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还不到十八岁,我的脑袋被各种奇思妙想填满,我有太多太多的事想要做,看着鸟儿在天空翱翔,我也想飞上天空。我自然是无法和鸟儿一样飞起来的,不过那时我确实可以体会御风而行的感觉,那就是当我驾车在公路上飞驰的时候。
我的座驾,是家里那辆比我还要年长的大阳摩托。它已有二十多年历史,骑行总里程累计超过十万公里,足迹遍布很多我没去过的地方。然而它命实在是硬,只要开足马力,时速达到120公里每小时,我仍可以追上我前面的每一辆车。
我总是骑着它在公路上大张旗鼓地疾驰,虽然单枪匹马,但我像个骑士一样意气风发,我的爱车在轰隆作响,我也不时迎着风大吼一声,我们发出的声音是那样铿锵有力,让人以为我身后还有一支隐形的军队在跟着。而那根生了锈的排气管像是患了严重的哮喘病一样,吐出的黑烟常常让我身后的人破口大骂,说整个镇子的废气都是我搞出来的,喊我快把这早就报废的玩意儿扔进河里。我总是嚷着“那就把你爸藏在屁眼里的私房钱偷出来给我搞个众筹吧!”然后又拧了一把油门,身后的骂声便全部被卷入了扬起的灰尘里。
其实我的目的地并不远,到镇中心只有十四公里,到海边的话要远一点,也不过二十五公里——除了待在家里,我一般只会去这两个地方——但我就是想着赶紧把这十几二十公里跑完。当我的脸被风吹得快要变形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要是我们镇什么时候举行一次摩托骑行大赛,无论有多少人参加,我肯定都能拿第一。我不是开玩笑,赛车这种事情,拥有一辆好车当然不是坏事,但更重要的是车手的素质,我天生就是个好车手,而且我的大阳摩托除了旧一点,仍是老当益壮,一点也不比其他车差。
那时我不到十八岁,全身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我是如此的年轻,我是如此的自信。我年纪轻轻,却已经有了五六年的摩托车驾龄,大阳摩托里程表上的十万公里,其中有几千公里就是我跑的。我第一次骑着它出门时,从村子通往镇中心的公路还是沥青路,一路颠簸使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几年之后,上面终于想起了这里原来还有个偏安一隅的小镇,于是才拨款修了水泥路,这条路也就此变得更加开阔、更加平坦了。人们出行更加方便了,而我无疑是最开心的一个,因为我终于可以尽情地飞驰了。
随着我一次次地从人们眼前像风一样呼啸而过,人人都知道里三河村有个开车不要命的少年。在我身边出现了两种风评,一种是大人眼中的我,他们用我来作为他们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叫他们开车不要像我一样横冲猛撞。然而在很多孩子和同龄人的心目中,我却是他们的偶像,他们说我像一个敢于冲锋陷阵的将军,就算是迎面开来一辆坦克也不会让道。渐渐地,“赛车手”的名号就叫了起来,我对此颇为得意。我最爱的书中人物是堂吉诃德,一个同样拥有一颗勇敢的心的骑士,我常常在想要是堂吉诃德先生的座驾换成一台摩托——比那头瘦驴要好得多了,他一定会走得更远。我那时候还不能远游,但可以做个赛车手,在这条宽敞的大路上留下我的辉煌战绩。我自诩为骑摩托的堂吉诃德,在这条公路上疾驰便是我的使命。
每当我要往镇中心的方向飞驰而去时,总是有人想要坐顺风车,其实他们自己也有车,他们就是想要感受一下飞起来的感觉。有很多次一些胆小的孩子也要来,然而我刚启动引擎正准备出发时,他们就大声地叫着要下车,还没启程就吓破了胆,仿佛坐我的车就像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一样。后来我就很少答应他们,因为我怕他们受不了而在半路上就跳了下来,那样我可负不了责。所以每次有人想要搭我车的时候,我都会神采飞扬地说:“我的车只搭女生!”
