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过年,妈妈会带着我和弟弟去逛街、去公园玩。那时候,我们这个县城有游乐园,还能坐碰碰车,以及玩很多那时看来是新奇古怪的东西。小时候,每到过年,爸妈都会给我和弟弟买新衣服,而且买的是同一款式的,也许是把我当男孩养了。然而,玩具枪、鞭炮都是给弟弟玩,而我,只能玩气球这些安全系数高的所谓的女孩子的玩意,可是,我总是喜欢跟在一群男生后面,跟着他们疯,跟着他们玩。
很多东西都只停留在了小时候。慢慢的,长大后,渐渐不喜欢出门,不喜欢去公园,如果要去逛街,都是拉上同龄人,而不再是拉着妈妈的手,跟在妈妈后面,这样的情形似乎过了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即便是妈妈,也甚少去逛街了,只有过年时,约上邻居阿姨们去逛上一次。
终于,我领到了人生中第一份工资,终于,再次和妈妈走在大街上。那天,我没有穿高跟鞋,只是穿着一双平底的休闲鞋,就要过马路的时候,妈妈很自然的就牵起了我的手,就像小时候那样,仿佛,仅仅是在昨天,而不是十多年。那一瞬间,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跟着妈妈的脚步,依偎着她,感觉自己仍是从前那个任性的、撒娇的小孩,仍可以放肆,仍可以逃避大人世界里的烦恼。同样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觉,自己似乎忽略了很多东西,忽略了妈妈头上的白发在慢慢增多,忽略了,原来,即便是一放假就回家,但是却一直没有好好陪她聊天,陪她逛街。
回想以前还小的时候,姐姐牵着我的手,后来,弟弟上学了,姐姐们上中学,就由我来牵着弟弟的手,到后来,彼此都长大了,彼此都忙碌起来,慢慢的,这样亲昵的举动很少再有了,仿佛大家都一下子成熟起来。只是,不经意间,还是可以感受到不言于表的温暖。大一的时候,爸爸送我去学校。第一次远离家乡,那时的自己对着大城市的不安在放大。也是过马路,爸爸也是很自然的,就牵起了我的手,就像我仍是一个小孩子,仍是需要保护一样。一个很微小的动作,就能让人感受其中的深厚情感。
刚和李先生认识的那段时间,某次去海边玩,李先生保守且内敛,试图亲近却迟迟没有动作。无奈只能自己主动出击,趁着一波浪潮涌来时握着他的手往后跑。于是,有了后来的大红结婚证,有了小三土。
现在三土已经将近一岁八个月了,男孩子的天性使得他每每出门都是风风火火挣脱我们的手往前肆意奔跑,跑累了,才会挤到我们中间,抓着我们的手,一边一个喊爸爸妈妈。
我一直认为,十指是可以连心的,手,也是传承一代又一代人的血肉亲情的,能够直抵心底,温暖我们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