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回到家已是凌晨三点半,我是被扛着回来的,扛我的人是林子,七层高的楼梯,没有电梯,记不得醉成这样的我是如何一步一步的被他挪回家中,而且,他喝的也不少,酒醉英雄汉,喝了酒还能把英雄汉扛回家中,想必功力十分了得。酒喝杂了,胃里早已翻江倒海,难受至极,刚躺下,稍微一侧身,所有东西便倾泻而出,还好早有准备,盆已到位,喝了水,漱完口,倒头便不省人事。今晚已是三场,林子从外地回来,雷都打不动的三场,吃饭、唱歌、撸串,这成了我们心照不宣的习惯。
(二)
认识林子是在高中时候,那时我们是一个班的同学,但并没有太多交集,每天在一起上课、放学,偶尔的沟通仅限于见了面打个招呼而已。他走读,我住校,生活上没有任何交集,可是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两个人,会在高中毕业后成了最铁的朋友,在彼此最难的时候一起患难,在最幸福的时候给上祝福。人与人之间的交集,说不清、道不明,也预料不到,平行世界也会有拐弯的时候,而这个拐点就是从我们高考结束,没有考上大学,准备复读开始的。
2008年的高考一结束,林子还没有看到成绩就毅然决然背起书包到另外一个县城开始了自己的复读生活,他决定复读以及什么时候去的,整个班几乎没人知道,雷厉风行的性格就和他在篮球场上的潇洒肆意一模一样。他不想留在这个曾经读了三年的小县城,用他的话说,这里的故事,这里的过往,放在回忆里就好,陌生的地方就是梦开始的地方。
(三)
高考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好在家中,用小说打发着无聊的时光,悬在半空中的分数,高不成低不就,实在无法选择一个中意的学校,心里萌生了补习的念头。恰好在这几天,林子复读的小县城地震,监测还会有不断的余震,学校特意放了三天假。林子回来后打电话给阿德,他们是球场上的好兄弟,经常在球场上打出完美的配合,阿德,刚好是我住校时上铺的兄弟,阿德打了电话给我,在这样的机缘下,毕业后的我们第一次见面,相约在城南广场酒吧喝酒。
毕业了,同学情深,才分开一二十天,就像分开了几个月似的,一瓶半啤酒下肚,已感微醺,那时的我们,酒量也就四瓶左右。阿德是我们三个中最沉稳的,高三时候已有了明确的大学目标,每个阶段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看到分数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意外,一切早已在掌握之中,只要志愿不出什么意外,过完假期,就可以步入梦想的大学,而他想读的学校,在中国的最北方,他就喜欢冷的地方,寒冷能让他静得下心来,他也希望能在寒冷的校园里遇到一位冰姑娘,来一场真真切切的冰雪奇缘。林子一如既往的淡定、内敛,第二瓶酒喝完的时候,他才冷冷的冒出了一句:“忘了告诉你们,我已经在复读了,高考过了两周我就去报道了。”一句话让我和阿德有些措手不及,仿佛时间凝滞,我们傻傻的愣在空中,这种惊愕,来自于他对自己如此的决绝与笃定,没有给自己一丝一毫的机会,回过神来,我举起了瓶子,打破了平静,说了一句:“佩服,真是条汉子,来,干一口。”说完三人狠狠的吹了一大口。
(四)
六月的小城,微风正爽,恰到好处的劲道吹拂在我们的脸庞,我们喝酒的酒吧刚好有个小露台,能看见下面过往的行人,两瓶半下肚,我和他们说到了我也想去补习的想法,原来就有的念头在自己兄弟面前便不会遮掩,确实,也是不甘心,阿德举起瓶子,只问了一句:“想好了?”“嗯。”我回答到,心意已决,又何必犹豫再三,做就对了。我听很多人讲过,林子去的学校是所有县教学质量最好的,我一度也想去哪里,当着林子的面,我说了自己的想法,林子听我说完,只说了一句:“你要来,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一句话,不知道有什么魔法似的,没有多想,回了一句:“我回家和家里人商量一下,不出意外过几天我来找你,你来接我。”一样的决绝,不留后路,背水一战,而这样的笃定,以及想到另外一个县城,背后的原因,都是因为各自喜欢的女孩子,一个班的同学,知根知底,心照不宣,不用多言。
