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扯淡-HARRY G.FRANKFURT

在我们的文化里,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有太多的人在“扯淡”。

这点谁都明白。每个人都有份。但我们却会认为这种情况是理所当然的。

大多数人相信自己有能耐分辨出谁在扯淡,不会被人糊弄,因而人们并不真正关注这一现象,也激发不了持久的讨论。

因此,什么是扯淡?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扯淡?扯淡究竟有什么作用?对这些问题我们并不清楚,而且就扯淡对我们的意义而言,也缺乏认真的评价。

换句话说,对扯淡,我们缺少理论。

我打算开始逐步阐明扯谈问题的理论观点,主要是提出一些尝试性与探计性的哲学分析。在修辞手法和错误用法中的扯谈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对何谓扯谈做出概括解释,区分出扯淡和不是扯谈有何不同,并以多少有点不同的方式,明白地勾勒出扯谈这个概念的结构。

扯谈的构成在逻辑上有什么充分且必要的条件?对这个问题的任何解释多少都有些武断。

 一方面,当人们用“扯淡“这个说法时,通常都很随意——只是一句泛泛的骂人话,并没有字面上的特别意义,另方面,这种现象本身太宽泛难以归类,任何对其概念做出的清晰明快的分析,都会变成削足适履。

  但尽管如此,虽然不太可能得到定论,虽然有关扯淡的最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不但未被解答,其至无人询问,可是去做些有益的讨论,应当仍是可能的。

  据我所知,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极少,我无意对此做文献研究,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当然,可以查询一个显而易见之处——《牛津英语词典》。在补遗本里有“扯淡”(bullshit)这个词条以及相关的词条,在适当的时候我将对其中一些加以讨论。我没有查英语词典之外的词典, 因为我不知道别的语言中“扯谈”怎么说,。

另外一个有用的资料,则是马克斯布革克在《胡扯连篇》(The Prevalence of Hum- bug)一书里的同名论文。我不确定“胡扯”  (humbug)和“扯谈”(bullshit) 的意思有多接近。当然,这两个词并不可以完全自由地交换使用,这表明它们在用法上是有区别的。但就整体而言,这两个词的差别,主要在于讲话风度和修辞因素,而不在于我最关心的严格字义上。胡扯”的用法比较斯文, 不像“扯淡”那么强烈。为了讨论之便,我假定这两个词并无其他更重要的差别。

  布莱克举出了许多“胡扯”的同义词,包括“废话“(baldertash)、”噱头“(claptrap)、”空话 ”(hokum)、“蠢话”(drivel)、”胡说八道”(bun-combe)、“鬼话”(imposture)、“胡说大话”(quackery)等。这连串古怪的同义词、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帮助。但他还是接受挑战,试图更直接地确立“胡扯”的本质,他给出了这样的正式定义:

   胡址:欺编性的错误表达,但却不到说谎的程度,尤其是借着虚伪的词语或作为,不正确地表述某人自己的思想、感觉或态度。

  为了让“扯淡”的本质特征得以显示,可以像这样给'扯谈”一个公式化的定义。而在单独开始描述这些特征之前,我将先针对布莱克定义里的各个部分加以评论。

  “欺骗性的错误表达"(deceptive misre-presentation):这听起来有点冗赘。毫无疑问,布莱克心里认为,胡扯必定是设计好或打算骗人的,而这种错误表达是蓄意的。换言之,它是一种盘算过的错误表达。

  我们有必要理清观念:如果“欺骗的意图”是胡扯的必要特征,那么,胡扯的特性就至少有一部分取决于做出该行为者的心态;相对的,说话者心态不会直接或间接与胡扯行径的外在特征完全相符。可以这么说,胡扯的行为特性与说谎类似,但不等于讲假话,也不等于假话内容的任何特性。胡扯的成立要件是:说谎者在陈述时抱着某种心态,那就是一有骗人的意图。(说谎是讲假话骗人,胡扯则是想骗人,有可能说真话,也有可能说假话。)

于是出现进一步的问题:是否某些特征是胡扯和说谎的成立要件,却不必根据胡扯或说谎者的意图和信念而判定?反过来说,是否只要说话的人有这种心态,不管他说什么,他表现出来的就是胡扯或谎言的行径?

  关于说谎的一些报告指出,除非说了假话,否则不算是说谎;而其他的报告则认为,纵使一个人所陈述的内容是真实的,只要他相信这段陈述是假的,还意图藉此欺骗别人,就可以算是说谎。

  那么,胡扯和扯淡如何区分呢?是否可以说,只要说话的人心态符合,或者所说的内容具有某些特质,就可以说,发表这种内客已经符台胡扯成说谎的标准?

