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行者。
但是我不姓孙,尽管他是我的偶像。
本来我是不愿踏上这条路的,但我丢了东些,我要去找回来。
那时我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我冲动任性,未来遥望闪光。在我大好时光中的某一天,亲爱的老妈打来电话,大意是村里那颗青梅竹马的美丽白菜就要成熟,四周围满了虎视眈眈的不善之辈,要我赶紧回去拱。
原来我变成了行者二师弟。
我还是马不停蹄赶回去参加拱白菜大战,结果不幸失败。白菜最终被晦气如沙师弟之人拔走,尽管他爹富如如来,我还是报以最恶毒的目光。
我哭成了狗。老妈轻抚我脸,笑盈盈说:“咱村又不是只有一颗白菜,西头还有一颗甘蓝,你要不要拱一下。”
我气呼呼道:“你怎么懂。”
老妈道:“我怎么不懂。”
我还是哭。我太伤心了。
妈妈还是笑:“傻孩子,你看人家孙行者,顶天立地,这才哪到哪啊,乖宝宝,我叫一声你的名字你敢答应么。”
我破涕为笑。
妈妈说:“这才对嘛,不喜欢就算了,爱情这东西该来的时候总会来,人生除了爱情还有梦想,你做好迎接它的准备没有?”
老实说,没有,我都不知道梦想为何物。我有些小聪明,可是喜欢偷懒,因此一事无成。多像二师兄啊,我心里隐隐发痛,二师兄最后还功德圆满了呢。我要像大师兄一样顶天立地。
这就是我踏上这条路的原因,我要去寻找梦想。
妈妈极力反对,她拉着我的手放在她掌心,眼泪淌了下来。她说:“好孩子,不怪老妈说你,你总是忙,妈妈也不明白你在忙什么,但你再忙,也不至于没机会给老妈报个平安。你在外工作,为建设别人的家园增砖添瓦流血流汗,你那么聪明,为什么不留下来建设自己的家园呢。妈妈本来体弱多病,眼睛有疾,还指望你多陪伴,何必舍近求远呢,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这次换我笑了:“我说老妈,您一定长命百岁,等我有了出息,您就享清福吧!”
我就上路了。
老妈用她最珍爱的月牙梳梳理了头发,特意换上新装,颤颤巍巍扶我到村头,说你可不要走的太远,妈妈眼睛不好,走太远望不到。
我说嗯。
老妈又坚决交给我一沓钱,说想家了就回来看看。
我说嗯。
我的第一站是上海。那是在几个大城市里抓阄抓来的。我认为,大城市天地广阔,包罗万象,生活在那里的人肯定活的更明白。
我是做火车去的,其实我更想坐筋斗云。
上海蛮大的,大到容纳了三千万人,但我想,里面一定有一千万像我一样的傻瓜,这数目正好等同于外来的人口。
我开始工作。工作之余,我问他们生命的意义、奋斗的目的,但没有人能告我,无论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无论耄耋老人,还是天真孩童。他们也没活明白。但也许,这个问题太大了。
我将问题缩小一下,随机采访了一百人。其中,37人怀疑我有病,62人告诉我他(她)很忙。只有我的同事,表示了同样的疑问。
我以为找到知己,只是没过多久,知己便携带老妈送我的盘缠回家寻找答案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只好留下来,为了温饱,为了寻梦。
好吧,编不下去了,我没脸回去。
我发现我永远也不能了解上海。这里节奏太快了。早上急匆匆起床,胡子来回蹭两下,牙膏沫往下一咽,就飞奔出门。我根本停不下来,休养一周就会被世界抛弃,像疯狂原始人一头扎进先进社会,满脸只剩惊慌失措。
我的多数同事,年轻朝气,敢爱敢恨,却被工作折磨,又兢兢业业,看人脸色,每天匆匆忙忙。他们和我一样,来到这个城市寻梦,却不知梦想为何物。他们既想一夜暴富,又想稳步晋升,拼命而不踏实,又不甘于平庸寂寞,很努力很努力,却只能成为别人眼里的普通人。
