,乐极生悲的事自然就发生了。研究证明:超出正常范围的快乐情感造成的强烈刺激,能导致神经系统的功能紊乱和血管调节功能的失常。人在高度兴奋时,脉搏可由每分钟60次增加到120次,收缩压可从120猛增到200毫米水银柱。使人的颅内压升高,这些变化如发生在原有冠心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病的人尤其是在老人身上,就会在体内掀起轩然大波,引起阵发性心动过快,心律失常甚至导致心肌梗塞、脑溢血而死亡。

当遇到老年得子、久别重逢、中彩巨奖、事业意外成功等等特别使人高兴、激动的事件时,首要的是安定情志,保持情绪稳定,尽可能淡化强烈的情绪冲动,心理暗示自己“别太高兴!”同时,把喜事告诉亲朋好友,使过于积聚的兴奋情绪得以分流和宣泄。

(3) 高兴到极点时,发生使人悲伤的事。战国时,齐威王经常通宵饮酒作乐,不理朝政。楚国乘机出兵进攻齐国。齐王派淳于髡去赵国请来救兵,才解了齐国之围。

  在庆贺淳于髡搬兵有功的宴会上,齐王问淳于髡喝多少酒才会醉?淳于髡回答说:“我喝一斗也醉,喝一石也醉。”齐威王不解其意,又问道:“先生喝一斗酒就醉了,怎么能喝得了一石呢?”

  淳于髡想借此机会规劝齐威王不要通宵饮酒,于是就委婉地说:“道理是这样的:如果大王赏给我酒,在喝酒的时候,大王坐在我面前,法官站在我旁边,御史站在我后边,我就感到恐惧,喝上一斗也就醉了;若是在民间,不分男女坐在一起,一边饮酒,一边游戏,喝上八斗也不会醉;假如到了夜里,主人把我留下,无拘无束地坐在一起,这时喝上一石,也不会醉。所以古人说,酒喝到了极点,就不能遵守礼节,人快乐到了极点,就会发生悲哀的事情。”

  齐威王听出淳于髡是在讽谏自已,从那以后就不再通宵饮酒了。

(二)从对他人或社会的角度。

(1)在《庄子。应帝王》中有一个故事:  南海的大帝名叫儵,北海的大帝名叫忽,中央的大帝叫浑沌。儵与忽常常相会于浑沌之处,浑沌款待他们十分丰盛,儵和忽在一起商量报答浑沌的深厚情谊,说:“人人都有眼耳口鼻七个窍孔用来视、听、吃的呼吸,唯独浑沌没有,我们试着为他凿开七窍。”他们每天凿出一个孔窍,凿了七天浑沌也就死去了。

(2) 比如说,小孩在学校上学,原来说好的是由奶奶去接回家的,但后来父亲下班早了刚好路过,就去接放学的孩子了。可是又没有告诉孩子的奶奶,结果让孩子奶奶白跑一趟。

(3) 一位高中生在上学路上,突然,看到下水道的井盖开着,怕有人掉进去,就好心的给盖上了,但结果里面有维修工。

(4)对孩子的宠爱过度,导致孩子对父母的思想依赖从而引起独立能力,甚至反而害了他(她)去辩别社会道德的是非,走上犯罪的道路。

例子:1、 有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说的是中国古时候,有一个从小被母亲溺爱娇惯的少年,临刑前要求再喝一口母亲的奶,他妈妈解开衣襟喂他,这少年一口把母亲的奶头咬下。这位少年把母亲的奶头咬下,是恨母亲的溺爱娇惯害了他。

2、 著名的伊索寓言里有主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偷窃的少年犯被当场捉住,犯缚了双手,被牵到刽子手那里。疼爱孩子的母亲跟在后面,捶胸恸哭。儿子回转身来,说要对她说句心里话。母亲走近去,想不到却被儿子一口把耳朵咬了下来。母亲骂儿子大不孝,犯了罪还不够,又把母亲的耳朵咬下来。那少年犯说:“假如我初次犯偷了同学的写字板拿去给你的时候,你打了我,那我何至于胆子越来越大,被牵去处死呢!”

