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法宝>----写回忆录
--------读后感
写回忆录对我而言为时太早,虽然不否认心里也曾默默想过以后要“出”一本自己的“传奇”。不过在本书第十三章威廉·津瑟说:回忆录并不是跨越一生的“自传”,它是某段刻骨铭心的时光,是可以使你独一无二的东西。并不需要等到我们老了,再把一辈子的经历从头到尾写过来。
我有刻骨铭心的经历吗?有的。不过现在不想写,也不想对任何人说,还没到时间。杨绛写《我们仨》是在钱钟书和女儿钱媛走了六年之后,用四个月时间写出来的。当时编辑坐在杨先生家的沙发看初稿,边看边流泪,而杨绛就在客厅做着自己的事,看到编辑满脸泪水,还过去摸摸了他的头。编辑问她:我光读着就已经心痛无比,您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啊!杨绛先生很平静地说:我花了六年的时间来平复内心。
没有哪一种非虚构形式能像回忆录,深入到某个人的一生,去与作者一起体会他的痛苦、欢愉和刻骨的经历。所以威廉·津瑟说,在他读过第一遍的书中,记忆最真切的一般都是回忆录。
然而,写过去时我们必须勇敢地献出自己,坦诚地写出痛苦、颓废、灰暗或脆弱的一面,往往这是最难也是最打动人的部分。因为我们多数人连对所爱的人都不能直接说出“我爱你”;多数人被当面看穿内心通常都很恼怒;多数人明明心里沮丧,但是也要表现出笑脸。我们不愿意别人轻易进入我们的内心,隐秘的情感通常只在日记里抒发,为确保不被他人看见还要把写有日记的本子藏起来。
但是若干年后,这些隐秘还重要吗?它也许就是回忆录最好的素材。再审视当年的自己,时间改变了我们的心态,原来觉得重要的,现在不重要了;原来觉得最深沉的,现在也可以表达了。
就像杨绛先生,经过时间洗礼,娓娓道出《我们仨》的故事。文字平白,却令人回味,哀而不伤。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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