  “尚不算说谎”(short of lying):认为胡扯“尚不算说谎,它的意思是胡扯具有某些说谎的特性.但却缺少了另外一些特性。但这还不足以区分二者,毕竟,语言的每种用法都毫无例外的,或多或少具有说谎的特性——不说别的,至少有一个 共同点就是二者都是语言的使用。但若把语言的每种使用情境都认为不到说谎的程度,则肯定是不正确的。

布莱克的定义引起了一串连续而无法彼此切割的概念,  说谎在其中占了一段,而胡扯则独占了更前面的位置。有什么连续性的东西会像这样,沿着它,人们先遇到胡扯,  然后才会遇到说谎?说谎和胡扯都是种误语,一瞥之下,其实很难显而易见地将这两种误语,按其程度的不同而区别开来。

  “尤其是借着虚伪的词语或作为"(especially by pretentious word or deed):这个说法里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布菜克认为胡扯不仅是个语言范畴,也是个行为范畴,因而它可通过语言或行为实现,其二,布莱克用了限定词“尤其是”,意味着他不认为“虚伪”是胡扯的必要成完全不可缺的特性。

  毫无疑问,有许多胡扯是虚伪的,批淡也一样,而更进步的“ 虚为的扯谈"(pretentious bullshit),则早成了人人惯用的口语。我认为,当扯谈被归于虚伪做作时,是因为此种虚伪做作所涉及的是动机,而非指扯谈本身的组成元素是虚伪的。

  在我看来,一个人虚伪做作,并不是让他的话成为“扯淡”的必要条件部分;固然这常常导致他扯淡。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可以认为:扯谈的动机总是必须基于虚伪做作。

  "不正确地表述某人自己的思想,感受或态度"(misreppresentation of somebody's own thoughts,  feelings or attitudes):这种说法认为,胡扯的人在根本上错误地表述了自己,这引发了一些关键问题。

  首先,当一个人故意错误地表进任何事情时,他不可避免的必然错误地表现自己有想法。

  当然,一个人纯粹就是错误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也是有可能的。比如说,他假装有某种欲望或感情,而事实上却没有。如果有个人说谎或错误地陈进某些事。那么他一定是错议地表述了两点:他错误地表现他所谈到的事情,包括论述时的主题和参照对象都错,而他在这么做的时候,他也无可避免地错误地表述出自己的想法。于是当某人骗人说自己口袋里面有多少钱的时候,他既表达了自己口袋里的钱数,又表达了他认为这个数目是正确的。如果这个谎言成功。受害者则被双重欺骗了:他一方面错误地相信了撒谎者口袋里的钱数,另方面错误地相信撒谎者头脑中所想的。

  布莱克似乎不希望在提到胡扯时。所有情况下的能指都是说话者的思维状态。毕竟,没有特别的理由说胡扯不是关于其他事 情的。布莱克的意思可能是:胡扯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听众误信话题中事物的状态,而是要让听众对于表述者当时的想法产生错误印象;制造这种印象,就是胡扯的主要目的与着眼点。

  对布莱克的定义做了上述理解之后,我们可以回头看看他在胡扯定义中的“尚不算说谎”了。

  如果我向你谎称我有钱,意谓我其实没有明白讲出我所相信的事。一个善辩的人可能会坚持认为,虽然我在说谎的时候一定错误地表述自己的想法,这个错误表述和我说错了口袋里有多少钱不一样,以严格的定义来看,一点也不算说谎。

  因为,我并没有直接陈述我头脑中的想法,我并没有肯定地表示说:“我的口袋里有二十元钱”,也没有暗示对方予以采信。换句话说,我给你一个合理的基础条件,对我相信的事情做出肯定的判断,我这番说法没什么好质疑的。

  特别的是,我给你合理的基本条件,并使你以为我相信我口袋里有二十元钱。你会这样推测是假设性的错误所导致,我说谎是为了骗你,以为我的想法是什么,然而我实质上并没有谎称我的想法(我有钱,但是我口袋里没钱),照这么看来,认为我以“尚不算说谎”的方式,错误表述个人所相信的事,这种说法并不会不自然或不恰当。

  我们可以很容易就想到一个熟悉的情况,来印证上述有来克有关胡扯的解释。

  想象有个演讲者在七月四日美国国庆日上声嘶力竭地宣称:

       我们伟大且被上帝庇佑的祖国。其开国元勋在神圣的引导下,为人类开创了一个崭新的篇章。

这些话当然是胡扯。

如布莱克的解释所说,这个演讲者并未在说谎。因为,只有他意图让听众相信他自认为假的信念,例如,我们的国家是否伟大,是否被赐福,开国元勋是否得到神圣引导,是否为人类开创了一个新的开始,这时他才是说谎。追究说谎的重点在于:演讲者并不真正在意听众如何看待开国元勋,如何看待这个国家历史上如何被上帝庇佑之类的。而听众也根本没有人介意演讲者讲这种话的动机。

