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一个流浪歌手,我唯一的愿望,哦不,准确说应该是梦想,就是名震四海。
尽管眼下,我在这条逼仄的阴暗的,充满了复杂的气味的过道里唱了三年了,但是我相信,终将有一天我必会名震四海。
在这个地下通道里唱歌,我的收入时好时坏。最好的时候可以在早餐的时候买个鸡蛋灌饼可以毫不犹豫地多加个鸡蛋;最差的时候只能一边有气无力地唱歌,一边用更强大的意志力跟饥饿作斗争——看到这里,你大概会怀疑,这种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还能好好唱歌吗?
你的怀疑没有错,在那种情况下,我是唱不出来好歌的,。于是恶性循环,唱不好就没人捧场,没人捧场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得忍着饥饿。
而且最近我的收入更不好了,一开始这条通道里就只有我一个卖艺人。占山为王,我在这里度过了三个春夏秋冬,不唱歌的时候,看着空荡荡的通道,我会产生一种错觉,这通道就会变成广阔的舞台,只可惜没有追光灯。不过眼下,我没有功夫也没心思去研究追光灯了,我盯着对面胡子拉碴的男人,已经看了至少半小时了。
他是个拉二胡的,来了整整一个星期。为什么我会这么清楚地记得这个日子,那是因为这个人他严重地抢走了我的生意。
我冷眼看着他缓缓收起二胡,端起面前的破碗,把里面的钱倒出来仔细数了数装进口袋里。然后把他那个军绿色的大衣铺在地上,和衣而卧。
我讨厌这个人,也瞧不起这个人。
看到他每次把那个破碗拿出来,我就来气。我觉得虽然我跟他都在这个逼仄的通道里,但是我跟他不一样。他就是个乞讨的,或者说他就是个乞丐,但是我不是,我是搞艺术的。
我仔细观察了好几天,我发觉每次行人路过他的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把一两个硬币扔进他那个缺了个口的破碗里,这跟平时他们往我的琴盒里扔钱的时候不一样。有时候他们会停下来听一会儿,然后再来决定要不要投币。尽管他们不投币,我也会继续唱歌。因为,我是个搞艺术的,我的梦想就是名震四海。
但是搞艺术也得先搞定生理需求。
二胡声中的硬币声音总是让我心烦意乱——我不清楚我为何能在二胡声里明确地辨别出硬币的声音,后来我想这可能就是艺术家的独特之处。
于是,我就想着,我要用什么办法让这个乞丐离开这里。
2
还没等我想出具体的可以实施的办法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直接触及了我的梦想。
我的吉他琴弦断了。
没有吉他,我就没法继续唱歌了。我寻思着当务之急应该先去买根琴弦,但是我最近几天的收入根本买不起一根琴弦。我终于切身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了。
就在我对着那把断了一根琴弦的吉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对面那个乞丐端着他的破碗朝我走了过来。
“不知道这些够不够你换一根琴弦的。”
说着,他的手腕稍微倾斜,那些硬币还有一些纸币争先恐后地掉进我的琴盒里。
我看了看那些硬币,又抬头看着他,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拒绝的,毕竟我曾经多么厌恶他啊,还想方设法赶走他。但是,我又觉得大丈夫应该不拘小节。
于是我对他表达了感谢之后,拿着那些钱去换了一根琴弦。
那个晚上,我买了一瓶二锅头,和一包花生米,和这个乞丐举杯共饮——他的雪中送炭成功地让我对他的讨厌值降低了几个点。
“小伙子,我挺喜欢你弹吉他的。”他喝酒的样子让我想起我爸,喝得很小口,咽下去之后会使劲地抿一下嘴唇。
我对他说出我的梦想,“我将来是要名震四海,称霸乐坛的。”
他笑了笑,“小伙子,有出息。”
“其实你二胡拉的不好。”我实话实说,并非来自于我对他收入的嫉妒。他的二胡拉的是真不好,“那首《二泉映月》有好几个音不在调上,但是那首《良宵》倒是非常不错。”
