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来,想到她可能因为失眠无法按时起床,就给她打电话。
“没想到啊,昨天晚上你还真没有给我打电话,你真地压制住好奇心了?”
“大早上打什么电话?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她劈头就是一句。
反应这么强烈,肯定失眠了。按理说我应该马上安慰她,但不知怎的,我突然想逗逗她,就装作好奇地问:“昨天晚上失眠了?”
“还不是你害的?我发消息你为什么不回?”她强烈质问我,话语中含有一层要我立即道歉的意思。
但我“天真无邪”地问道:“你是等我回信等失眠了?”
“就是!都怪你!”说得满含怨恨,看来她真生气了。
“怪我咯?”我摇头晃脑兼油腔滑调。
“晚上不回信,早上还吵醒别人!不怪你怪谁?难道怪我?一点自觉心都没有,犯了错都不知道反省,别人指出来还不承认……”
这是要火山爆发呀!
直觉告诉我,要倒霉了!叫她起床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是尽早撤离为好。
“你说得太有道理了,给你点32个赞!好好好,不开玩笑了,我端正态度!怪我,就是怪我!昨天是我不对,一会儿挂了电话我就面壁思过去。为了补偿你,后续案情我已经写好了,马上就发给你,你赶紧起来洗漱吧,不要迟到了。”
看我如此温柔体贴,她语气缓和了一些,问:“写好了还不赶紧发给我,什么时候写的?”
“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你不发给我?你是故意的?你……”她暴怒。
“有人叫我先挂了!”不等她说完我迅速挂断,再听下去非出人命不可。女人还真是惹不得呐!
紧张的我赶紧把后续案情发给了她:
前辈们找到吕某询问情况,吕某说那天下午小云确实来找过他。
小云向他诉苦,说在这儿没法待了,婆家跟她闹气,娘家也不要她,她要去东北打工,并要求吕某一块儿去。但吕某拒绝了。之后小云很不高兴地自己去了东北。
同时,家人继续和小云通过聊天软件联系,接着小云发回来的消息中,出现了一些照片,都是东北特有的风景,甚至还有中朝边境的界碑,小云说都是她在东北旅游时拍的。
结合上面两点来看,小云确实是去东北散心了。
但家人很快从小云发过来的这些消息中发现了异样。1.小云的消息发给了好几个家人,其中给小云姐姐发的消息里,称呼“姐姐”。而小云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姐姐”,都是直呼其名。2.家人已经给小云打过去了几百块的生活费,但小云还是通过短信、微信、QQ等各种方式威胁家人要钱,这并不像小云的性格。而且小云天生胆子小,孤身一人远去东北,可能性不大,就算再怄气,也不可能跑到朝鲜边境。
小云家人认为,给他们发消息的人,不可能是小云。
他们在手机上回信时直接挑明了:你不是小云本人!我们不会给钱的。
随后,“手机里的小云”竟然也挑明了:我确实不是小云,我是放高利贷的。小云借了我10万高利贷,要是你们在5天内把钱打过来,我就放人。
这是一条关键信息。
你看出来了吗?案件到这里发生了重大转折。
好吧我知道你没有看出来。继续听我说吧。
之前一直是小云向家人要钱,而现在“手机里的小云”承认自己不是小云,这就说明,有人扣留了小云,以此为要挟,向小云家人要钱。要钱的性质已经完全不同,到少是非法拘禁罪!
我的前辈们加大了调查力度。
通过摸排,确定了小云的手机就在本地。
然而手机上“小云”发来的信息表明:小云在东北,手机随身携带,自然也在东北。
这太反常了!
前辈们推断,小云至少是被人控制了,严重的话,已经遭遇不测。
这时,吕某进入了前辈们的视野。
据小云的丈夫反映,他俩领离婚证前,小云与吕某有暧昧关系,两人曾因吕某闹过几次矛盾。
在我的前辈们询问过的人中,除了吕某,别人都不知道小云去哪儿了。
而且吕某说的是东北,手机上那个“小云”在信息中说的也是东北。
高度重合!