这就是胡扯,七月四日的演讲显然就是胡扯。原因不在于演讲者认为自己说的假话,而是如同布莱克的解释里所说,演讲者意图借着这些表述,传达他某些要人家接受的印象。

关于美国历史,这位演讲者并不想去欺骗任何人,他在意的乃是人们如何看待他。他要听众把他当成爱国的人,觉得他对国家的起源和使命具有深刻的想法与深厚的情感,认为他体会到宗教的重要,还对美国的伟大历史很感动,认为他把国家的骄傲和对上帝的谦卑合而为一。

由此可知,布莱克对胡扯的解释,在某些例子会显得十分贴切。但纵使如此,我并不认为布菜克充分且准确地抓住“扯谈”的  本质特性。扯淡与胡扯都不全然是说谎,而且做这种表述的人也都以某种方式错误地表述自己,这两个词的特质大意都说对了,但是布菜克对这二者特质的解释没有说到点子上。

因此,接下来我将从英国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传记里引用一些材料,替扯淡的核心 特色做出初步而准确的聚焦探讨。

  维特根斯坦曾经说过,美国十九世纪诗人朗费罗的下述诗句。可作为他的座右铭:

在过去的技艺时代

建筑工人每分钟做事省付出最大心力

即使是在看不见的部分,

因为诸神无所不在。

这几行诗句的意思很请楚。

在过去,工匠做事不会偷工减料,他们做工仔细,注意工作的每方面。产品的每个部分都精心设计,务求做得最好。这些工匠自我要求极高,纵使是在那些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依然如此。

那些看不到的地方,纵使做得不那么好,也不会有人注意,但他们会良心不安,因此,他们做事做到了地毡下也扫不出脏东西, 人们即可说,他们做事不留“牛屎”(bullshit) 。

因此我们可以自然地推断,粗制滥造的产品在某种方式上即等同于狗屎。但是什么方式呢?是不是扯谈(bullshit)本身就像这些产品一样是说话者漫不经心随口说出来的呢?从来没有认真打磨,不像朗费罗所提到的那样小心翼翼注意每个细节?是不是扯谈的人天生就是没有头脑的傻瓜?是否他的产品必然脏乱粗糙?

“屎”(shit)这个词即是说明。排泄物未经过设计或技术的加工,它仅仅是被排泄出来或者拉出来。它多少会有凝聚的形状,甚或没形状,但无论如何,它绝不是刻意做出来的。

  于是,很费心制造出来的“牛屎”(bull-shit),即出现了某种内在张力。

  对细节的关注思考需要纪律与客观,它必须接受各类标准和限制,以杜绝心血来潮和反复无常。而这种客观无私却和“牛屎”扯上关联,会让人觉得不适宜,但事实上,这并非完全不可能。

  在广告、公共关系以及如今与其密切相连的政治领域里,都充满了扯淡,这些例子是这么纯粹,甚至都可以作为这个概念最无争议、最经典的范例。在这些领域中,有一些技巧高超的人,借助市场研究、民意调查和心理测验的高明技巧,亳不疲惫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和所有形象打造成完美无瑕。

  而对这些,我们还可进一步讨论,不论扯淡的人多么努力谨慎,他们却是在想方设法躲避某些东西。就像懒散的工匠在艺术品中留下的瑕疵一样,扯谈者也有什么东西需要逃避并阻止公正而严格的纪律检查。显然,相关的懒散模式并不等同于简单的粗心,或是对细节问题的忽视。对此,我将试着更准确地加以讨论。

  维特根斯坦曾以其哲学精力,专注于辨别以及反击他视为阴险狡猾并且具分裂破坏性的“无厘头”模式,而在个人生活上他也像这样吹毛求疵,有段他与朋友法妮亚.帕斯卡的故事可以说明一切。帕斯卡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他在剑桥大学认识的。帕斯卡后来在回忆录里说:

  我扁桃腺发炎肿胀,住进伊夫琳疗养院,觉得很不舒服。维特根斯坦来访,我发牢骚说:“我觉得自己像只被车碾过的狗。” 他很厌恶地如此回答:“你根本就不知道一只被车碾过的狗是怎么感觉的。”

  有谁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帕斯卡的一句感想,居然有人很正经地唱反调,这实是太奇怪也太不可思议了。帕斯卡病得

  像狗”这种很平常的比喻来说自己的感受。它并没有刺激到会引致让人不快的反应。如果连帕斯卡这样的比喻都会惹人讨厌。那么,还有什么语言的比喻和暗指不会呢?