他摇了摇头,“我年轻的时候学过二胡,但是年轻气盛,学艺不精。如今都过去三十年了,现在更是手生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拉二胡呢?”原本我是想说那你就不要再跟我抢生意了,但是转念一想那样说的话反倒显得我丧尽天良,毕竟我现在还欠着他的一份恩情。
“因为我想回家。”
3
原来他的故乡叫做桃花镇,但是不要被这个名字忽悠了。其实桃花镇根本没有桃花,他也不知道没有桃花的桃花镇为何要叫做桃花镇。
反正,自从他生下来之后,桃花镇就叫做桃花镇了。
这世间原本就有很多没有缘由的事。
他从贴身衣物里拿出一张照片,看得出来照片有点年头了。黑白照片,白色的边已经泛黄。
照片上的他是很年轻的,目测就跟现在的我差不多。风华正茂的他身边站着一个姑娘,明眸皓齿。
他指着照片里的人说,“漂亮吧,我媳妇儿。”
我点点头,确实漂亮,能够甩现在铺天盖地的锥子脸好几条大街。
“她是桃花镇最漂亮的,谁都想娶她做媳妇儿。但是,嘿嘿,他们都没有我有福气。”他看着照片里的人憨憨地笑了起来。
“她年轻的时候最喜欢听二胡了,我就跟镇上的一位师傅学了二胡。后来站在她的窗户下面拉了好几个晚上的二胡。最后,她终于答应嫁给我了。因为她说她想听我拉一辈子的《良宵》。”
我听完笑了起来,“大哥,您挺潮啊。那个时候就谙熟追姑娘的技能了。”
他塞了一颗花生米进嘴里,“哈哈。也不是没干过写情书的事儿,但是不顶用。我就研究了她的爱好,也算是知己知彼了。”
我伸出大拇指,果然不容小觑。
“大哥,你为啥现在流落在外头啊?”
他的眼神暗了一下,“唉,说来话长。年轻的时候跟着镇上的人外出务工。听他们说南方生意好做,来钱快。就带着积蓄去了,去了才发现被骗了。一无所有,怎么办呢?幸好还有一副好身体。就想着去工地找个活先做着,当时就想着要多挣点钱,过年好回家。那个时候她已经有了身孕,我不敢告诉她被骗的事情,就哄她说生意忙,让她不要挂念。后来,生产那天,谁知道会难产,大出血。大人连同孩子都没了。镇上的人说,还是个女娃子。”
“那个时候我身无分文,连一张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
“前些年,挣了钱也够买车票回家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是不愿意回家。自从她去了之后,我就觉得桃花镇早就不是我的家了。到如今,一把年纪了,想着落叶归根,前年做生意又赔了个血本无归。”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原本想趁着最后再挣一点钱,也算是衣锦还乡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到头来,我是两手空空地来,又两手空空地回去。”
“到这里是我流落的第十一个城市,我攒够去下一个城市的钱就会走的。”他说,“这样,我一点一点地走,总会走回家的。”
“我不能客死他乡。”
4
他走的前一晚,我用那把跟随我多年的吉他弹了首歌给他听。
我问他,“你喜欢听什么,随便点。以后等我名震四海了,要听我的歌可就得排队了。”
“你随便吧,唱你最喜欢的歌就行。我们那个时候听的歌,在你们这些年轻人眼里肯定已经是一些土的掉渣的了。”
他安详地坐在那件军绿色的大衣上。
我给他弹了一首陈百强的歌,《今宵多珍重》。
他听完又冲我憨憨地笑了笑,“小伙子,你将来一定会名震四海的。”
后来他走之后,逼仄的通道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我的收入依旧时好时坏,其实我知道,有没有他根本没什么关系。大概是因为我的弹唱功夫根本就不好,也不值得别人毫不犹豫地投币。
但是我每逢想起那个晚上,他安详的样子,听我唱那首《今宵多珍重》。
他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隐约有泪光闪动。
我想,就在那一刻,我已经名震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