我不会感到寂寞,周围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批人,又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可是我又常常寂寞,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批人,又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换过几份工作,试图挽回一些安静稳定,但接受信息太快还是让我应接不暇,前几天还感情深厚喝酒到深夜的同事,今天就不见了。我回忆起他们,脑海里始终是一样熟悉的笑容和嘴角的上翘弧度,只是朦胧了脸庞,记不出名字。
他们都被冲走了,我还在苦苦挣扎。
我也不能理解上海的姑娘。明明年龄相仿,明明彼此喜欢,却忙到没时间谈恋爱,却总要先立业再成家,却上床了还能突然黄了。
也许我扎在了流沙里,虽然没能将我淹没,但这样被裹到东,被裹到西,时间就一点点耗尽了。它也没能给我搜寻的答案,却让我差点忘记追问的难题。
在其中一个姑娘抛弃我之后,我抛弃了这座城市。幸好,隐忍的时间里,我攒够了不至于饿死的资本。
我又上路了,我还有青春热血和对抗世界的勇气。我还是做火车去的。
我一路慢慢流浪,经过一座又一座城池——这是我最接近行者的一次,因为吃睡不好,瘦的皮包骨头,而且眼窝深陷下去,颧骨突出显现——但都待不长,当攒够去下一个地方的资本,就毅然决然上路。路途没有遇见智者,自然也没机会大彻大悟,只是慢慢淡忘了家乡。同事们总是不解:你又挣钱不多,还老去穷游。
真好笑,一只鸟不想被关在笼子里,和他有没有钱关系很大嘛。大的是整个世界。
我又流窜到了杭州。我还有对抗世界的勇气。我还是做火车去的。
我喜欢这个城市,更喜欢这个城市的姑娘。这里的姑娘婉约而不娇气,淡然冷漠却也真诚实在。我别有用心勾搭一姑娘,结果没成功。我想谈爱情,但她想谈梦想,于是我们探讨梦想。我问她的梦想。她回答说,挣很多钱。我问,那之后呢。她挠挠头说,还没想好,等挣到很多钱再考虑。
我便握住她手柔声道:“依老衲看来,很多钱是完成梦想之后理应所得,是途径,不是终点,而且,多少才算多呢。”
姑娘并没有被融化,而是抽离出手,并严肃起来:“你看,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不合适。”
我的阴谋被粉碎了。
我又一次伤了心。但我的可怜招来了另一位北方姑娘的宽慰。时间渐长,一来二去,我们成了好朋友。但男女之间,哪有真正的友情。这个善良的姑娘没上一位好看,我痛恨自己在美貌与内涵之间选择后者,这也许就是阻碍人类停滞不前的原因。
姑娘想与我谈爱情,但我想谈人生,于是我们谈人生。我问她怎样看待人生。她回答说,寻找快乐。
我严肃道:“你理解错了问题。”
她挽起我的手臂娇笑:“哈哈,你理解错了人生奥。”
我对她无感,但任其挽着,随口接话:“怎么讲。”
姑娘突然认真起来:“你看,有那么多人那儿执着的追求成功,无非是名利权。出名的为享受光彩照人众人羡慕的感觉,得利的为享受周到完善服务享乐的感觉,获权的为享受支配他人满足自我的感觉。说到底都是一种感觉,我要的就是快乐——”
她讲着讲着竟然流出眼泪:“你知道吗,我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我想有个家,我好羡慕那些听妈妈唠叨的孩子。”
她抹了一把眼泪,忽然问:“你妈妈也会唠叨么?”