我父母经常劝我开车要安全至上,不要为了拉风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一时冲动后悔一生。我虽然嘴上应着,却只是生怕他们把车锁了起来。有时候我也会想这是不是太危险了一点,是不是我应该开得慢一点。而父母并不常常在家,也管不了我那么多,所以我更多的时候都可以进行自我放逐。一旦到了那条公路上,赛车手的激情又变得热血沸腾,父母的警告和自己的反思都被抛诸脑后,我如入无人之境,以超过前面的一辆又一辆车为最大的乐趣。我开车有多快呢,很多次我去镇上买菜,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我奶奶问我,“怎么还没出发?”我说,“我都回来了,你看,菜在我手里呢。”我奶奶每次都说,“开这么快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开这么快干什么,或许是身体里那年轻的激情找不到其他地方释放吧。
在我的热情的感染之下,我的朋友们,我朋友的朋友们,以及镇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们,也开始变得疯狂起来,每个人一开起车来就变得如此狂野,每个人都像是在和时间赛跑。与其说是我带起来了这种开车不要命的风气,不如说他们本来就和我一样,体内也生来流淌着一个赛车手的热血,只不过到现在才被激发了出来。渐渐地有些人比我还要疯狂,他们开着比我更新的车,发出的声音比我的要大几倍。当初只有我一个人将开在我前面的车当作假想敌,一辆又一辆地超过,现在大家都这么玩,我觉得事情变得有趣了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都是独孤求败,一个人在这条路上飞驰,而现在有了这么多的人热衷于赛车的人,我发明的这个危险游戏受到了狂热的追捧,更重要的是,我再也不用自娱自乐了。
作为第一代赛车手,我仍是大家公认的那个速度最快的人。我每一天都在等着哪一个想要取代我位置的人来向我发出战书,不久后那个人终于出现了。
那天我从镇上回来,自然是一路疾驰,但我从后视镜看到有一辆车似乎想要赶超我,我正准备加速,却发现那辆车上的人在喊我。我松开了油门,那辆红色的嘉陵摩托就追了上来,是邻村的咸鱼和黑佬,咸鱼是我的同学,开车的是和他同村的黑佬,此刻黑佬和我一样意气风发,毫无畏惧。咸鱼迎着风声大声对我喊到:“黑佬要和你赛车,下午四点我村路口见!”刚一说完,黑佬就狠狠地地拧了一把油门,轰隆隆地开到了我的前面,很快就不见了踪影,他是在为接下来的比赛造势。我看了一眼手表,还有两个小时才开始。真是有趣的一天啊,我等这天等了好久了。
黑佬比我还年轻,但是非常有竞争力,生来就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要争一争。不过老实说,要是让我选一个人来和我赛车,他确实是一个理想的对手。我和他在篮球场上就交过手,虽然他比我强壮得多,但是我的技巧要比他好得多,因此在球场上的交锋我仍占优势。我喜欢他的竞争力,他那股冲劲也是我在其他人身上很少见到的。在球场上占不到上风,黑佬就想在公路上找回场子。黑佬的这辆红色嘉陵几乎还是全新的,看起来十分神气,我的大阳在性能上很难和它匹敌,但是多年来积累的信心让我毫不担心。黑佬是吧,放马过来好了。
虽说我不担心会输,但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正式摩托车比赛,而且我的大阳要经受的考验比我大得多,所以我还是得做一番准备。回到家之后,我认真地清洗了一遍这辆已有二十多年历史的摩托,每一个缝隙都仔细地用水枪冲刷了一遍,直到再也看不到一点灰尘。最后我还给机头上了润滑油,这是最重要的一步,能够降低因为长时间加速导致出故障的机率。以前我从没有戴过头盔,因为那玩意儿会让我憋得慌,那股胶质味简直要叫人窒息。但是没听说过哪个车手比赛的时候是不戴头盔的,所以既然要比赛,我的装备也得专业。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镜子里的我看起来非常帅气,只可惜当时没有女同学在场,否则我不知又要俘获多少芳心。黑佬他们村离我家有两公里远,但我一拧油门,大概只用了一分钟就到了相约的地点。
黑佬早就准备好了,他也戴上了他爸爸搞建筑戴的那顶头盔,看起来像极了一个建筑工人,然而他的气势依然是那样咄咄逼人,迫不及待地想快点开始,四点一到,这场只有两个人的战争将燃起硝烟。比赛的跑道自然是这条宽敞的水泥路,经二人商量,赛道是从他们村路口的“8”到大马蹄路口的“18”,以两个里程标志牌为起点和终点,一共10公里。终点是整条公路最弯曲的一段,也是最能考验车手素质的一段,但这条路我闭着眼都能顺利开完,就算是经过那个大大的弯道时,我也常常是不减速的。时间选在四点也很适合,这时候路上的车不是很多,直道更是一马平川,任由我们驰骋。
咸鱼以及其他几个人打算跟在我们身后观战,是啊,谁愿意错过镇上有史以来第一场摩托车比赛呢?不过要想看到我们的英姿,前提是他们这些人能够跟得上我们的速度,既然能被人称作赛车手这么多年,我肯定不是浪得虚名的,而黑佬那种后来居上的态势大家也都已经有所目睹,所以这场注定精彩的比赛,到最后很有可能只有我们两个当事人能够见证了。经我这么一说,他们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一个个都一股脑地先往赛道上开了出去,到终点去等我们了。
四点一到,我和黑佬齐头并列在马路中央,就像破釜沉舟的士兵一样蓄势待发,做好了冲向终点的准备。待两个人都启动了摩托之后,我们各自按了按喇叭,然后一起倒计,“3,2,1!”比赛开始了!