3、 《古今谭概》一书中有一个寓言故事,翠鸟为避免灾祸,开始把窝筑在树的高处。孵出小鸟以后,它很喜爱,生怕小鸟从高处的窝里掉下来摔死,于是把窝向下移了移。等小翠鸟身上长出了羽毛,非常漂亮,它更是加倍喜爱,越发怕小翠鸟摔下来,又一次向下移动鸟窝,移到离地面很近的树杈上。这样,翠鸟放心了,然而当路过树下的行人发现小翠鸟时,稍一举手便把小翠鸟掏走了。

4、 巴尔扎克笔下又这样一个故事,面粉商人高老头十分娇惯女儿,他把大部分财产作了陪嫁,让女儿挤进商流时候,过贵妇人的奢侈生活。为使女儿们快活,他替女儿的情人还了债,帮助女儿与人通奸。可是,出嫁后的女儿们,在榨取了父亲的最后一点养老金之后,就把他当着榨干了的柠檬一样,无情地抛弃了。

5、 法国教育家卢梭说:“你知道运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就是溺爱!

(三)下面我举两个关于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害生于恩的例子: 

(1)、 比如,龙爪槐是常见的园林植物,而它的嫩枝、花茎上常常可见到大量的蚜虫。蚜虫是一类机会主义的昆虫,喜欢在植物幼嫩部位上取食。如果植物的状况发生变化,蚜虫便为长出翅膀飞离,寻找新的合适的植物或部位。因此,它通常不会在槐树的老叶上出现,而树的营养或生长主要依靠这些叶子。这些当年生长、下垂过度的枝条,在冬季被园林工人修剪掉。因此,蚜虫的取食不会对槐树的生长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相反,蚜虫的取食抑制了嫩枝的生长,使树木生长更健壮,同时也减少了冬季修剪的工作量。另外,这些蚜虫可以培育很多天敌昆虫,增加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        如果我们不允许这些蚜虫的存在,采取喷洒化学农药的防治措施,结果更糟。喷药并不能把所有的蚜虫杀死,可是很容易把蚜虫的天敌杀死。天敌大量减少,蚜虫的发展更为顺利。蚜虫分泌的蜜露(实际上为蚜虫的排泄物)本可由蚂蚁处理,但杀虫剂把蚂蚁也杀死了,蜜露只有滴在下面的枝叶或地面上。由于蜜露营养丰富,最后会长出黑乎乎的霉菌(长在植物上的称为煤污病),植物或环境更为脏乱。        因此有些害虫是人为造成的。由于我们对昆虫了解不够,采取了不科学、不合理的防治措施,出现了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它们本来不是害虫,由于我们人为干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害虫。这种情形在生活中并不罕见。

(2)、关于宗教信徒的“拯救”与“放生”行为。

有一篇小说《沉没之鱼》觉得挺有意思!所以转过来给各位看看:

一位虔诚者向他的追随者布道:“夺取生命是邪恶的,拯救生命是高尚的。每天我保证拯救一百条生命,我将网撒向湖里,捞出一百条鱼,我将鱼放在岸上,它们翻跳着,不要害怕,我告诉那些鱼儿,我将你们救起,不至于淹死。一会儿,鱼儿安静下来,死掉了。是的,说起来很悲惨,我总是救的太晚,鱼儿死了。因为浪费任何东西都是都是邪恶的,所以我将死鱼拿到市场,卖了好价钱,有了钱,我可以买更多的网,用来拯救更多的鱼!

看完这个故事,我是这么想的:往往事情就是这样,有些人总是好心做坏事,这里的坏事不是指破坏性,是因为某种程度上的无知,将事情变得复杂化!