综合其他情况,前辈们认为小云被吕某控制了。
请注意,接下来大人物要出场了——我,一个新兵,此时很荣幸地参与了本案。
我和前辈们来到了吕某家。
当我们推门而入的时候,在床上哄孩子的吕某满脸惊恐。
“还认得我吗?”秦队长开口,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威严气势。
“啊……?”
“公安局的!”
吕某一时不知所措。
“起来!先把鞋穿上。”
吕某慢腾腾地坐了起来,随后却赖在那里。
“起来!”
吕某还是不动。
这么反常的行为,让他愈发可疑。
秦队长当机立断,直接把他拽了起来。
这个吕某在搞什么?我调动脑海中全部的理论知识试图分析,但无从下手,根本不知道该用哪条理论。
这时秦队长拿起床上的一个手机,问:
”这是谁的手机?“
“我的。”吕某答,表情非常紧张。
“你用一个女式手机?”
“我媳妇儿用的。”
“你媳妇儿的手机你藏什么?”
“是我媳妇儿捡来的,怕被别人发现。”说到后半句,他明显底气不足。
“接着编啊!你也不缺钱,还稀罕别人的手机?”秦队长用目光逼视着他。
吕某张了一下嘴,张到一半,遇到秦队长的目光,没能发出声音,就低下了头。
所有人都看着他。现场气氛静得可怕,我屏住了呼吸,好像能听到手表指针转动的声音,走一格,嗒——,走一格,嗒——。
秦队长突然说:“这是小云的手机吧?”
吕某身子一震,神情大变。
经过小云家属辨认,这正是小云的手机。而且也在手机中找到了发给小云家人的勒索信息。
我们把吕某带到了局里,在威严的审讯室内,吕某承认了这是小云的手机。
但是,他说这是小云送给他的。
“什么时候送给你的?”
“去东北前。”
“那她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
“你们没有联系?”
“没有。”
一对情夫情妇,情妇“逃走”前找情夫商量,并把手机送给情夫作纪念,逃走后居然会不联系情夫?连我这个新兵都知道这不合常理!
几位前辈凭直觉,都认为小云已经遇害,吕某就是凶手,不是主谋也是帮凶。
老刑警的直觉,当然不是像我们那样灵光一闪一拍脑瓜:“搜嘎!”而是基于他们多年来处理各种案件积累的经验,对当前案件做出综合判断。虽然还没有达到“能条分缕析地讲出来”的程度,但绝不是纯感性的猜测。
直觉要靠证据来证明。然而,然而,我们没有证据。小云失踪以后的信息,我们只掌握了“她的手机没有去过外地”这一点。
吕某牢牢抓住了这一点。他有生意人的聪明,心理素质也很好,我们突然出现在他家时他有些慌乱,但现在已经恢复了小老板的姿态,挡住了我们的好几轮进攻,简直像在跟我们进行商业谈判。
秦队长开始了下一轮审问,看样子又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给小云家人的勒索信息都是你发的?”
“是。”
“你为什么管她家里要钱?”
“她去东北之前朝我借了些钱。”
“跟你借了多少?”
“六万八。”
“挺吉利啊。一次借钱怎么这么有零有整的?不会就是图个吉利吧?”
“不是,我当时有张卡正好有这么多,就都转给她了。”
“人只借了你六万八,你为什么向人家里要10万?”秦队长这一句发问十分突然,我都吃了一惊,这个突破口好!
吕某显然也震惊了一下,但也只是一下,稍后他答道:“我就是为了凑个整,十万,说的时候好说,就说了。”
当他这个理由说出来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连七万都不到,你就要人家十万,还情夫情妇呢,情去哪儿了?
“你自己说,你觉得这个理由充分吗?”
“有什么不充分的,做生意就是这样的,5万的成本,至少要卖10万,不然就亏本。”
这么牵强都说得出来,想不到世上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看来这次进攻又无效了。
这时,秦队长派人去查吕某的银行账户。
我恍然大悟,原来突破口在这里!只要查一下吕某和小云的转账信息,就可以证明吕某说谎。
那么转账信息到底有没有呢?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