(五)
林子是我见过高中同学中篮球打得最好的,没有之一,他的球风,颇有《灌篮高手》流川枫的感觉,唯一遗憾的,林子没有流川枫的身高,不过一米八的身高加之他的球技足够让他在球场光芒四射。林子成绩高一高二一直中上,如果能够保持,考个大学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可能他自己也没能想到,在球场上自信肆意的人物,会因为一个女孩的出现,一切变得不再相同。
2008年,北京即将举办奥运会,全国上下都沉浸在运动的氛围中,我们所在的高中也不例外,正准备举办一年一度的运动会,这一届运动会,因为奥运会的关系,办得异常隆重,依稀记得当时校运会的海报,里面的一些宣传标语:向奥运健儿致敬,更高,更快,更强,挑战极限、拥抱未来等,以往6天的运动会时间也破天荒的延长到10天。篮球,自然是运动会必不可少的竞赛项目,当时的篮球赛因为运动会时间延长的原因,第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从四五十人的班级里挑选七八个打篮球的自然不是什么问题,但是,能像林子这样在篮球场一骑绝尘的人确少之又少,有林子,真的太幸福了,在场边看林子打球,可以算是一种享受,球风好,球感好,动作不拖泥带水,整个上篮一气呵成,看他打球,有时真有看灌篮高手的感觉。当年32支球队参加比赛,我们所在的班级一路顺风顺水的打进前四,越到后面,比赛越发艰难,光有林子这样的高手仍然很难带动比赛,一拿到球就立即有两三个人上来包夹,这成了其它球队清一色的战术。可是,越是在这种艰难的局面下,林子越发的沉稳,这么多年的打篮球的功底和经验逐渐显现出来。被包夹,立马分球,对友空位出手,立即绕过对手跑进去拿篮板,正是这样的意识,硬生生的把球队带进决赛。有林子的比赛,球场边从来不缺观众,这样的篮球小王子,早已是学校的名人,迷妹更是扎堆的来看球,很多女生根本不喜欢篮球,来看球只是为了来看林子而已,而在扎堆的迷妹里面,真有那么一位,会改变了林子的高中生活。
(六)
青春期的荷尔蒙似乎在球场上是永远挥霍不完的,除了在球场尽情的宣泄,内心还是会因为荷尔蒙作用对一些美好的事物产生波澜。林子内心的波澜没有一点例外的出现在他最爱的篮球场边上,在半决赛的比赛中,林子一如既往的打出他最得心应手、最漂亮的上篮,正在起势的时候,伴随着众人的欢呼声,对方班主任果断的喊了暂停,用意很明显,想打断我方的进攻节奏,也好,借此机会可以得到短暂的休息。林子刚走到场边,一瓶水就递了过来,可能是打了太久,太渴的原因,林子没有任何犹豫接过水就大口喝了起来,几秒钟时间,一瓶水就已经见底,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要和给他递水的人道个谢,正准备感谢,才发现眼前站了两个女生,给自己递水的是同班的莫曦,莫曦身边还有一位女孩子,林子从来没有见过,但视线却停留在了她的身上,短暂的停留,似乎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一样,让林子站在原地呆呆的定了几秒,球场上一向淡定从容的他竟然内心微微一颤,起了一丝波澜,球场上,那份笃定、自信一直让他能稳稳的在球场发挥,可是这种颤动,对他而言,好像从未出现过,回过神来,林子发现自己有点害羞了,一害羞就容易紧张,他连忙道谢后就走到场边位子上休息,走的过程中,林子还在想,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她呢。
(七)
