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会有即使在人群里也感到孤独的情况。
我就不会啊,因为我在哪里都感觉孤独。
在寝室里,得强颜欢笑,得应和那些高雅或低俗的玩笑;在家里,一直拿着手机会被说是不礼貌,但放下手机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开始听不懂外公外婆的方言了。
在人群中,我反而会舒服一些。
“我对于其他人而言没有那么重要”的道理我在很早的时候就懂了,谁会担心你脸上的笑容究竟是真心的还是勉强的,谁会在意你的裤子究竟是七分还是九分,谁会纠结你的长裙上究竟是什么花纹搭不搭今天的上衣。
这种“令人愉快的不感兴趣”使我倍感自在,甚至会对那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投以的感激。
为什么所谓的相处不能”如若只如初见“呢。
我不感兴趣,不想知道,别和我讲。
我就是个loser,就是个希望溺死在游戏里的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的混账屌丝,我是真的对那些什么人情世故男女情爱的一点兴趣都不感。我他妈不交男朋友是因为我不会和男人说话,我也没兴趣知道人家的男朋友又和另外的某某人有什么关系。
我是真他妈没兴趣啊。能不能别向我的耳朵里灌这种垃圾信息了。
我自己是个死宅loser,我对男女感情的事一点也不懂,就他妈每天上知乎看看热闹的人能不能别每天轮流先来和我吐一次槽然后又一副好姐妹的样子出门玩啊,你们俩有种就撕开别他妈折腾我行不行啊。
难道住寝室就非得这样不可吗。
只能祈祷快点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