我竟然哑口无言。我的老妈,我已许久不曾问候,接到电话也是匆匆挂掉,我总是不知如何将谈话继续,我甚至做不到倾听。
姑娘径自说下去:“我这人吧,也没什么远大的梦想,反正无论多么盛名,睡觉总是占那么大地方;无论多么富有,吃饭总是吃那么大一碗;无论多么权贵,死后总是进那么黑地下。只要快乐就好了。”
她笑的那么开心,那么认真,眉毛都弯起来,像是春风吹化了冰冻的湖面。那一瞬间,她的美丽胜过我青梅竹马的白菜。
我差一点就爱上她,甚至疯狂到想给她一个家。
但我又想到此行的目的,这算什么答案!
我决定继续上路。她挽着我的胳膊,慢慢腾腾送到车站,问我能不能留下来,或者跟我走。
我默然无语。
她拥抱了我,对我耳语:“你可不要走得太远,我眼睛不好,怕看不到你,给你一个月时间,回来找我。”她捋一下头发,摇摇手指。
我转过头,忽然掉下泪来,那句话是那么的熟悉。我想我这一走,丢掉的东西没找到,天赐的宝贝就要遗失。
我又一次上路。我还是做火车去的。可我连对抗世界的勇气都没了。
再此之前,我是一只独狼,穿行于来往人流。可是他们都叫我单身狗,恨不得咬死他们,多难听啊。汪,汪汪……
但是,我要亲手毁灭一个真实的美梦。
眼看窗外景物飞速倒退,我忽然心慌,我开始恼怒,我开始后悔,我恨不得立即返程。
但我终于说服了自己,作为一个行者,就不应该拖泥带水。为消除罪孽,我来到拉萨。
我眼见许多虔诚的教徒,这些人,从四川啊青岛啊什么地方,一路磕头,一路亲抚大地,用身体一年两年的丈量大地,来到拉萨,来到布达拉宫,激动的满含热泪。
我无法理解他们的追求,也许为消除罪孽,也许为追求永生,或者死后升入天堂。他们的信念远胜于我。但我明知,我们追求的,不是同一种东西。
虽然如此,我还是学着他们:双手合十,高举于头顶,放下额头,再到胸前,顺着趴下,整个人在地上,双手向前一划,再起身,向前走三步,重复……
我爬出没五十米,已经浑身酸痛,只是无异于罪孽排解。看来庄严肃穆的西藏,纯净清灵的天空,都无法洗涤我的罪恶。
我一直游荡到深夜,漫无目的走来走去。直至被一阵歌声吸引。
歌声的主人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正直我离家时的年纪。广场上已然人气俱无,他仍然闭着眼睛,拨动琴弦,唱的很投入。我往琴盒里丢了五块钱,拍拍他:“喂,没人了。”
他眨了一下眼睛,不为所动。
我笑道:“唱这么卖力干嘛呢,钱已经够多啦。”
他一听到“钱”字立即露出鄙视的眼神,停下手来,不屑道:“我可不是为了挣钱,挣钱只是生存之道。”
我哈哈大笑:“挣大钱才是目的吧,你这么努力,是想有朝一日被人挖掘么。”
小伙子竖起眉毛生气道:“大叔,被人挖掘当然好,会让更多人见到我的表演,就算不被挖掘,就算一分钱没有,我也会唱下去的,这是热爱,热爱你懂吗,大叔,这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嘲笑他:“年轻人太天真了,为了一句热爱,将自己搞的那么狼狈,何苦呢。”
小伙子明显发怒了:“大叔,你不会懂的,我喜欢唱歌,和喜欢的东西在一起,怎么会觉得苦呢。”
一道灵光闪过,因为一个姑娘,一个小伙子,苦苦追求的问题竟然有了答案。
小伙子见我发呆,便用手在眼前晃。我说:“小伙子,快回家吧。”
小伙子一耸肩,笑道:“我没家可回啊,也许有一天,也许在哪里,会遇到一个姑娘,我喜欢她,她喜欢我,那里就是我的家。”
我说奥。
他又问:“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又呆住了。这是我第二次哑口无言。
八月份的天气挡不住我浑身冰凉。
“是啊,我为什么不回家呢,问题都找到答案了。”我问自己。
我再一次感到心慌,我急迫的想要回到曾经离开的地方,我渴望那双手重新轻抚我脸庞。
我再一次上路。我是坐最早航班回去的。
当时作为行者,我还留着学生头,长着青春痘;现在作为归者,我已满脸络腮蓬头垢面。
七年了,我妈该有多么想我!
