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对这两起案件给出了“全面驳回出租车公司及行业协会主张”的判决,出租车公司及行业协会惨败!
著名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作为这场全球关注案件的法官,在判决中的主张特别发人深思。当你把网约车看作是新型的出行方式而不是简单的写成“出租车”中可以网络预约的那一款时,波斯纳的话就很好理解了。
“持有咖啡厅营业牌照并不意味着牌照持有人可以阻止一家茶馆开业。
尽管这一牌照允许以特定方式在市场上展开经营,但持有牌照并不意味着有权在市场上排除竞争。
实际上,当新技术或新商业模式诞生时,通常的结果是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式微甚至消失。
如果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获得宪法赋予的权利,将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那么经济发展将可能停滞。
我们可能就不会有出租车,而只有马车;不会有电话,而只有电报;不会有计算机,而只有计算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