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
初见胡歌,是在小学三四年级。当时《仙剑奇侠传一》正在热播,胡歌饰演李逍遥,余杭镇的、一个有着成为盖世英雄梦想的店小二。记得当时还特别喜欢赵灵儿,讨厌林月如。李逍遥和赵灵儿的爱情对于那时小小的我而言,是羡慕并为之欢喜的。林月如的出现,仿佛是一张白纸上的一个黑点、一块璞玉上的一条裂缝,让人心生厌恶。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回头看林月如这个角色,厌恶全消,还莫名觉得有些感动。她对他的爱,是单方面的,不求得到回应,一直在默默付出。给他的爱一直很安静,却又那么奋不顾身。再想想当时自己对她的看法,显得有些幼稚。也许,当初对胡歌的喜欢,也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帅,阳光开朗,唱歌又好听,单纯却又微显单薄。
重逢
也许不得不提那场车祸,毁了你的相貌,在右眼皮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疤痕。车祸带走了你的助理,你心痛万分,却原谅了那个肇事司机,默默在云南修了三所以助理名字命名的希望小学。为了演好景天这个美少年,你用刘海遮住了那道疤,也许也遮住了你的心。《仙剑三》捧红了杨幂,我却特别心疼那个你,那个负伤归来的你。后来,你去演话剧,我觉得是对演技的一种提升,更是追求内心的安定充实吧。凤凰重生之前必须浴火,也许这些正是你为了涅槃所做的准备吧。
回首
一介书生,白衣飘飘。赤子之心,江左梅郎。前阵日子,微博空间被你的电视剧霸屏,我独爱《琅琊榜》。这也是我唯一一部看完整部的电视剧,也许是因为跑龙套的导演,也许是因为强迫症加处女座的剧组,也许是因为涅槃重生的梅长苏。不管因为什么,这部剧是我的大爱,也是一部必火的剧。我也料到了你的再一次大红大紫,却又宠辱不惊。我知道,回首,你已重生。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久处不厌莫若相见如初
对你的喜欢,与日俱增,喜欢你的情商智商,多于你的外表,你是我永远的男神,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