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批判享乐主义,认为享乐不能作为人生价值的标准和人的行为的指导方针。他赞同斯宾诺莎的观点,即享乐不是行为的主要动机,而是从事创造性活动所相应产生的副产品。
弗洛姆认为,不幸福可能是因为一个人没有获得他所希望的成就,或者是因为健康受损,或者是因为一些环境因素的影响,但根本的原因可能是他缺乏创造力,生活空虚,没有爱人的能力,或者是因为他的一些内在缺陷。他认为,幸福是一个人整个有机组织的感受,并能够影响整个人格。躯体对幸福感的反应,往往比意识更显著。不幸福的人常常愁眉苦脸、无精打采、倦乏,或者有头疼甚至更严重的疾病。幸福与否也会影响心理与情绪的功能。
弗洛姆随后分析了享乐的种类。他认为解除痛苦压力后的满足是一种最普遍的享受,也是最容易在心理上获得的。还有一种享乐是建立在不合理的心理需求上的。比如因抑郁、恐惧或愤怒引起的嗜睡。还有因贪婪、嫉妒、羡慕、缺少安全感并且焦虑等心理失常引起的欲望。这些不合理欲望的一时满足可能会带来幸福的幻象,但其从根本上是不能“被满足”的。幸福和愉快带来的享乐则是由个人内在的创造力带来的。除了满足、不合理的享乐、幸福和愉快以外,享乐的种类还有“喜悦”和“轻松”。一个人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或者做成一件事就可以获得喜悦感,不一定具有创造性或者特殊性。“轻松”则是身体上的舒适感。各种“享乐”中,幸福和不合理的享乐具有伦理价值。弗洛姆说,有价值的事绝不会轻松,要想获得幸福,就要承担艰巨的个人使命,彻底发挥他的创造力。他批判了现代社会中这样一种现象:为达到享乐目而采取的手段日益篡夺了目的的地位。比如广播电视本来可以传播给人们最佳的音乐和文艺节目,但我们所听到看到的却多是有损智慧与趣味的节目和广告。
接下来,弗洛姆分析了信仰这一性格特征。他说,“信仰”的含义是“坚定”,人不能没有信仰。可以将信仰视为一个人性格的特征,它能影响一个人对一切事物的体验,它能够使一个人面对现实而不存幻想,仍能够依靠信仰来生活。在这里,他特别谈到了信心。他认为对他人存有信心,也就是对他人的信任,是对这个人基本态度和人格核心可靠性和不变性的确认。而对自己有信心,就是对自我本体的确定,也唯有对自己有信心才有信任别人的能力,否则自我本体就会感受到威胁,便要依赖别人,将别人的赞许变成自我本体的基础。同时,信心也是相信人具有潜能。这一点在教育上特别有意义。教育就是应该相信人具有潜能并协助他认识到自己的潜能。相反的做法是成人驱使儿童做合成人意的事,制止他们做不合成人意的事,这不是教育,而是操控。而最高层次的信心就是信任人类,比如过去反对宗教的奋斗就是对人类理性与能力的信仰,是要解除精神上的枷锁。弗洛姆痛心于现代社会的缺乏信仰,他认为这是极度混乱与绝望的表现。一方面,存在意志瘫痪的现象,这是因为内心感到无能。另一方面,还存在极端的疑虑,这是一种会产生神经病态的强制疑心。现代疑虑的典型现象是一种冷淡的态度,认为一切事皆属可能,没有必然的事。很多人感到困惑、孤独、无措。而合理的疑虑在人格发展上具有重大作用,它与逐渐脱离权威控制有关,它也是现代科学与哲学的主要原动力。与缺乏信仰同时存在的现象,是不合理的信仰,它是对某人或某物盲目的屈从,比如对领导者、机器、成功等的信仰就是不合理信仰。弗洛姆认为合理的信仰基于我们自己的创造性体验,所以任何超越人类体验的东西都不应该成为我们信仰的目标;当一个人所相信的仁爱、理性、公理等观念不是出于他自己的体验,而是别人教他相信的,也谈不上是合理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