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遇见的你第三年零四个月,我发觉我已经忘记你了。
还记得吗,那个春天的午后,教学楼后的花绽放的正好,一丝丝柳絮飘飘扬扬在半空,偶尔吹到人们脸上。我遇见你,一见钟情。当时的感觉就像嚼了一片薄荷,心里溢满了清爽和悸动。
同年十月,已是中秋。你和我,在一起了。我不知道你是否天生喜欢自由,总感觉你心不在焉。当时的我,很喜欢很喜欢你,恨不得把你找个玻璃匣子装起来的那种喜欢。我买过一对手表,现在看来实在劣质,到现在,我还能想起当时你拿着它晃啊晃,生怕谁看不见一样。
深秋,天气凉的很。我是最怕冷的,却每天傍晚等你吃完饭经过车棚,有时你会握住我的手,问我怎么这么凉。那时候,一次牵手足以兴奋一星期。那年圣诞节,你送了我一盒巧克力,很多人看到,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我男朋友。在后来很多很多时刻,我望着你,真羡慕那年的自己,可以告诉别人你是我男朋友。2015年元旦,你陪我跨年我却睡着了,我记得你说,我是你最爱的人,我一直一直都记得。
我不知道我到底喜欢你什么,不羁?洒脱?自由?好像都是,好像都不是。大概也不必非要想出个理由,不管怎样,我爱你,我曾不顾一切的爱你。
有一段时间你告诉我,你们常常想起以前的事,想起初中,想起那个车棚。我又何尝不是呢,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想起傍晚时分夕阳流淌成黄昏,我走在你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你聊着天,看着你的侧脸,偶尔痴笑。偶尔会有三三两两的好友,在身后起哄,我望着你,如果这是永远,多好。
我们还是分开了,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这是平平淡淡的越走越远。我无数次企图让我们之间的感情起死回生,我知道,回不去了。你和我,再也没有我们。
分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在挂念你,很多个难眠的深夜,我辗转反侧,脑海里全是你和你陪我走过的路。也许比起轰轰烈烈,曾经平平淡淡揉进生命里的人更加难忘些吧。
在做过那么多荒唐幼稚的事之后,我终于还是忘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