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智慧的老富兰克林常说,如果你辩论不休,争强好胜,你或许有时能过得胜利,但这种胜利是空洞的,因为对方还没有认可你。
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一种暂时的,口头的,表演式的胜利,还是一个人的长期好感?但是,你很少鱼与熊掌兼得。
在你辩论的时候,你也许是对的,甚至是绝对正确。但你想改变别人的思想,一如你无法改变已有的事实一样。
我认为,无论一个人的智力如何,都不可能说服别人改变思想。
林肯有一次责罚一个青年军官,因为他与同僚激烈争执。林肯说,凡绝招成功的人,不能费时于个人的成见,更不能费时去承受结果,包括丧失自制时无法控制的脾气。你不要锋芒毕露,要让步,即使你是完全正确的,也不妨向对方做些让步。与其为争路权被狗咬,不如给狗让路。
所以要做到令人信服,请避免与人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