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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自15岁初尝理想抱负之事后,我就开始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时不时地想去采风,这种想法出现的频率很高,有时一周两三次,有时一天两三次。某次我在入睡前突然想起这事,心想一腔热血还没撒在祖国的大好河山上,就一下弹起在床上怄气到凌晨2点。我把这种怄气称之为我的理想,我有时心情好说给我爹听,他却嘲笑我是爱玩,还要揭我的老底——说我第一次坐长途大巴去扬州的时候吃坏东西拉裤子,和采风八字不合。我其实完全记不得了,但是每次我想要出去玩,我爹就爱拿这件事出来泼我一盆冷水,使我即使事隔十几年仍耳熟能详,好像当下被脱裤子,感到非常丢脸,脸红程度不亚于我和毛毛抢饭吃一事。但秉承着祖国花朵的伟大使命,我又常常以当年我很有骨气烧了别人的草堆后拍拍屁股就走人的事迹来激励自己,谁还没点丢人的曾经呢,那叫童真,是回忆里的锦上添花,但也默默心虚,要是没这朵花就更好啦。
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说给毛毛听,毛毛听得非常认真,靠着我的脚两只眼睛像闪烁的星星,假如不是脸上那一层毛,我也许可以看到它真挚的表情,要是它真的有表情的话。它从有了狗子狗孙后总是端着,假如它可以直立行走,就神似学校里中年发福的教导主任一样时常背着手到处检视的样子,但是毛毛在有了不间断的性生活后,好像因为开了荤总觉得自己就是有人要,所以在吃食上有些撒泼,简而言之就是吃的有些多。以前它的一只碗大概和我上小学的碗差不多大,米饭一碗已是吃撑的状态,但后来自我读上初中后进入青春期饭量增大,它像也有个青春期似地大口一张和我保持一个步调,我快要晕倒,所以那些年我和毛毛抢饭吃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在不开心的时候和毛毛说我的理想,使我也感到羞愧。我后来想通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话痨,不间断地想把自己的心事掏出来,开心的时候就闹哄哄马上讲出来,不开心的时候藏着捏着隔几天还是像毛毛的狗子狗孙一样靠过来滔滔不绝,我爸心情好跟我总结,说我是性格好比较外向,我又不自禁高兴起来,屁颠颠去找毛毛。
关于采风的理想,我也说给孙明明过。
但自我心动之后,我又想离她远一点。
我像毛毛一样端着,但是又非常好奇孙明明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理想,若是她能够理解我甚至和我一拍即合是不是意味着我真的遇见我的百分之百,又或者她并不理解我的理想但是也愿意尊重我这样的,那是不是也很好,还是,假如她其实也有理想或者没有或者就算没有也不想产生像我这样的理想?那我又该怎么办?我虽然端着但总不能够像毛毛一样无所顾忌,背着手从孙明明旁晃过去,那对我来说像是一座无法忽略的珠穆朗玛峰,又或者仅是一条小河。
对我来说,孙明明的世界是赤裸的,像她被裹紧的灵魂一样不那么自由,我和她在一起喝酒像是自己一个人喝酒,这总使我对她感到不间断的好奇,关于她的内心。
10月,她一反往常的穿衣喜好,那些繁复美丽的衣服都沉沉睡在衣橱里,像沉睡的灰姑娘遇不到水晶鞋和12点的古钟无法告别贫穷,旁边铺张开的是男人一样宽大的运动装,宽松的短袖T恤长袖卫衣…像花朵一样枯萎后遗落的灰色与黑色,白色衣柜里的静止像亮起红灯的爱恋,让人高兴不起来。这些颜色下的她,是都市夜色里给人安稳的路灯,显得她成熟得让人想要依偎,好像往前走了很久后的回头般的不可得。
她回头看着我,穿着灰色的卫衣黑色牛仔裤,头发细细软软不长不短地搭在耳旁,眼睛发亮,闪烁而有神,画了舒服的淡妆,气色真好。她还是一样的被人议论,一样地无法躲避,不同地是我。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心动,知道一张脸后的一颗心。莽撞和美丽的年纪里,像无法避及的春风,我感到生机。
我问她,你的理想是什么?
她侧过头看我,因为认真思考停顿的几秒里,我因为好奇和期待,觉得她的嘴像珍贵的盒子,它一张开,就会出现美丽的钻石,电影里好爱的慢镜头大概就是那种表达了。
她说她想做一个室内设计师,安置自己的家,一直一直宅在家里。
我讪讪一笑,心里不自禁地酸起来,嘴上还开玩笑地笑她做梦,进错校门啦。她一拳挥过来,我脸上一痛,但更多的心里一酸。
自此我感到无比失落,觉得一个人的百分之百真的是非常难得,但是我有我的理想,她也是有她的理想的,只是可惜,我们像地球的南北两极,我的北极熊不能娶到她的企鹅,我大概只能和一只北极狐结婚。这种事实是我不太愿意面对的,所以我的心情总是受到影响,连去上课也总是没什么精神,但是我那个话痨好习惯,使我无法郁闷下去。正好当时妖妖在上海做漫展,我决定偷偷去一次见她。
妖妖是一个漫画家,一直不温不火地每周一更,每个周日我都去报刊亭买有她板块的彩报,我从念初二开始就喜欢她,变成习惯之后就像一日三餐似的一直等她。她绘画的风格很少女,我心智未开,觉得世界也不过如此,她的笔下和我的现实是相似的,我总觉得她很近。某次我在网吧碰到急匆匆抢着在发稿子的眠眠,我才知道妖妖大人原来就在我身边。
妖妖是我的青梅,和我同学了10年,因为缘分成绩都不好,从小都是老师眼里的差等生,但是因为我以前爱耍的“刻苦”的一套,在老师里很是吃得开,自然日子比起妖妖要好过很多,妖妖实诚,总是被拎去教室后面站着,我有一阵因为瞌睡自告奋勇也要求去后面站着就有了一段和妖妖的缘分。妖妖长得很萌,因为近视那个古老的时代就很时髦地架着圆圆的镜框,皮肤很白,个子也因为萌而很小只。我们都不会算物理,因为无聊就做些小动作,她自然是画画,大概是因为天赋,画什么都很好看,有次她还画了一个小人指着她说是我,我高兴地想要哭,后悔没早点贿赂她称为生死至交。我做小动作的话通常以傻乐幻想为主,具体而言就是计划下面去哪里玩去哪里消遣,青梅10年,我一双狗眼认人太迟。
妖妖这颗金子终于在念幼师的第二年被人凿出来闪闪发光,她一直连更的《小尘埃》在某次全国级征稿大赛里获得二等奖,之后很顺利地被签约成为专业漫画家,但是就离我这颗青梅很远了。后来辗转得知她去上海,并且有了一次办画展的机会,我想起自己这一摊复杂的乱事,一股脑地买了车票去上海,想要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