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想,到底自己是很喜欢前任,还是很喜欢喜欢他的自己。
周六下午的讲座互动,让我发现自己还是很怕面对以前的自己:那个自私、冷漠、永远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小朋友。那是“我”,但那个“我”在嘲笑我,看穿了我不敢靠近。最后我还是抱住了“我”,告诉她我会努力让她平和。抱住的一瞬间,自己热泪盈眶,她带攻击性的气场也消失殆尽。但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希望下次见到她的时候,彼此都是平和的、愉悦的、饱满的。
不是不挫败的,毕竟从大三开始就在努力健全人格,然而几年过去了,才发现自己还没接纳自己。接纳都做不到,谈何健全?庆幸的是,或多或少看得懂自我,不急,我们慢慢来,慢慢来比较快。
喜欢前任,因为他跟以前的自己很像。一是因为懂所以有安全感,一是因为想救他走出来。我主观地认为,他过得不开心,因为以前的我过得很痛苦。但明显他完全不觉得过得不开心,这种状态反而是好的。凡事要么不想,要么想透彻。自己的状态就是不上不下,作茧自缚。
一提到想救他,大家都觉得我很圣母,但这种想法反而是极其自私的——我想通过改变他来救过去的自己。这令我恐惧。
到底自己是喜欢他,还是希望通过喜欢一个人这种行为来让自己内心平和,从而更爱自己?
我承认我是喜欢他的,他是第一个我愿意完全敞开心扉的男生。但我也承认通过喜欢他,我对自己更满意了,因为自己总算有了正常人的正常情绪。
无论是喜欢他,还是通过喜欢他从而更喜欢自己,自己的确有成长,至少比以前听得懂情歌了。大约是更懂爱、更懂珍惜了。
Teresa唱:情到深处人孤独。我不确定这段感情是否让我懂“情”这个字,但仍希望,以后能遇到相知相许、滋养对方、给彼此正能量的爱情。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更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