因此,真正的情况可能不是像帕斯卡所写的那样,可能维特根斯坦只是想开一个小玩笑,但却没有“笑果”,他也可能是在数落帕斯卡,做了一点夺张的表示,以求好玩。但语气和意图都被她会错意了。她以为自己的说法让维特根斯坦厌恶,但事实上,他只是想借着好玩的夸张式嘲讽和揶揄,让她高兴而已,因而这件事共实并非多么不可思议或怪异。

  但若是帕斯卡体会不出维特根斯坦只是在开玩笑,那么,他的玩笑被她误认为是很严肃的话,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她认识他,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也知道他想让她感觉什么,她对他的话无论理解成误解,从她对他的认识而言,也并非太荒诞不经。

  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纵使她理解的井非维特根斯坦的本意,但就她对维特根斯坦会如何理解她而言,她的想法也当属真实。为了讨论的方便,我可以从字面意义接受帕斯卡回忆的说法,认为就语言的修辞延伸意义而言,维特根斯坦会做出那样的反应,的确像她说的那样是不合常理。

  那么,在帕斯卡这件事上,维特根斯坦到底反对的是什么呢?

让我们假设维特根斯坦说的事实是对的,即帕斯卡的确不知道被车碾过的狗是什么感觉,但纵使如此,当她这样描述时,她的  确没有说谎,如果当她说自已很痛苦,但事实上则是身体感觉很舒适,这才是说谎。而不管她对狗知道得是多么有限,对帕斯卡而言,狗被碾过不会好过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因而如果她事实上很舒服,但却说自己象被碾过的狗,这才算是说谎。

  帕斯卡认为维特根斯坦意图指责她,并不是指控她说谎,而是指控她做了另外一种错误的表述。她说自己“感觉像被车碾过的狗”时,她并不真的知道这个句子里所谓的感觉是什么。

  当然,这个句子对地而言,并不算完个的无意义:我们也不认为也是在胡言乱语, 她所说的有着她确实了解的清楚内涵。其次,则是她也的确知道达个句子所指的感受是什么。她至少知道这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不愉快的事,是一种精糕的感受。

  她的话之所以有麻烦,乃是她要传达比她单纯的感受更一多点的东西。 她把自己的感受定位成一种太少有的、 太独特的经验。它不只是一种槽糕的感受,据她所说乃是一种像狗被车碾过的那种独特糟糕感受。

  在帕斯卡所说的这个故事里,根树维特根斯坦的反应,帕斯卡就是在扯谈。

  现在我们假设,维特根斯坦的确认为帕斯卡在述说自己的感受时是在扯谈,那么他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我相信,他认为帕斯卡所说的,大体而言,根本就没考虑过真相。她的叙述并不符合描述真相的应有态度。除了以非常模糊的方式描述外,她甚至连自己如何知道被车碾的狗的感受这一点都没去想过。由此可见,她描写自己的感受其实只是随便乱诌。她从整件事情里编出这一段 ,或者她听别人这样说过、说不假思索,也不深究地如法套用。

  让维特根斯坦恼火的显然不是帕斯卡在描述自己感觉的时候犯了错误,也不是她犯了无心之过。她的不严谨,或者说大意,乃是出于她不注意或者说一时疏忽,没有专注于事物的准确性,从而允许自己的言辞中有了差错。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帕斯卡提供了一个对事情的描述,却不真正遵循现实对这个事件表达上给出的准确性的限制。她的错误不在于她没有把事情说对,而是她根本不打算尝试去正确地说。

  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点至关重要,因为无论她的话是否合理,他都并没有拿它当作玩笑,而是当作一段描述她感受的声明。他逐字解释,视其为区分真假时的关键举动,而不是对她所说的话是真是假毫不关心。

  就这层意义来说,帕斯卡的陈述与事实是否如此无关。她并不在意自己那番话的事实价值。这就是不能把她看成说谎的原因,因为她并没有认为自己知道事实,因而她也无法刻意去宣扬她认为是假的事情。她的陈述并不是基于相信某事为真,也不是相信某事为假一相信某事 为假是谎言的必里美件。她的陈述缺艺种在平 事实的美切,这种认为无论事实真相如何都设有则的点度,我认为就是“狗屎”或“扯淡”的本睛。

  现在,我将有选择性地探讨《牛津英语词典》里的一些 条目,这对澄清“狗屎”成“扯淡”的本质至关重要。

  《牛津英语词典》里有一个条目“公牛大会"(bull session),定义是:

      非正式的谈话或付论,特别是指一群男人间的。

     从定义的观点来看,它似乎不对。

  原文用“公牛"(bull)打比方,主要似平是在指它的性别特色。但纵使参加“公牛大会”的人主要或者说基本上是男人,也并不意味着“公牛大会”仅仅是男人之间的非正式的讨论,而没有其他特别之处。这样的论断就和说“母鸡大会”(hen session)只是女性之间的非正式谈话一样,错得太离谱了。

  “母鸡大会”的参与者必须是妇女,这可能是真的,但虽然如此,“母鸡大会”这个名词被设定专用,它所传达的,比起妇女间的非正式谈话有着更特定的意义。

  而我认为,所谓男子的“公牛大会”这种非正式的讨论,也是这样的:它的讨论可能相当激烈并且意义重大,但在某些层而上,却“并不当真”。

  男子“公牛大会”的典型话题应该和生活中的个人方面或感情方面有关,比如宗教、政治和性等。如果人们觉得会被太当真,一般就不愿公开谈论这些话题,而他们会在一起开“公牛大会”,提出各种思想或态度可能是为了看看自己说这些话时,自己的感觉如何,别人怎么反应,并不意味着要对说的话负责。在“公牛大会”上每个人都知道:人们所说的并不代表他们的真实想法或真正感受。

  “公牛大会”的主要目的是想让谈话气氛热烈、刺激,探索性地从多方面探讨所谈的话题。因此,参与者皆有默契,大家可以不必负责任。这样就可以鼓励他们表达心里的话,而没有担心惹上麻烦的焦虑。

  换句话说,参加“公牛大会”的每个人,都依赖于这样一种共识: 他们所表现和所说的,不会被当作是心里话,也不会被认为是他们信以为真的话。他们谈话的目的,不是要沟通信念。

  因而,我们通常以为的“所说即所信”的  这种关联性,暂时悬置。

  人们在“公牛大会”上所说的,和扯谈的不同之处在于:这里不假装存在这种关联性。“公牛大会”和”扯谈”的相似性,则显示

  在另一个词条“闲扯屁”(shooting the bull) 里。“扯屁”指的是吹牛的某种谈话类型,其中 的“shooting"这个词,则非常可能是拉屎”  (shiting)这个词的修饰版。因而“公牛大会”  (bull session)这个词,非常可能是狗屎大会”  (bullshit session)的消毒卫生版。

  一个相同的词条bull" 这个词的英国用法可以参照辨析。

  《牛津英语词典》对于"bull"这种用法的定义是“无必要的例行任务或仪式;过分的

  规定,过分讲究整洁,官僚主义”。字典里提供了这种用法的如下例证:

  对于要绕着机场飞行这种无聊的任务,飞行中队很不想合作。(The squadron .. felt very bolshie about all that  bull was flying around the station.)[ 见格  利德著《起而制胜》(Arise to Conquer ) 第6章,第51节1942年)

  他们出来向我们敬礼,而我们行进时则向右注视,尽是这些没必要的繁文缛节。(Them turming out the guard for 

  us marching past cyes night, all that sort of  bull.)[见贝隆著《人类)(Human Kind) 第 24章,第178节,1953年]

  一个英国国会议员的单调生活和官僚主义。(The drudgery and "bull"  in an  MP's life)(见 《经济学家》杂志( Economist)2月8日,第470471号,1958年)

在这里,"bull"一词显然是指没有目标的任务,这些任务根本无关平最初的意图,任务提出者亦没有正当的目的。比如说,过分讲究整洁和官僚主义,它们对军队人员或政府官吏的真正目标没有任何帮功,然而这都是那些声称勤勤恳恳致力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机关官员所推行的。因此,“无必要的例行公事或仪式”,乃是强加于人的活动,与动机的正当性没有关系。这和人们在公牛大会上所说的话一样,与他们固有的信念也无关;就像扯谈和真假没有关系一样。

再次,“bull'这个词,还有一种更广泛且为人所熟知的用法,用来指不是那么粗俗的“扯谈”。

  《牛津英语词典》里在对这个用法的词条里给出下面的定义:“琐碎的、言不由衷的、虚伪的言谈或文字,胡说八道。”由这样的定义,显示它所指的,其实并不能与“缺乏意义”和“必然不重要”有所区别。称它为“无厘头”或“鸡零狗碎”,虽然并不含混,但却南辕北辙。称它为“言不由衷或虚伪”才比较正确,但却必须进一步打磨这一定义,我手边的文章也提供了两个定义:

  一、1914年《方言注释》第四册第162页:  “bull",不合目的的谈话,夺夸其谈。

  二、1932年《泰晤士报文学增刊》,12月8日:  “bull"乃是俚语名词,夹杂了故弄玄虚,逞强的虚张声势,讲空话,以及我们在部队里所称的“愚弄”士兵等意思。

  因此,称它为“不合目的的谈话”的确很恰当,只是在范围上太宽泛并且太模糊了,它涵盖了走题以及无害的细枝末节,但两者不是“bull"的必然状况,尤其是,当我们说 “不合目的”时已留下一个不确定的问题,那就是所谓“目的”意味着什么?对此,上述两个定义里都提到的“讲空话(hot air)倒是更有帮助。

