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给员工或者下属发点儿红包和礼品,作为年终奖励,这个规矩老早就有。在民国,商店的伙计、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职员、当铺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终奖。奖励的形式主要是发红包。红包有大有小,要看受奖人的级别,也看发奖人的器量,更要看当年"单位"的效益和大伙的工作表现。
那时候,绝大多数的商铺和作坊都有一批学徒,也就是见习期还没结束的新手,学徒一般是没有工钱的,老板只管食宿,不给工资。可是,年终奖却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板,有的学徒到年终能拿到二三十块大洋的红包。即使老板再小气,年终也会摆上一桌,管学徒一顿好饭,这顿好饭也可以算作是年终奖。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
那么如何发放年终奖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让员工满意?
有专家提出,年终奖除了分配方案要做到科学合理外,保证分配诸环节的公开透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某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较大企业中,至少应当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
同时,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还要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于奖金差距的接受程度。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实得奖金额?则不一定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允许员工私下沟通或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和比较。而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年终奖而不必公开奖金发放结果。无论是采用"红包制",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是必经之路。毕竟,管理层谁也不希望员工一拿到年终奖就"黄鹤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