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读了本书《FLASH BOY》,这是一部揭示华尔街金融界弱肉强食的真实故事。这个食物链借助于科技的帮助,比过去更登峰造极了。
这里的主角——一个日裔加拿大人,怀着几乎令人不解的正义感(连我都在质疑他是否有什么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其他企图),放弃稳定几百万年薪,孤身在这个险恶江湖争取‘正义’。还没有看完,已经义愤填膺,深感江湖险恶。人类,究竟是恶大于善,还是善大于恶?主人公Brad,他不是傻,这是他入世却决然出世的选择。这并非门外汉的一时冲动-‘He is not naïve. He knows there are good guys and bad guys…’
这个系统如果滋生的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贪婪自私的饕餮之徒,何以又会有Brad这样的人出现? 仅仅因为他是个加拿大人吗?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作为加拿大最大银行RBC派驻华尔街的外来人,他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这条街的xx之最;在RBC或者任何一个其他Bank,他也无非是另一个xx而已。而一旦做出这样与众不同的选择,他就是华尔街的唯一、唯一在这个领域说‘不’、敢于挑战各大银行、HFT firm的人。这大概比百万年薪更有满足感。这当然只是一种可能的假设而已。我内心深处也希望他真的是为了正义。其实追溯加拿大人的成长体系,这也不是不可能。加拿大不是一个纯粹精英化的社会,普世价值观不以赚钱最多为成功标准。所以,偶然的机会让Brad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亚裔进入华尔街,也不奇怪他会成为这条街上的‘怪胎’。
‘这个世界是如此险恶,我们必须与之战斗’.多年前一个朋友奉为座右铭的教父台词又浮现出来。此人竟然那么早前就谙熟于此,难怪在corporate world里不会吃亏。不过他巨蟹座的本质导致的优柔寡断大概也令其做不出什么心狠手辣之事。相形之下,我则曾经太过于非黑即白,没有看清现实,活在理想主义的世界里,被暗算吃亏之事发生也是自然。用现在的话说,那属于‘傻逼阶段’。近年来我逐渐进入‘操蛋阶段’,但在试图摆脱黑暗。
曾经看到的一段儿话说的煞是有理–‘阅读的真正意义之一是make the invisible visible。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们大部分人是要经历人生的三个阶段:1)觉得世界是美好的–傻逼阶段;2)觉得世界是操蛋的-犬儒阶段;3)明知道世界是操蛋的却仍然热爱生命,于黑暗中看到光明。读书的意义之一便是这样,看到黑暗,并于黑暗里看见更大,没有雾霾的蓝天、白云、阳光。’
其实,如果很早就明了我们面对的世界是由贪婪龌龊的人心造就,也就省却了许多失望和烦恼。这个世界当然还有阳光温暖和蓝天白云,但那要靠我们努力奋斗去争取,去筛选剥离身边不好的东西。不过这种筛选剥离是需要条件的,条件是自己必须首先强大。我们需要的,不是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朋友,只需要个别好的能让自己更美好的人物在心里、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