  当我们称一个人在“讲空话”时,我们的意思是他嘴上所喷出的只不过是股热风,他的言辞是空洞的,没有实质内容,也就是说,他使用语言不是为了要达成言谈内容该达成的目的。

  它没有更多信息来交流,说的人只是吐出热气。而吐出的热气与排泄物之间有着相似性,这也使得讲空话成了扯谈的最合适的同义词。而正如同空话乃是抽空所有信息含量的语言,而排泄物则是吸干一切营养后的残余,排泄物因而可以看成是营养品的尸体、是食物里所有活力要素被用光后的剩余。

从这个角度看,排泄物可以说是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一种死亡的意象。 的确,就在我们维系生命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制造它。

也许正是因为它和死亡这么密切,让人们觉得粪便这么恶心。在任何情况下,排泄物不能用以维系生命之目的,如同空话不能用来交流。

这时候,让我们来考虑大诗人庞德在《诗章》第七十四首里的下述诗句。

  《牛津英语词典》在“扯谈”这个词条下.引用此诗,将这个词作为动词。诗句日:

  阿!《圣经》里讲的啥?

  《圣经》有哪几本书?

  说出名字来,别对我扯淡!

  这是一种对事实的召唤,诗里提到的那个人,很显然被当成曾经声称自己很懂《圣经》的人,要不然就是曾经宣称自己关注此书。然而诗人质疑那只是空话,要求对方提出事实来证明。他不接受传闻,坚持看到事实才算数。换句话说,诗人在向糊弄叫阵。

  扯淡和糊弄的关联,很明确地在以下对“糊弄”(bluff) 一词的定义当中得到确认,这也和庞德的诗句有关。

  糊弄(bluff):及物和不及物动词,对某人讲些无意义的话....又,说些无意义的话把某事糊弄过去。

  扯淡似乎包含了某种形式的故意糊弄。扯淡也比较接近糊弄,而并非接近说谎。那么,为何扯淡比较接近糊弄而非说谎?糊弄和说谎间又有什么主要的差别呢?

  说谎和糊弄皆为错误表述或欺骗的形态。对说谎而言,它的概念里最主要的乃是虚假:说谎者刻意地去传播一种虚假信 息。至于糊弄,也是要传达某种虚假,但它并不像纯粹说说,更准确地说,乃是它不是在传播虚假,而是“以假乱真’(fakery),这才是它和扯淡比较接近的原因。

  扯淡的本质不在于它的“假”,而在于它是“骗人的东西”(phony)。

  为了深入了解这种区别,我们必须知道“以假乱真”和“骗 人的东西”,除了它的真实性之外,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它都不需要一定就比真正的东西差。不是正牌,不见得一定就有缺点,它甚至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复制。

假冒的东西之所以有问题,并不在于它像什么,而在于它是怎么做出来的。

这也指出了扯谈本质中的类似方面,即扯淡虽然不在乎真实,但是未必是虚假的。扯淡者是在伪造些什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做的事情很糟糕。

英国小说家安布勒在《下流故事》(Dirty Story)里,有个角色一辛 普森回忆起他在儿童时代,父亲曾这样教诲他:

当我父亲被杀时,我只有七岁。我对他仍记忆犹新,也记得他常说的事。他最先教我的事情之一即是:“当你扯淡就能够蒙混过去的时候,就绝对不要说谎。

这段话不仅表明,在说谎与扯淡之间有重大差异,而且人们在二者之间也更偏好扯谈,而不喜欢说谎。

当然,辛普森的父亲并不认为扯谈在道德上高于说谎,他也不认为对于达成目的而言,说谎的效果就一定不如扯谈。毕竟,一个聪明的谎言确实可能获得完全的成功,他可能只是认为,和说谎比起来,扯谈更容易逃避人们的指责。

  或者,即使他认为说谎和扯谈被逮到的风险相同,但后果的严重性,扯谈的人一般没有说谎的人后果严重。

  事实也是如此,人们对扯谈的容忍度超过说谎,也许是因为我们不太把扯谈视为人身冒犯。我们可能会尽量设法和扯淡的行径保持距离,但反应可能仅仅是不耐烦或生气地耸耸肩,而不会像说谎那样,常常激起遭到侵犯的感觉并为之震怒。