当年离开时,村庄萧索暗淡,现在归来,村庄焕然一新。崭新的柏油马路亮光闪闪,成排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起,整齐的白杨迎风摇摆,像是共同欢迎无用之人还乡。
我急切推开自家大门,一根铅笔粗细的铁丝拉成晾绳横亘庭院中央,由于挂重下坠成了弧线。一排衣服挂在晾绳上,一弯彩虹挂在衣服上。我开心的想笑,喜欢的一切又回来了。
一拉开屋门,顿觉空气闷热,窗帘紧紧关闭,光线很暗,眼睛要花好长时间适应。冰箱在嗡嗡作响,打开一看,我顿时呆若木鸡,眼泪失控般奔流而下。
七年了,我突然杀回来,想给爸妈一个惊喜,结果收到惊喜的竟是自己:冰箱里面满满摆放着我最喜欢的水果硬糖,熏肉火腿,和冰激凌。它们都是新鲜的。
然后我走进自己小屋,打开墙上开关,白炽灯光晕下,整齐的生活空间依然一如往昔,没有半点灰尘。旧钢笔还横躺在书桌上,笔尖露出墨水沾染桌面的痕迹仍在,墙上贴的海报也没有撕掉,杰克.斯派洛仍然冲我微笑,书架上如常整齐摆放着各种书籍。
肯定是亲爱的老妈,我想死她了。
后来爸爸进来,见到我很是激动。我将自己整理干净,我们在门前大榆树下吃了午饭,我进门时竟然没有注意。我问爸爸:“老妈呢。”
爸爸叹气良久,缓缓道:“因为门前宽敞,那年你走后,你妈在门前种下这课榆树。她盼望它赶快长大,枝繁叶茂,投下一大片阴影,和你坐在树荫下,摆一张桌子,乘着凉,吃着西瓜,聊聊天,说说地,就像我们现在做的,但你一直没回来,你看,现在它都长伞盖那么大了。”
我放下啃了一半的西瓜,焦急道:“老爸,别岔开话题,我妈呢。”
老爸抿一下鼻子,显然在稳定情绪:“你也知道,你妈身体一直不好,后来查出重病,你妈坚持治疗,到后来头发大把大把掉,脸色枯黄的不成样子,她本来念叨让你回家,后来死活不让我打电话,她说鲜花还是凋零前比较好看。那你就留着她当时的模样吧。半年前,她去世了……”
我一下跌坐在地,继而嚎啕大哭,眼泪大颗大颗砸下。
老天爷啊!待人何其之薄!
我疯狂扇自己耳光。一直以来,我去追求什么狗屁梦想,我就知道我走太快,肯定会丢了什么东西。
和喜欢的一起在一起,我得到了,我也永远失去了。我他妈转了这么大一个圈儿,原来它就在我脚底下,而我就这么让它在眼皮子底下消失了。我甚至没能伸出手。
我永远吃不到妈妈亲手做的土豆炖牛肉了,也永远感受不到她抚摸我那混蛋脸庞了。
我恨自己,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但那又能怎样,我哭到眼睛泣血又能怎样!
我痴心妄想衣锦还乡一家团圆,我自以为是,以爱之名伤害了最亲近的人。
我在老妈坟前跪了一夜。第二天,老爸交给我一个信封,他说,妈妈所有想对我说的话,都写在里面,只是不能写的更多。他还说,老妈生前最盼望的,就是要我赶紧成家。
我打开信封,信纸足足有十页,里面还有一把银色月牙梳,那是姥姥当年传下来。
我又在老妈坟前跪了一夜。
我想到,唯一能让她安慰的,只有这个方法。
于是,我再一次上路。我还是坐的飞机。只是这次,我带了月牙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