林子刚坐下,不由自主的又瞟了一眼,目之所及,场边的女生,有着精致的面庞,典型的鹅蛋脸,眼睛明眸如水,一身白色的裙子,上半身裙子外面套了一件浅色牛仔服,脚上踏了一双白色帆布平底鞋,这样的搭配,越发显得女孩子的青涩与甜美,加之一米六八左右的身高和极好的身材,越发显得水灵秀气,美丽动人。晚上六点左右的阳光,温暖的洒在在女孩身上,轮廓边好似多了一圈金黄的光圈,一袭长发垂在腰间,应该是看球之前才洗的,头发还未干完,女孩时不时会捋一捋自己的头发,希望早点干然后能扎起来,不至于一阵风来让旁边一起看球同学脸上都是她的头发。这样的一个女孩,我是从来没有注意到的,阿德也在球场,但估计注意力过于集中,用他的话说,专心打球了,真没注意到场外的世界,而林子也被我们不断调侃,只有像他这种篮球大神,专心打球同时还能腾出那百分之一的目光瞟到了这样一位女孩,这一瞟过后,林子真的无缘无故的喜欢上这个女孩了,青春期的男生女生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莫名奇妙,不曾有过交流,不曾有过接触,任性的一眼就喜欢上了。
(八)
女孩不是我们班的,那天来看球,也不是来看林子,之前女孩不知道林子,那天会在球场出现也是偶然,恰好下午的运动会项目结束,女孩吃完饭洗过头,就被和我们同班的女孩莫曦带了过来。她们是很要好的初中同学,只是高中没有分在一个班,但这丝毫未影响到她们的感情,经常一起买早点,一起打饭,有时上卫生间都会约着一起,今天刚好有我们班的比赛,就被带过来了,第一可以为我们班加油,第二可以在外面晒晒太阳吹吹风,早点将头发弄干。而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位隔壁班的女孩,名字叫萧颖,是一位名副其实安静的美女学霸,不仅学习成绩好,还比较静得下心来,不得不说,林子一见钟情的眼光还是非常独到的。
(九)
林子的高中生活因为萧颖的出现,一切变得不一样了,曾经在球场上潇洒自信阳光的少年,似乎多了一点点的阴郁。一直以来,林子成绩中上,加之篮球打的好,老师也非常喜欢林子这样的学生,但在高中生活最后一年不到的时间里,林子成绩却慢慢的下滑了,有段时间还特别明显,用林子的话讲,不知道着了什么魔,突然之间会那么喜欢一个女孩,这种喜欢的感觉,甚至一度超越了他对篮球的热爱,恰好又是在这种紧张而又敏感的时期,他不想过多打扰萧颖,只能将这份喜欢强压下来,喜欢一个人,而又未能大声的说出来,这本身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上课不能专心听课,有时老师在讲一个知识点,他会突然莫名的想到萧颖,等再回过神来,老师早已经开始下一个环节了。下了课的林子,越来越喜欢往教室外面跑,目的只有一个,希望可以见到萧颖,哪怕跑十次只有一次是如愿的,他也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突然看到有男孩子和萧颖走得很近,哪怕只是正正常常同学之间的学习交流,林子看到都会特别失落,这样的变化,自然逃不过同班同学的眼睛,在高三那么紧张的学习期间,一点点的你喜欢谁,谁给谁买礼物这样的新闻是最能打破这种沉闷的氛围,更何况林子每一次看萧颖的眼神,欣赏、迷恋、爱慕、痴情,种种感情交杂在一起的眼神,使得他看萧颖比谁都入迷,比谁都深邃。自以为藏得很深的感情,因太过用心,在别人看来一目了然,这种喜欢,莫曦自然也是心知肚明,不得不说,莫曦也是班级里很好的女生,脾气好,学习成绩也保持班级前列,五官也很精致,物以类聚,这也可能是和萧颖走的比较近的原因。莫曦和阿德关系较好,从小就是一个大院长大,更难得的是初高中都一个班,遗憾的是,两人从青梅竹马处成了哥们之交,彼此太熟,没有感觉。而林子这样一位风云人物,喜欢萧颖,莫曦自然是很开心的,林子,球场上的流川枫,喜欢自己的美女闺蜜,不扯其它,似乎两人还挺般配。
(十)