  为何我们对扯谈的态度比对说谎温和?了解这个问题十分重要,我把这个问题当做习题,让读者们自己去思考。

  然而,相关的比较并不是要比较说谎和扯谈的个别例子。上文中辛普森的父亲对说谎的另一种选择是靠扯谈“蒙混过去”, 意思是不只一次扯谈,而是一个体 系,用以炮制适应不同情形要求的各种扯谈。或许这就是他喜欢扯谈的关键所在。撒谎是一种明确目的的行为,旨在于一个信念系统的某一点上塞入一个虚假的命题,从而避免该点被真相占据的后果。

  说谎需要相当程度的技术水准,说谎的人会受限于他认为何为真相的客观条件,因此他无可避免地必须关心真假。为了编造谎言,他必须认为自己知道什么才是真相。而为了编造出可信的谎言,他必须在真相的指引下,设计他的假话。

  反之,一个企图借着扯谈蒙混过去的人,他的自由度就大得多。他的核心是宽泛的,而不是特定的。他不会限定自己只在特定的观点上插人假话,因此他不会受限于这个特定观点周围交错的事实,必要的话,他可以好整以暇地假造整个脉络。

  相较于说谎者所受制的束缚而言,扯谈的人有着更多的自由,当然,这并不必然意谓着扯谈比说谎容易。但比起说谎,扯淡这种创作模式,不需要撒谎那么多分析和深思熟虑。它更开阔、更独立,有更多机会即兴表演、渲染和想象。

  扯淡比较像艺术,而不像技术,因而有个人们熟知的观念“扯谈艺术家”。我猜想老辛普森教诲他儿子时,即显示出他偏好扯谈,并非因为扯谈的相对优点与效果,亦非因为说谎的要求更严厉,而是被扯谈这种创作模式所吸引。

  扯淡实际上歪曲的既不是它指代的事实真相,也不是表达这个真相的说话者的观点。这些是谎话歪曲的东西即虚假性。

  因为扯谈不一定就是虚假的,它和谎话的不同之处在于共歪曲真相的意图。扯谈的人可能没有欺骗我们,不管是关于事实、或他如何看待事实,扯谈的人甚至没有骗人的意图。扯淡的人确实打算欺骗我们的地方在于他的企图。他唯不可缺 少的特征是在某种程度上他资曲了他想说的。

  这就是区分转锁者和说谎者的美键所在。二者都在假装自己要表达真相,而他门的成功取决于输人们上当。不过,说慌者隐藏了这个有关于自己的事实:那就是他企图引导我们偏离对事实的理解,我们不知道他要我们相信的,是他已知为假的事情。

  而扯淡者所隐藏的事实,则是他根本不在意表述的内容是否有真实价值。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扯谈者的意图既不是叙述真相、也不是掩饰真相。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言语是无秩序的冲动,而是说指引和控制扯淡的动机并不在平所述的事物真相到底如何。

  除非一个人认为自己知道真相,否则这个人不可能说慌,但是扯谈设有这样的要求。因此,说谎就是在响应真相,他某个程度上还是尊重真相的。

  当一个诚实的人说话,他只说自己相信为真的事情,至于说谎者,所说的就是自知为假的陈述。然而对扯淡的人来说,上述这些赌注都不存在:他既不在真实这一边,也不在虚假这一边。说谎的人和诚实的人都把目光摆在事实上,而扯谈的人则根本不在意事实,除非这么做能符合他的利益,让他不受惩罚就逃过自己说过的话。他不在乎自己说的话是否正确地描述了事实,他只挑选或编造符合他目的的话。

  神学之父圣奥古斯丁在《说谎》一文里, 把谎言分成八种类型,他所根据的是说谎的特定意图和理由。而其中有七种谎言是因为这几种话是达成某些目的不可避免的手段,它们和彻底编造假信念并不相同。

  换句话说,说话的人不是受到这七种话的虚假特质所吸引,而是认为这儿种谎言之所以非讲不可,是为了达成目的,而不是为了欺骗。于是圣奥古斯丁认为它们是“不情愿的“谎言,当事人真正要的不是说谎,他要的是达成某个目的。所以根据圣奥古斯丁的观点,他们不算说谎,说这种话的人也就不算严格定义下的说谎者。

  只有那剩下来的唯一一种,才符合他所定义的“说出来只是为了开心和骗人,才算是真正的谎言”。这种类型的谎言,说出来除了散播虚假以外,没有任何目的。说这种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说谎,纯粹就是爱欺骗,圣奥古斯丁如此写道:

