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陕西、山西等地考察时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这既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在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特别叮嘱。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严格坚守的三条“高压线”,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警戒线和生命线。发展实践中,当遇到增大GDP与环境保护相矛盾、眼前利益与子孙饭碗难兼顾、显性政举与隐性政绩不统一等两难选择时,踩踏红线、洞穿底线、突破上限的现象就时有发生,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大难题、老痼疾。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
在多项选择时,落实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从宏观上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五项内容之一。从微观层面上讲,栽树植草、净水抑尘等具体事项,作为工程建设大系统中的一个个子项,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宏观层面还是微观领域,建设生态文明都将在多选时经受考验,这道“必答题”是同步答、优先答还是回避答、滞后答,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所有工程项目以环评为前置条件的制度,青藏铁路国家重大工程重视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的做法等,都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的好制度、好典范。但极为遗憾的是,微观领域中的太多场景,折射出不少人在多选时无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之本心。比如修建城市道路,包括机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灯、上下水、强弱电、行道树、标识标线等各项内容,很多时候路通几年了,其他工程项目也都做好了,唯独行道树迟迟栽不上;有时在审批建设项目时,不管项目要占多少林地,也不强调对林地的占补平衡,时常采取高压等手段,让良好的生态环境让位于新建的工程设施。这些现象都是在多选时将生态文明建设的事项当作软指标,当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的弹性任务。
在自然选择面前,少一点主观臆断,多讲客观规律;少一点长官意志,多收集民众意愿,生态文明建设才会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生态产品才会更丰富、更高质量地发展起来。
在别无选择时,莫袖手、莫徘徊、莫折腾、莫懈怠。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百零九条第三款将落实绿色原则确定为法人、自然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从法治角度保证千年大计落实落地。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活、工作在中国国土(海洋、天空)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民个体来说,别无选择、责无旁贷。因而,要积极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从文明习惯、绿色消费、义务植树等一点一滴做起,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决不当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和隔岸观火的旁观者。对守住“三条线”、处理影响生态环境的事项、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修复生态环境等工作,不犹豫、不迟疑,说干就干、一干到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程,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忌翻烧饼、瞎折腾,特别是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尽量避免今天栽上一片树,明天挖掉换树种,在不停的折腾中造成高投入、大成本、低效益。要多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情怀,发扬“右玉精神”“塞罕坝精神”,遇到困难不退缩,有了成绩不自满,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目标追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