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到腻

  喜欢的东西可以很多,但是不管喜欢多少东西,我都会想让全世界都知道,直到我腻了。我有时也在想,真正热爱的东西,会不会也有一天会感到腻呢?

  两个月前和我妈去超市买东西,买完东我们习惯会在门口的奶茶店买杯奶茶边走边喝,顺便再聊聊天。以前我妈喜欢喝奥利奥奶茶,但是一共只买过三次我妈就腻了,真的是太喜新厌旧了。我妈第一次喝奥利奥奶茶是我推荐的,第二次,我问她要换换口味吗,她说就喝奥利奥奶茶,那个奶茶好喝。第三次,我妈还是要了一杯奥利奥奶茶,但是这次她喝到一半说,我发现这奥利奥奶茶没以前好喝了,喝完这一杯太腻人了,下次不喝了。

  这次刚结完账,我妈就跟我说,旁边新开了一家奶茶店,想去喝喝看。我问她为什么不去那家店买其他的喝呢?我妈说跟奥利奥奶茶一样去腻了。我很嫌弃的问她你怎么对东西那么容易腻啊?我妈说,她喜欢一样东西就是要喜欢到发腻,不管是什么,只要喜欢都会去做,会一直做,直到觉得腻了,才会停止。我都怕有一天嫌我腻,把我扔了。

  我完美的遗传了我妈的这个习惯,在她说之前我好像从没意识到,可能人就是这样的当局者迷吧,直到有个人点醒你。我非常喜欢宅在家里听歌,暑假两个月,除了吃饭、上厕所、睡觉时不带耳机,其余时间我都戴着,感觉离开耳机可能就会死,然而到现在也没死。我还有单曲循环的爱好,之前有一首我喜欢的歌我循环过整整五天,直到第六天我发现我想听听其他的歌了,才让另一首代替了它。虽然那首歌一直都还在我的歌单里,但是已经很久没听过了,看到了也没有任何想听的欲望,这是得有多腻。可是喜欢一样东西就是要狠狠的喜欢,反正最后都只有两条路,要么彻底爱上,让它成为你的习惯,要么就觉得腻了,扔掉。我所有喜欢的东西的结局全部都是后者。

  我是一个恋旧的人,那些觉得腻的东西,我会舍不得扔,我都会好好的收着,摆在房间的任何角落。渐渐发现房间满了,我的心也满了,那些东西就那样阻碍着我喜欢其他的东西。我开始想要扔掉一些东西,有些东西虽然明知道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用,但就是下不了手,心疼啊!那些再怎么说也是我的过去啊!也是我宠幸过的“爱妃”啊!就这样打入冷宫了吗?答案是肯定的,闭着眼睛,狠着心都装了起来,把有用的捐掉,没用的扔掉。现在的房间空了,心也空了。不过之后又会是这样的一个循环:喜欢——厌倦——扔掉——喜欢。

  在努力让我喜欢的东西,有一样是可以变成我爱的东西的这条路上,我走得太累了。对于父母的爱是与生俱来的,不用我太废力气,可是其他的东西呢?我没有什么热爱的东西,我很羡慕那些为了自己热爱的东西可以不顾一切的人。他们有勇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而我怕走出家门一步,我怕面对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碰壁。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觉得以后的我可以面对一切的失败,我的内心已经足够的强大了,但是第二天醒来都把我打回现实,现实告诉我我其实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没有勇气去开始我想要的生活,连追求的心都没有,我害怕所有的一切,害怕失去,害怕失望,害怕失败。我是一个没有没有梦想,没有勇气的人,我只会得过且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彻底的失去了原本仅有的那一丝勇气,现在的我被现实的笼子罩得死死的,这里没有钥匙,所以我要去找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现实去往梦想的一把钥匙,可是我没那么好运,我至今还没找到那把要是,但我相信会找到的。失去梦想和勇气的我每天都在寻找着钥匙,找了那么多像的钥匙,可是没一把是可以打开的,最后只能放回原处,让它等待属于他的那把锁。喜欢了那么多的东西还是没有找到一样可以爱的,我开始怀疑老天爷真的有给我安排可以让我爱的东西吗?一番挣扎我还是选择相信老天爷。我还是会想把我喜欢的东西让全世界都知道,那么如果我最后有幸爱上了,那有全世界会看着我,我就没理由退缩了;如果不幸还是腻了,那只好对全世界道个歉,我还是没有找到属于我的热爱,但请相信我仍在努力。只有喜欢到腻了,才知道那不是我爱的,爱情可能也是一样。钱钟书先生和杨绛先生的爱情是我一直所羡慕的,钱钟书先生说“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没有轰轰烈烈,至死不渝,有的只是平平淡淡,他们俩就是天生的一对,不管怎样都会遇见,遇见了也就知道了。有些东西喜欢的只是表面,深入了就不喜欢了;有些东西喜欢的是表面,深入了更喜欢了;有些东西不喜欢它的表面,可是深入了才发现我要的一直是它。

  喜欢就狠狠的喜欢,喜欢到腻,喜欢到变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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