我们像离弦之箭一样飞了出去,10公里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我的大阳虽然久经沙场,但毕竟是二十多年的机器,不敢一开始就加到最高速,否则有可能突然失灵,它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然而就是这个适应的过程,短短的几十秒,就有可能导致我吃下败仗。黑佬就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了,他的红色嘉陵就像一个年轻力壮的少年,只管用尽全力跑就行了。所以黑佬一开始就处于领先位置,跑在了我的前头。我慢慢加速,直到油门不能再拧,我现在是120公里每小时了!幸运的是,黑佬仍在我的视线之内,现在整条路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要全速追赶了!
黑佬开得真是快,他现在在我前面一百多米,似乎是一点都不想给我领先的机会。然而这种情况我见得实在是太多了,有太多太多的车曾经领先我更多,但最后还是全都被我追上并赶超,虽然他们并没有和黑佬这样刻意地加速,在我看来也还是一样的。距离终点还有一半路程,就像之前的每一次超车一样,毫无疑问,我迟早也会超过黑佬的。而要实现对他的超越,关键在于前面的两个弯道,还有就是迎面可能会有大车开过来,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是不会降速的,要是黑佬怕了,就是我超车的最好时机。
黑佬大概还是不敢像我一样拧尽油门的,哪怕他是那么地想赢,所以我慢慢地追了上去,距离终点还有三公里,黑佬只领先我二十几米了。最后的这三公里是最难的,除了终点处的大马蹄,前面还有一个没什么挑战的弯,但是一般人经过这里还是会减速。很快,那个弯就出现在了我们眼前,我看准时机,一下子开到黑佬的右手边,这时我的车头和他的车尾已经差不多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了。看样子黑佬并不打算减速,这样的弯道他还是敢直接开过去的。但由于我占得了更好的位置,处于弯道的外围,有了更多转弯的空间,我故意往里面挤了一下,想吓一吓黑佬,谁知他的心理素质这么好,一点也不吃我这一套,依然保持着他的速度,还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似乎是在洋洋得意。第一个机会已经用去,黑佬依然跑在我前面。更为不妙的是,我感觉到我的大阳已经在喘粗气了,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故障。但是这种关头我怎么可以松手,距离终点还剩最后一公里,已经可以看见大马蹄了。我在心里默念,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回去就给你换上新的零件!
现在是冲刺阶段了,最后的这一公里,将是刺刀见血的一公里,除了胜利,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黑佬还领先我五米左右,但我一直紧紧地跟着,他没有办法进一步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我也没有办法赶超他。
赛车手堂吉诃德的第一场比赛,似乎就要以失败告终了!
大马蹄就在前面,二十米!十五米!十米!只要率先转过这个弯,就能将胜利收入囊中。黑佬用力地按了几下喇叭,像是在提醒弯道另一边的人,更像是在为他即将取得的胜利提前庆祝。但我仍然保持着冷静,因为我知道,比赛还没结束。
就在这时,弯道的另一边也响起了一阵喇叭声,那是一辆大货车,此刻正迎面开过来!黑佬的喇叭声停了下来,面对这种情况,他终于还是慌了神,选择了减速和让道。而我,整个镇子有史以来第一位摩托赛车手,却依然毫无畏惧地全速前进,我从黑佬身边呼啸而过,从大货车的身边呼啸而过…
我赢了。
咸鱼他们在“18”的里程牌旁边为我欢呼,我再一次成为了英雄,赛车手堂吉诃德捍卫了自己的荣誉,证明了他仍是这块土地上最迅猛的男人!
越过终点之后,我的大阳摩托“咔”的一声,我仍紧紧地拧着油门,但车却自己停了下来——它不再听使唤了。在飞驰了二十多年后,这台大阳摩托终于报废了。在我能够想象得到的范围之内,这是一辆摩托车宣告报销的最好方式——以一场伟大的胜利向青春致敬。
后来我们家又买了一辆新车,但我再也没有开过快车。尽管如此,后来每当人们提起我,他们仍会这样说,“他是一个赛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