高考前两个月的周五,莫曦和萧颖又约在了一起,阳光正好,清风飒爽,最后一节课自由活动,她们相约到学校足球场看书,顺便散散心,在球场散步途中,莫曦突然停下,转了个身对身边的萧颖说到:“告诉你一个事情,你想不想知道?”萧颖被莫曦这突如其来的样子逗笑了,问到:“你干嘛,神神秘秘的。”却看到莫曦一脸认真的样子,“你说吧,我听着呢。”萧颖看了看莫曦说道,莫曦脱口而出问到:“你知不知道我们班林子喜欢你?”面对莫曦的突然询问,萧颖脸一红:结结巴巴的回答到:“怎么可能,他怎么会…会喜欢我。”莫曦接着说到:“真的,别人骗你,我还能骗你呀,你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我感觉林子是真的太喜欢你了,有种着魔的感觉。”几句话出口,莫曦感觉有些后悔了,虽然这是班里大家都知道的,但是谁也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阿德是知道的,林子曾和阿德说过,但有次莫曦问阿德林子是不是喜欢萧颖时,阿德白了莫曦一眼,说到:“看破不说破,林子不想影响她,你别多讲。”懵懵懂懂的感情就是这样纯粹而美好,简单,干净,一如萧颖白色的裙子,阳光下愈发的洁白无瑕,容不得半点污渍。
(十一)
萧颖自己也没想到林子会喜欢自己,只是真的知道了以后,偶尔下了课见面后会感觉多了几分尴尬,毕竟隔壁班,遇到的次数也不会太少,有时发现林子看着她她会急急忙忙的躲开,她对林子不熟,要说唯一的认知就是球场上进了球,太多人为林子欢呼,但萧颖却能感受到林子那份喜欢,虽然萧颖本身就不怎么懂篮球,一门心思的将精力都花在学业上了,她自己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不懂七情六欲,更何况是林子是这么多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子,可能只是她和林子想的一样,过早的袒露这份喜欢会成为彼此的负担,为何不往后一些呢。
林子并不知道萧颖是否有喜欢的人,连最好的闺蜜莫曦都不知道她喜欢谁,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林子一厢情愿的傻傻的喜欢这这个女孩,用自己的真心默默地守护,默默地祝福。在青春的时光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各方面把自己控制得很好,就像林子,球场上几乎完美控场的男生,在萧颖这里往往不知所措,喜欢,骄傲的喜欢而又不去打扰,不是怕被拒绝,他心里知道,控制这种喜欢或许对于萧颖而言是最好的,在他心里那么好的女孩,他不想因为自己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影响到她,哪怕一丝一毫,他都舍不得伤害她,他将这份喜欢变成了暗恋,变成了对自己的反噬,伤害着自己,可是这种伤害,莫名的痛,却会时不时的让他会心一笑。控得住球场,确控不住萧颖面前的自己,他也想让自己好好学习,可是,在这份铭痛的喜欢面前,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不去想,毕竟,正是如此青春的少年。
(十二)
时光悄然而逝,对于高三学生来说,黑板上的倒计时,今天还没看清,明天又感觉少了几天。高考入期而至,林子也早已意料到自己的结局,以他高二成绩,刚刚上线是没问题的,只是这一年下来,确实荒废了许多。高考结束,毕业聚餐,大家兴奋得手舞足蹈的,不会喝酒的人喝醉,老班被强行灌醉,很多女生吃完饭蹲在地上就哭了,各种莫名奇妙的青春期心事。林子经过一整个高三,感觉变了很多,除了很熟悉的同学,他不怎么爱讲话了,阿德和他聊着假期的打算,他一边听一边回应,有一句没一句的。只是在聚餐的结尾,他打了电话给莫曦,请她帮忙是否可以帮他约一约萧颖,莫曦心领神会,一个电话,说自己醉了,可不可以过来照顾下自己,萧颖二话没说就过来的,林子对萧颖的喜欢,莫曦看在眼里,整整一年,甚至连她自己都会有些心疼。