  一个人说了谎,以及一个说谎者,两者是有区别的。前者说谎并不是心甘情愿,而后者却喜好说说,并爱以说谎度日。..后者在说谎里得到快乐,并为欺妄而喜悦。

圣奥古斯丁所谓的“说谎者”和“真正的谎言”都很少见,也极不寻常。每个人都时不时会说谎,但只有很少人仅仅是因为爱说谎或欺骗而经常或永远说谎。

对大多数人而言,一个虚假的陈述本身就包含了使人不想陈述的理由,不论其多么无力或容易遭到忽视。反之,对圣奥古斯丁所谓的纯粹说谎者而言,喜欢说谎才是做此陈述的理由。但在扯谈者看来,虚假既不是喜欢,也不是抗拒做某一陈述的理由。

  人在说谎成陈述事实的时候,都被他们对事实真相的认知所导引,这种认知指引他们正确或欺妄地描述世界。基于这种理由,说谎并不会造成一个人不再适合讲老实话,但扯谈却会造成一个人 不去讲老实话。毫无节制地扯谈,也就是做任何论断时只想着这场合适合说什么,而毫不在意所说内容的真假,于是,关注真相这样一个人的正常习惯会愈来愈差,甚至消失。

  有人说谎话,有人说真话,他们玩的是相同游戏的对立两端。尽管一端是被“真”的 权威所指引,另端则是否定“ 真”的权威,井还拒绝“真”的要求,两端却都是各自根据他们对“真”的理解做出响应。

  扯淡者根本就忽视这二者的要求,这种人不像说谎者那样拒绝“真”的权威,反对真实,他根本就不在意真实。就影响效力而言,扯谈远比说谎更严重,是“真实”更大的敌人。

  无论一个人是想说明真理还是掩盖真理,他都认为确实有真理存在,在某种程度上这个真理的存在是确定的、可知的。他在意公布或隐藏事实,说明他相信真的有事实以某种确定而且可知的方式存在,他想说真话成说谎话.因为他们早已相信把事情搞对或搞错是有差别的,至少有时候可说出这种差别。

  而那些不再相信区分真假的可能性的人只有两个选择。其一,对说真话还是说谎话死了心,不管事实如何,不做任何形式的判断。其二,继续对事态的描述做出判断,但这些描述全是扯淡。

  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整天扯谈?

  当然,我们无法确知现在的扯谈就一定多过从前。现在比从前已有更多种类的交流沟通,但扯谈的比例或许并未增加。也许,不必去揣测现在的扯谈是否比以前更多,我愿提出几点想法,希望对当今至关重要的问题有所帮助。

  当形势需要人们去讲他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话的时候,扯谈即不可避免。

  因此,当一个人有责任或有机会,针对某些话题去发表超过了他对该话题的了解时,他就开始扯淡。

  这种矛盾在公共生活里非常普遍,人们常常被迫高谈阔论一些他们自己并不熟悉的东西,不管是由于自己的着好还是应别人的要求。当今人们普遍相信,作为民主社会之公民,有责任要对所有的事或至少有关国家的任何事都发表意见,这就导致大家纷纷扯谈。

  当然,更别说当某些人相信,作为一个有良知的道德角色,自己有责任来评论全世界各个角落的事件与情势。而当他的观点和他对现实的理解间缺乏有效的关联时,问题就会变得更为严峻。

  此外,当今扯淡现象泛滥,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目前各类怀疑主义大行代道,它否认我们对某客观事物的掌握途径是可信的,认为我们不可能知道何为真相。

  这种“反真相”的信条,渐渐蚕食我们的信心 。让我们不再相信可以通过正直的努力来判断真假,甚至无法理解“客观探索”这一概念。对这种信心丧失的一个反应就是:人们对追求“正确无误”这一理想信条忘而却步,转而追求所谓“诚意”的替代性理想。

  于是个人不再把追求“对共同世界的准确表述”当成首要目标,转而试图提出忠于他自己的表述。由于他相信:真相不再是与生俱来的本质,原本他希望借此本质来鉴别事物的真实性,如今他只好自个儿努力忠于自己的本质。也就是说,“忠于真实”已经不再有意义,中是他以“忠于自己来代替。

  但这其实是荒谬的想象:我们认为自己是受到明确限制的,容易受到正确或不正确叙述的影响,然而我们又同时认为,这种受限性都要归因于一切错误呈现出来的事物。人,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存在,就是为了回应其他事物,而我们不了解其他事物,就完全无法了解自己,那又怎么忠于自己? 

  而且,在理论上、更是在经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支持这种不寻常的判断——人最容易知道和自己有关的“真实”。和我们自己有关的事实,并不特别坚定、也不特别能够抗拒怀疑心态造成的瓦解。其实,我们的本质相当难以捉摸,脆弱不堪,不比其它东西的本质更稳定,也并非与生俱来。

这样一来,“诚意”本身就是扯淡!

摘自 南方朔 译【美国】哈里.G.法兰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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