近年来,常有新闻报到在国内一些自然环境中发现一些“外来生物”,就是说这些生物并非本地原生态系统中的生物,而是原先在国外被人作为“宠物”被带回来的,它们与国内的生态链并不协调,相反,由于缺少克星,而导致泛滥生育过量,从而以致原生态链环境系统遭到破坏。许多佛教的“善男信女”这种为了祈福而放生的行为,部分善信因欠缺指导,随时「好心做坏事」,而导致过度的善行从而变成恶行,这正是“害生于恩”的体现。

(3)鹿和狼的故事

  20世纪初,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只左右的鹿在林间出没,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大敌。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繁殖得更多一些。他宣布凯巴伯森林为全国狩猎保护区,并决定由政府雇请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枪声在森林中回荡。在猎人冰冷的枪口下,狼接连发出惨叫,一命呜呼。经过25年的猎捕,有数千只狼先后毙命。森林中其他以鹿为捕食对象的野兽(如豹子)也被猎杀了很多。

  得到特别保护的鹿成了凯巴伯森林中的“宠儿”,在这个“自由王国”里,它们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育,自由自在地啃食树木,过着没有危险、食物充足的幸福生活。

  很快,森林中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只。十万多只鹿在森林中东啃西啃,灌木丛吃光了就啃食小树,小树吃光后又啃食大树的树皮……一切能被鹿吃的植物都难逃厄运。森林中的绿色植被在一天天减少,大地露出的枯黄在一天天扩大。

  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到1942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罗斯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狼吃鹿看起来残忍,却维护着鹿群的种群稳定。这是因为,狼吃掉一些鹿后,就可以将森林中鹿的总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森林也就不会被鹿群糟蹋得面目全非。同时,狼吃掉的多数是病鹿,又有效地控制了疾病对鹿群的威胁。而罗斯福下定决心要保护的鹿,一旦数量超过森林可以承载的限度,就会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给森林带来巨大的生态灾难。也就是说,过多的鹿会成为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这与人们对狼和鹿的认识似乎是相悖的。童话中,狼几乎永远担着欺负弱小的恶名。如,中国“大灰狼”的故事和西方“小红帽”的故事。而鹿则几乎总是美丽、善良的化身。狼是凶残的,所以要消灭;鹿是善良的,所以要保护。罗斯福保护鹿群的政策,就是根据这种习惯看法和童话原则制定的。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系列故事说明,在大自然生态系统中,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或过于主观去站在人类的立场上进行价值分析,判定其它生物的善恶,就会违背自然的生态平衡(自然之道),从而产生对身处其中的人类进行报复性的回馈,用佛家的说法就是人类在“造业”,即过度的背离了自然生态平衡规律去改造、征服宇宙自然,从而得到无形之手的“大道”以人类意愿相负相反的方向运动,导致“恶有恶报”的“因果,”这不正也是老子在道德经所说的“反者道之动”的体现吗?道之动有强弱,人与天地万物相处,如果过于强调“人定胜天”,认为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可以在“科技”的帮助下而没认识到生态平衡规律“道”的制约,人类的能力就不可能更大发挥,每个人“个人自我实现”、全人类“社会自我实现”的理想就难以达到,马克思的理想社会状态~~共产主义社会,儒家的“世界大同社会”不仅仅只是人与人的社会系统中公平与效率,更宏观上还要考虑到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公平与效率,这个公平就是在人类的人人平等的观念上再进一步,即要有“众生平等”的观念,善待生命、善待万物,遵重万物各自的规律,而这种自然的效率与社会效率不同的就是,社会效率是人与人的协作互利,而自然的效率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类要借助自然之力和发展趋势来发挥自身的劳动力使用价值。

可见,人对于某施加对象的过分施加恩惠可能会伤害他(她)或它,或者说同样达到一个目的,会使自身要放弃更大更多的价值、成本。相反,适度的困难、灾难、“伤害”(惩罚)却会成为以后人生的教训,使人意志更加坚强、独立能力更好、心态更稳定……。成功更进一步。温室里的花朵更加经受不起室外的风吹雨哂。

