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已有三年了,一直想写写我的大学,每每拿起笔,却又不知从何写起。我的大学,没有风花雪月的故事,没有开挂逆袭的剧情,但那里,有我鲜活真实的青春,我最快乐的时光。如果给我的大学生活写一本书,那么书名一定是“女屌丝的大学时光”!
前记
我自小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别人一看就会的事情,我得学好久。按妈妈的说法,“一等人一看就会,二等人一学就会,三等人怎么学都不会”,我应该接近于末等人了!这种天生的“笨拙”,加上不讨喜的内向性格,使得我做什么都比别人慢半拍,学习上也是如此。所以在挤高考的独木桥时,我使出吃奶的力气依然没有考到一本的好学校。
但我荣耀的成为了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父母高兴的像喝了蜜,每天都笑眯眯的,逢人便夸我有出息!因为常年在土地中刨食,与风雨日月亲密接触,他们的皮肤像山中多年的老树皮一样粗糙,一笑起来,满满的皱纹便开出一朵不怎么好看的花,五官都皱在一起。“要是早二十年,这可是全村的大事,别说十里八乡了,县长都得赶来祝贺呢!”爸爸骄傲的说着,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记忆中那个高大威猛、玉树临风的父亲不知何时起变成了一个半百老人了,常年的过度劳动压弯了他的腰椎,在外打工的重复枯燥使得风趣幽默的父亲变得严肃呆滞,目光也常常了无生机的像个空洞。由于过度驼背,每次走路都像在背上背着一个蜗牛壳似的,两只脚外撇,但走起路来却像阵风似的快。以往被人当成"笑话"的刘三,因着女儿考上大学这件在小村庄里的光荣的事,一下子受人尊重了,就连平日老叫他“驼子”的李老五,也开始改口叫“三哥”了。
离开家去上大学的前一天晚上,我一夜没睡。除了兴奋,更多的是不舍。晚上十二点以后,村里家家户户的灯火熄了,整个村庄都睡了,到处一片漆黑寂寥,唯有天上的星,与邻家时隐时现的犬吠,与我相伴。我一遍遍的在自家的小院里踱步,与开的正盛的大片的红色夜来香说话。小院里与我一起长大的杨树,像个好姐妹似的,穿着鲜艳的绿装,脉脉含情的看着我,眼里噙着泪光,偶尔的风来,像是在与我述说衷肠。村庄,落后而又善良的村庄,闭塞而又美丽的村庄。我的血液里遗传了你的坚韧,我的骨子里继承了你的善良。我要代表你,到天之涯,海之滨去看看。再见了!我深明大义的母亲!再见了,我山清水秀的土地!再见了!我善良愚昧的父老乡亲!
(1)第一个朋友
在大学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幸运的遇到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但只要你愿意,都能找到臭味相投、值得一生珍惜的朋友!
我被迎新(接大一新生简称迎新)的学姐带到了一栋六七层高的宿舍楼前,宿舍楼外面是用红砖和玻璃砌起来的,非常的美观。一进宿舍楼,我便被能照出人影的白瓷砖和纤尘不染的白墙壁晃得晕晕的,宿舍的干净整洁让我顿生好感。在宿管阿姨那儿领了钥匙后,我第一次走进自己的宿舍,那个我即将住四年的地方。我即将遇到怎样的室友?又该怎样与一群陌生的女孩朝夕相处?怀着忐忑的心情,我走进了宿舍。
我是宿舍中最晚到达的了,推开门时,我发现除了一张空床,另外几张床都铺好了学校统一发的天蓝的被褥,只有一张例外,上面铺的是鲜绿色的缀满红色小碎花的床单,枕头边放着一只黄色的皮卡丘的布偶,一个扎着两只马尾辫的可爱姑娘正穿着一身紫色的绸布睡衣,坐在电脑桌边的椅子上玩手机,两条腿来回的晃着,从背影看,非常的伶俐可爱。
我刚把床单铺好,一个略显成熟的穿着像我一样土气的女孩进来,递给我一张登记表,然后以一个大姐姐似的口吻,让我填一下个人信息。我想她可能是宿舍长吧?对于这种刚来到新环境就担任职务的女生,我并没有太多好感,心想如果不是有后台,那就是爱出头!
初来乍到总有很多东西要买,也有很多新规则需要适应(比如,穿的西装革履的随意出入我们宿舍,并让我们起立叫“老师”),我从下午1点一直忙到晚上10点,才把很多生活必需品买的差不多,并收拾停当。当我准备用新买的黄铜小锁锁抽屉时,却怎么也拔不下钥匙了!扎俩麻花辫的女孩恰在我对面,看到我的窘境,她抿嘴一笑,主动走过来帮我。只见她灵巧纤细的手轻轻转了几转,在我这里冥顽不灵的锁便乖乖张开了嘴巴。
我和麻花辫女孩很快熟悉起来,并成为了饭友。我们是极不相同的两个人,她聪明可爱,长直黑发,美瞳后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犹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女!我胆小木讷,敏感笨拙,短发素颜,像一只被关押太久缺乏生机的鸟儿,连说话都小心翼翼。在这个崭新的世界里,我们互相依靠着,她给我起绰号“小白”,原是笑我“白痴”,叫到后来,竟成了对我的爱称。
差点忘了告诉你,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这个麻花辫女孩名叫如奕,据说父母是极宠她的,取这个名字也是希望她一切如意的意思。她是我们班六个女生中(由于学的工科,男女比例严重失调:6:1)最洋气、最会打扮的,她有各种漂亮衣服,每天都会把自己画的美美的,加上小鸟依人的外表和古灵精怪的气质,很快吸引了荷尔蒙肆意游走的男同学。
上课时,我和如奕四周开始被男同学包围,他们总是有意无意的向我和如奕搭话,当然,他们的目标不是又丑又胖、说话还经常大脑短路、憋得满脸通红的我,而是我旁边那个精致漂亮、优雅可爱的小精灵。
在如奕的众多追求者中,有一个聪明幽默、才华横溢的胖哥。这是一个很时尚很潮的男孩,喜欢穿风衣,会弹吉他、唱歌,会说幽默的笑话,会写好看的字,唯一美足不足的,是个子不够高大威猛,一米七的身高加上微胖的体型,成了如奕心中跨不过的坎。
他很喜欢如奕,总是找一切机会靠近她。每当他在如奕身边,如奕都会笑的如玫瑰花儿那般鲜艳,他们一起聊最爱的动漫,相似的成长环境,使得他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他送她浪漫的生日礼物,约她去爬山,给她买最爱的零食,讲绵绵动听的情话,但一次次的表白,如奕只是当笑话听。那时候,如奕到哪儿都拉着我,我知晓他们之间的一切,却看不懂如奕的心。她从不拒绝他,却也从未接受过他!直到有一天她单独出去,回来时满脸的欣喜,她告诉我她恋爱了,对象是我们班帅气呆萌的系草-晓黎,听得我一脸懵逼。是啊,买苹果都只看颜值的如奕,怎么可能会喜欢有才华却颜值不高的胖哥呢?
(2)最讨厌的人变成闺蜜
之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