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处理四大原则
第一大原则:自我价值保护原则
自我价值是个体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与评价。自我价值保护是一种自我支持的心理倾向,其目的是防止自我价值受到贬低或者否定。由于自我价值是通过他人的评价而确立,个体对他人的评价极其敏感。对于肯定自我价值的他人,个体对其认同和接纳,并反过来给予肯定与支持。而对于否定自我价值的人则予以远离。如:你跟老公抱怨今天单位里被领导批了,你本希望得到倾听和理解,但是老公一上来就开始滔滔不绝讲你的问题,并教你该如何跟上司相处。这让比之前更郁闷。在这个例子里,老公保护了自己的价值感,即在沟通中传递的是你不行,我行,所以我教你的姿态。这种交互模式自然会让爱人的心门关闭与远离。因为这种沟通方式伤害了爱人的自我价值感。在人际关系当中,当我们想保护自己的价值感时,就会造成对方心门的紧闭。但是如果我们注意保护对方的价值感时,就会让对方心门打开,心门一开,什么事情都容易处理。
第二个原则:相互性原则
我们人际关系的基础是彼此之间的互相重视与支持,任何个体都不会无缘无故的接纳他人,喜欢是有前提的。而相互性就是重要的前提,我们喜欢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我们交往的接近于疏远,喜欢与不喜欢都是相互的。很多情商不高的人总是把令人愉悦当成是“怕马屁”扣上一个道德帽子。如果是明明不喜欢但是要说成喜欢,那么就是虚情假意。这种技巧上的表达并不会打动对方,我所说的喜欢与欣赏是对人发自内心的一种真心欣赏。这需要我们常常进行“积极关注”的刻意练习,那就是始终关注一个人积极、正面、光明的一面。那么这种积极视角训练就会让我们真实发生对一个人欣赏与喜爱之心。而我们在人机交互当中也就是自然流露的喜爱之情。
第三个原则:交换性原则
交换的基本原则是个体期待人际交往对自己是有价值的,在交往过程中,得大于失或得等于失,至少得别少于失。人际关系的发展取决于双方根据自己价值判断进行的选择。人类的心理机制的进化过程都是在保护我们更好的生存,所以交换性原则是保护我们生存的一种心理机制,不存在道德性的对错,其实我们的第三个原则与第一个原则相互关联,因为我们要保护自我价值,所以当人际互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想要的自我价值,我们就会判断交换得小于失,所以我们选择远离这段关系,关闭心门。预想取之,必先予之。我们想保护自我价值,那么我们首先要做到保护他人的价值。
第四个原则:平等性原则
交往双方的社会角色和地位、影响力对信息的掌握等方面往往是不对等的。这会影响双方形成实质性的情感联系,但是如果平等待人,就会让对方感觉到安全、放松与尊严,那么我们也能和那些与自己社会地位等方面相差较大的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常常难以做到真实的平等,比如我们在和孩子的沟通当中,是否常常用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孩子,我们对孩子表达出来的幼稚观点或者袒露出来的真实情绪常常予以否定与批判,今天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袒露自己的情感与想法,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可能我们的心里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内心戏,但是我们却没有表达出来。因为这与我们过往的成长体验有关,在我们的小时候,我们没有被赋予平等表达自己的机会,如果一个孩子足够幸运生活在平等尊重的氛围当中,他不管有什么样的想法父母都持开发的态度允许他表达,也允许他探索,对他的话感兴趣而不是忙着纠正或责备。他就会觉得表达情绪和感受是一件安全的事情。他也就更有能力说出自己的感受,而一个孩子如果很不幸,他所成长的环境是限制性的,充满批判的,当他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时就会变得小心翼翼,因为他不知道哪句话会招来批评,为了避免不舒服的体验,慢慢他可能就学会收起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只说可能安全的话,甚至不表达。当我们对待比我们弱小的孩子或者员工或者晚辈,可能难以平等的给予自我表达的空间,那么对于比我们强的人,我们自然会演绎另一个轮回。那就是不敢表达与做真实的自己。在与弱势对象交往咄咄逼人颐指气使的人,往往在与强势力量交往时回避退缩或者虚言奉承。在人际交往当中,要践行平等原则,首先就是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真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