林子在餐厅外等着萧颖,萧颖见到林子的时候有些意外,怎么就他一个人在外面,正准备进去,“萧颖,你等一等,我有话对你说。”林子叫住了她,萧颖知道他喜欢自己,可是没有想到他会在高考结束的时候终于和自己面对面的表白,这种表白,突然间把自信的萧颖压了下去,紧张的用手扯自己的衣服。林子终于面对自己喜欢的人,说出了他那份压在心里太久沉甸甸的喜欢,“我喜欢你,今年高考我考不上了,我准备复读,如果可以,可不可以等我,等我考上大学我们在一起?”原来,我们并不是第一个知道林子要复读的人,萧颖才是第一个。谢谢你喜欢我,一句话,成了林子的整个青春。林子,一切的一切,终于在2008年的那个夏天如释重负,是的,一年了,他感觉从来没有那么释怀,那么开心过,看到萧颖不开心,他会跟着不开心,看到萧颖身体不舒服,他恨不得不舒服的那个人是他自己,看到萧颖被别的男孩子逗,他会默默地难受一阵子,这样的感觉太多了,多到他都不知道怎么来释放自己的情感。而现在,一切成空,这样的释怀,成了他重新来过最好的理由。
(十三)
我到林子学校所在小城的时侯,林子到车站接的我,学校管理很严格,他各种和门卫解释,门卫不愿意放他出来,实在无法,最终打电话给班主任才出来的,看到我,他显得非常开心,在这样的一个小城里,可以重新开始,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环境,新的征程。补习的时光是痛苦的,这无异于是一次赌博,赌曾经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赌自己的青春时光,赌来年未知的高考,加之这是一所管理极为严格的学校,氛围极为压郁,学生不听话,老师不爽就是体罚,有事学校负责出面解决,这在我们以前的学校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慢慢的,我明白了这里教学质量一流的原因,曾经我们都一度待不下去,这样的管理和我们曾经就读的学校相差太大了。但是,正是这样的环境里,背负着高考失落的压力,背负着和自己的喜欢的女孩的约定,我们一度互相鼓励,互相支撑了过来,周末一起回家,不回家的时候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年的时光,成了我们最充实的时光,也在这种共患难的时光里,沉淀了我们两个十多年都未改变过友情。
(十四)
2009年高考结束了,回想这一年,我们经历的太多,背负的太多,去年的同学都已经在大学校园里开始自己的生活,偶尔去上网不敢看QQ空间,不敢打电话,毕竟那样的生活都是我们向往的,只是,现在我们还没有这样的资格。一年的时间,我们都成长了许多,练就了一颗大心脏,09年的高考,很幸运的,我们都以高出一本几十分的成绩进入了理想的大学,更加幸运的是,我们还在同一个省会,并且我们的学校也不太远。
大学的时光,林子恢复了他一如既往的潇洒与自信,即使在高手如云的大学校园,他扎实的篮球功底让他依旧是球场上那个潇洒肆意的流川枫,他一度接到很多女孩子的电话,可是,他都很有礼貌的回绝了,有时只是默默地一笑,那么多年了,为他加油呐喊的女孩子多了去了,可是,他的心里自始至终都只容得下一个人,其他的女孩,再好的面容,他似乎都动不了心,在他心里,没有感受过痛苦的喜欢,又怎么会是真心的喜欢一个女孩呢。
(十五)
林子和萧颖的联系断断续续的,补习一年,林子倒是没有真的没有联系过萧颖,直到上了大学,林子才给萧颖打过电话,也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问候,但彼此心照不宣。林子偶尔和兄弟们出去吃饭喝酒,喝高了,会莫名其妙不由自主的拨打那个在手机了存了好久平时不怎么打却感到非常熟悉的号码,每次打通,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说不好意思,按错了,或者简单的问候几句,但简单的几句,萧颖也知道他的意思,听着他大舌头的讲话,心里感到非常温暖。