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写一封很正式的东西很困难,习惯了平常日子里的嬉笑打闹,再忍着笑装严肃显得很不正经。在这之前,我已经写废过好几个开头,然而最终还是就这么随性开始了。
本(lou)书(shang)作(zhe)者(huo)曾经发过一个说说:“一生总有一两个混蛋路过,费尽心机的损你虐你,然后悄无声息的,变成亲人。我TM哪里混蛋哪里路过了?”我还没损完虐完你,别急着催我走,催我也不走,还有,别老想这你要当我妈的事儿,除了用我的稚嫩衬托出你的苍老之外,别无其他,虽然我也老想着你给我买糖的事儿。
想起来很久以前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跟她一起站在走廊上看郊区的唯美夜色(其实也就只有黑乎乎的夜和建筑工地的轰隆声),她突然说,咱们写本书吧。
我楞了一下说好,于是她开始滔滔不绝:你写你一马车的恋爱史,我写我整个高中的苦难史,加上我写给林哥的表白书和咱们俩的书信来往,就差不多可以了。她说的那么认真,认真的好像要把所有的在中学经历的都写进去,才算给青春一个完美的交代。
两年后的今天,这个梦想终于要实现了。对过往,对忧伤欢乐的学生时代。
和安尧认识是在五年前上中学的时候,在那个小的厉害,傻得可爱的年纪。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深入对方的生活那么深,好像最开始对她的印象就是伪学霸,她跟当时班级里的某某学霸每天除了开心就是开心,除了笑还是笑。
当时我们俩能搭上关系有两件事。一个是爱写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爱写天马行空的东西,还有给初恋的情书,一手还看的过去的字就是在那时候练成的,
而她不同,她带着青春期懵懂女孩儿的对文字的执着,虽然在那时的我看来无非就是一堆看不懂的字堆砌起来的一堆看不懂的句子,就像她的名字,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热衷,看我和当年的初恋如何风起云涌,时不时还鼓个掌神马的。这个坏习惯保持到现在,从以前的初恋到今天的初恋。
另一件事是对语文科目的钟爱,或者倒不如说争宠更合适。我喜欢默不作声的做完功课,然后看老师欣慰的笑,当着所有人的面夸我,静静装逼是我的作风,而她不同,很多时候都靠跟老师的熟络程度来谋福利。举个例子,高一的时候我曾经为了证明我所认知的语文老师对所谓尖子生的纵容而逃课,结果因为实在没地方去在厕所待了一节课的时间,她则不同,高调的告诉高三的语文老师:本宫今日心情不佳,想去后花园散个步,别跟着我,你要敢过来我死给你看……
关于《呢喃》这本画册,最喜欢的是这段话:
去他妈的绿皮火车
去他妈的心怀远方
我只想留在这里
一生一次
不小心爆了粗口
放心
我以后也不会改的
每个人一生都会碰到那么几个疯子,某个黄昏开着破旧的车到你家门口邀请你一起旅行,你二话不说跟他踏上未知的目的地,欢呼着驶向黄昏。
写这段话的时候她打电话给我,说现在的生活太艰难,没有人理解,突如其来的问题跟笔下的内容反差很大,我们都在慢慢长大,上不同的大学,有了不同的生活圈子,过的或好或坏,有人加入有人离开,但那又怎样呢?
从青春到垂垂老去,我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