所以, 儒家亚圣之称的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就是说,凡是成就大事者皆有过人之处,正视困难磨练,知耻后勇才可能先苦后甜、转害为恩。下面是一些先苦后甜,知耻而后勇的名人事例。

(1)苏秦是洛阳人。洛阳是当时周天子的都城。他很想有所作为,曾求见周天子,却没有引见之路,一气之下,变卖了家产到别的国家找出路去了。但是他东奔西跑了好几年,也没做成官。后来钱用光了,衣服也穿破了,只好回家。家里人看到他趿拉着草鞋,挑副破担子,一付狼狈样。他父母狠狠地骂了他一顿;他妻子坐在织机上织帛,连看也没看他一眼;他求嫂子给他做饭吃,嫂子不理他扭身走开了。苏秦受了很大刺激,决心争一口气。从此以后,他发愤读书,钻研兵法,天天到深夜。有时候读书读到半夜,又累又困,他就用锥子扎自己的大腿,虽然很疼,有时候都刺出血了,但是这样精神却来了,他就接着读下去。就这样用了一年多的功夫,他的知识比以前丰富多了。

(2)孙敬是汉朝信都(今冀州市)人。他年少好学,博闻强记,而且视书如命.晚上看书学习常常通宵达旦。邻里们都称他为“闭户先生”。

孙敬读书时,随时记笔记,常常一直看到后半夜,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瞌睡来。一觉醒来,又懊悔不已。有一天,他抬头苦思的时候,目光停在房梁上,顿时眼睛一亮。随即找来一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房粱上,下边这头就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瞌睡时,只要头一低,绳子就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就会惊醒而赶走睡意。从这以后,他每天晚上读书时,都用这种办法,发愤苦读。

年复一年地刻苦学习,使孙敬饱读诗书,博学多才,成为一名通晓古今的大学问家,在当时江淮以北颇有名气,常有不远千里的学子,负笈担书来向他求学解疑、讨论学问。

(3)孙康自幼聪敏好学,但是家中一贫如洗,既没有上学就读的机会,甚至连在家里挤点时间学习都不可能。因为他白天要帮家里干活,从早晨一直到太阳落山,都没有空闲时间。

孙康并不甘心就这样服服贴贴当时间的奴隶,他觉得自己年纪轻,精力旺盛,只要有了学习的决心,总会挤出时间来的,于是,他开始利用夜间读书,可是晚上读书必须得点油灯,往往读一个晚上的书,就要用去一灯油,而家里那样困难的经济条件,一个月怎能买得起这么多灯油呢?孙康完全懂得这种困难,每当灯油烧干以后,他便静静躺在床上,在床上背书和默记书中的要领。

一年冬天,天气格外寒冷,三天两头下一场大雪。冬夜,孙康盖着薄被正蜷缩在床上,面对着北风呼啸的窗口又在背书。背着背着,突然发现窗口越来越明亮起来,他甚至怀疑是到了快要出太阳的时候了,等他披衣出门一看,原来是下了大雪,是白雪把窗口映亮了。孙康心里想:既然白雪能映亮窗口,那一定也可以用积雪照着读书吧。想到这里,他便捧起书跑到门外,一个人蹲在雪地里,借着积雪映出的微弱亮光来读。孙康蹲在雪地里读书,虽然身上衣衫单薄,但由于他专心致志,注意力完全进入书里面去了,对于刺骨的寒风他全然不觉得,一直到了深更半夜,还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从这以后,只要有积雪,他就天天夜间去映雪读书。虽然说:“穷人怕过三九天”,可是孙康却盼望每年的冬天早点到来,盼望下大雪。