再一次见面是他们毕业后的一年零六个月,大家都放假回到老家,同学组织了高中同学以及一个省读书的同学聚会,林子,阿德,我,莫曦,萧颖,自然都去了,大学的假期,时间还是挺充足的,一大班同学聚在一起,大家有说有笑的,互相讲述着自己的大学生活。一年半未见,大家酒量见长,褪去了高中时候青涩的模样,多了几分成熟的感觉。再见到萧颖,长高了一点点,感觉比以前更加的精致了,化了淡妆却恰到好处,打底裤加风衣显得更加的精瘦漂亮。林子上前去打了声招呼,不知道怎么了,那个我以为已经走出过去恢复如初的林子到了萧颖面前,又莫明多了几丝紧张感,似乎这曾经的感觉一点也没有改变,莫曦很识趣的走开了,留下他们两人在哪里。那晚上,他们聊了太久,互相有说有笑,像极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十六)
林子和萧颖在一起了,那时正是是林子大二,萧颖大三,既然是缘,又何必躲呢,是吧?有些人,兜兜转转,最终还是会在一起,毕竟,在彼此的心里只能住的下一个人,这个人住了进来,就在也容不下其他人了。萧颖这样的女孩子,大学不是没人追过,可是呢,每一次,他都会想起篮球场场上那个风一样的男孩子,那个曾经看自己眼神不一样的男孩子,那个曾经向自己表白过的男孩子,那个曾经酒醉会给自己打电话说些莫名其妙的话的男孩子,这个人占据了自己的内心,其他人又怎么进得来呢。大学毕业,萧颖先参加工作,两人约定就在一个城市工作,林子毕业后也留在了这个城市,再也没有分开。
2017年,林子结婚了,他邀请我当他的伴郎,接到他的电话,心中感到非常的温暖,由衷的为他祝福,相恋了六年,终于真真正正不耍流氓的在一起了,那晚我们在电话里谈了好多,用他的话讲,那么多年了,他从不后悔那天在球场边上见到萧颖,感谢篮球让他在那个时间遇到那么美好的女孩,即使自己复读,甚至在复读的时间里,他一度想忘记她好好学习。但是,他忘不了,他感谢萧颖,虽然自己曾经因为她不懂如何去更好的喜欢而颓废,但正是这种颓废,也教会了她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还说,如果大学没能和萧颖在一起,他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喜欢她,他希望看到她幸福,在电话这头的我,心里好暖,为他一直矢志不渝的喜欢,为他自始至终都只是喜欢着这个女孩。
(十七)
林子结婚那天,我请了两天假开了500多公里从外地赶回来,林子的婚礼,好多同学都到了,从高中的工作,从校服到婚纱,同学中就只有他们这一对,一直以来喜欢一个人,从头到尾,那是多么的幸福,而这种幸福,看看当天的新娘萧颖就知道了。大家都想沾沾这种难得的喜庆,正如林子那天在婚礼现场所言:“见到你,喜欢你,认识你,爱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你是我一辈子都想去呵护,去疼爱的女孩,遇一人白首,有你足已。”不知不觉间,作为兄弟的我眼睛里竟然有一圈泪水,是感动,是祝福,我已分不清楚。结婚那晚,好玩的朋友都去了KTV,接着又去了烧烤,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有生以来,刻骨铭心的醉,也是有生以来,状态最好的好的一次,喝的最多的一次 ,吐完,又是一条好汉,而最终,半夜五点结束的时候,我已经不省人事。伴郎的待遇还是不错的,那天,我和林子父母一样,睡在了林子的新家,其实那个地方,我曾经去过不知多少次。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相爱9载,相约百首流年,林子依然时球场上那个奔跑而至的少年,笃定、温暖,走过风花雪夜的浪漫,受过柴米油盐的现实,依旧觉得岁月很美,未来可期,未来还远,余生愿你们多多包容,多多指教。
一杯敬过往,一杯敬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