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跑鞋有个比较特殊的要求,必须得颜色够亮。最好是大红大绿的那种。
有人跟我说,每天快落山的时候我那双明晃晃的玫红跑鞋就出现了,听到这个描述好开心,噗,你们眼中的我是红色的,我又有了一张无人匹敌的红色名片。其实我除了跑鞋,其他的鞋倒几乎都是黑的,红红绿绿的鞋穿大马路上还是太浮夸了啦,可就是唯独在跑道上,起跑低头的那一瞬,刺得眯眼的红色还真能激活我的运动细胞。
可是,时不时还总是会想起我的那双多威跑鞋。新训的时候不小心遇上他然后一路随行,等到毕业演练再回三号院,临走前回头看了他一眼,把他和三号院的记忆一同留了下来。我花了很长时间犹豫着,但真正行动就是一秒的时间,为了我的某种仪式感,想让他从哪里开始便从哪里结束,干完我应当干的事,也就是众人眼里的有始有终。自己得到心理安慰了吗?当时好像是的,自然也伴着遗憾,因为我发现再也没办法遇到一模一样的他了,尽管之后又买了外形相仿的鞋,却回不到之前与他肆意折腾、赌气胡闹的时候。那后悔了吗?没有。因为他最好的归宿就是在三号院,无可替代却也无法同行。玫红跑鞋的确没有多威的记忆长,可是合脚服帖,更适合跑步,踏得住大院跑道也跑得出街区宅院,可是多威却让我迷失纠结,跑再远也不可能穿着他跑出大院,奔向我所期望的远处。
我所期望的远处并非遥不可及,正因为有着种种迷蒙的不确定它才得以存在,可作为人类的一份子,我还是会习惯性地扫除不确定性,然后,就丢了远方,成了近视眼。好不好?好啊,视力不好就别再费力望了,这里的一亩三分地定是属于我的,来年说不准就可马上丰收了。可是,我需要的并不是丰收,我只想要经历靠自己安心耕耘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咸不淡,不争不闹,心定而互爱。
是的,我穿着他是跑了好长的路,看了好多的风景,可是,脚硌得久了,却再也跑不动一步了,这就是我换了新鞋的原因。至少现在,我很喜欢我脚下的鞋,鞋底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