(4)匡衡勤奋好学,但家中没有蜡烛照明。邻家有灯烛,但光亮照不到他家,匡衡就把墙壁凿了一个洞引来邻家的光亮,让光亮照在书上来读。同乡有个大户人家叫文不识的,是个有钱的人,家中有很多书。匡衡就到他家去做雇工,又不要报酬。主人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主人,我想读遍你家所有的书。”主人听了,深为感叹,就把书借给他读。于是匡衡成了大学问家。

(5)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其实勾践并没有放弃报复仇之心,他表面上对吴王服从,但暗中训练精兵,强政励治并等待时机反击吴国。艰苦能锻炼意志,安逸反而会消磨意志。勾践害怕自己会贪图眼前的安逸,消磨报仇雪耻的意志,所以他为自己安排艰苦的生活环境。他晚上睡觉不用褥,只铺些柴草(古时叫薪),又在屋里挂了一只苦胆,他不时会尝尝苦胆的味道,为的就是不忘过去的耻辱。

勾践为鼓励民众就和王后与人民一起参与劳动,在越人同心协力之下把越国强大起来,最后并找到时机,灭亡吴国。

(6) 韩信是汉代军事家、开国功臣。他年轻时家贫,被人瞧不起。有一次,一个青年人当众侮辱韩信,说:“你虽然身高体大,喜欢佩带刀剑,内心里却十分胆怯。”他还说:“韩信,若你不怕死,就用剑刺我;怕死,就从我裤裆下钻过去。”韩信注视了这个人好久,然后就低下头从这个人叉开的双腿间钻了过去,又爬着走了几步。满街的人都嘲笑他,以为他怯懦。后来,韩信做了楚王,他召见了当时侮辱自己、让自己从他裤裆下钻过的那个青年人,提拔他做了楚国的中尉。韩信对各位文武官员说:“这个人是一位壮士。当初他侮辱我时,我难道不能杀了他吗?不过杀他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因此我就忍耐下来,而成就了今天的功业。”

(7) 司马迁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司马迁生活的时代正是汉朝国势强大,经济繁荣,文化兴盛的时候。十岁时,司马迁随父亲至京师长安,得向老博士伏生、大儒孔安国学习;家学渊源既深,复从名师受业,启发诱导,获益不浅。大约二十岁,司马迁开始外出游历。司马迁三十八岁时,正式做了太史令,有机会阅览汉朝宫廷所藏的一切图书、档案以及各种史料。正在写史记的他后因为李陵辩护,被汉武帝以宫刑的奇耻,身体和心灵遭受巨大的折磨。 他用一生的精力、艰苦的劳动,并忍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拿整个生命写成的一部永远闪耀着光辉的伟大著作——《史记》。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8) 从香港无线艺员训练班毕业后,周星驰并没有得到机会立刻从事自己挚爱的表演,而是被安排接棒好友梁朝伟,做了儿童娱乐节目“四三零穿梭机”的主持人,播出时间是下午4点半的冷门时段。周星驰在这里一待就是整整六年。对于一名立志成为伟大演员的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痛苦的。

  

  在此期间,周星驰看着梁朝伟接拍电视剧、电影,很快大红大紫,自己却做着并不喜欢的儿童节目主持人,无人喝彩不说,还要忍受别人的漠视、歧视。有位影坛大哥当众说他“活得像狗一样”,一位娱乐圈大姐大说他“你永远红不了”,一位好友说他“整天做白日梦,幻想成为大明星”。更让人难堪的是,有一家报纸发表评论说,周星驰只适合做儿童节目主持人,不适合做演员。

  

  面对诸般羞辱,周星驰没有自暴自弃,而是认认真真地把那张报纸上的报道剪下来,贴在自己的床头墙上,以此来激励自己,并发誓开创一番大事业。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靠着“无厘头”的表演方式,周星驰成为拥有粉丝无数的喜剧大师。

    由以上故事。可见,要获得巨大的成功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并正视这种代价,以上九个故事主人公或许正是因为在“逆境”中的磨难和历练使他们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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