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喜欢旅行这件事,也许还得从小时候说起。
我生长在赣南的一座小镇上,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孩子,喜欢逃离,对未知的世界总是有无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父母告诉我,我刚生下来的时候,没有哭,一声不吭,只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护士还以为这孩子有问题,赶忙拍了拍我的屁股,我才哇哇大哭起来。
三岁那年,奶奶带着我去集市上买菜。我趁着奶奶不注意,一头扎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位好心的大妈看我一个人在街头游荡,便收留我在她家。因我当时年纪太小,说不出自己的家庭地址和父母的联系方式,家人找了两个星期才把我找到。奶奶一看到我就自责的哭了,抱着我问我想不想家,我笑嘻嘻的说不想,外面好玩。
小学的时候,我最大的快乐就是下午四点钟放完学跑到野外去玩。去田间采花,去河边捉鱼,去山上摘果子。那时我跟弟弟表弟住在外公家里,我跟着他们一起到处玩,哪里都敢去,什么都不怕,活像一个男孩子。
初中开始谈恋爱,有次看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跟闺蜜打情骂俏,伤心之下课也不上了,逃到学校后面的山上躲起来。到了晚上还不见我人影,班主任着急了,便带着一群人打着手电筒来山上找我。我一声不吭嘟着嘴背着手跟他们回去,手里攥着采来的几朵小野花。后来跟男朋友分手后,我还经常一个人去后山玩,乐此不疲的探索山中的一切。
高中时在学业的压迫下,逃离的心渐渐收敛了一些。高考结束之后,我第一次一个人坐火车去广州,找在那边工作的父亲。那时我十八岁。尽管在后来的时光里,我一个人旅行过很多次,但是这次对我而言意义是最深刻的。后来考大学,家人都说不要考太远,考本省的大学就好。我说不,我想去冬天经常下雪的地方,因为我所在的小城很少下雪,雪对我而言是很美好的存在。我便一路向北,大学考到杭州,研究生考到北京,离家越来越远。
有人恋家,有人渴望安定,而我则钟情于漂泊。所以我喜欢旅行,喜欢逃离。在一个地方待久了,总让我觉得呼吸不畅,便想要换一个地方生活。坐在车里,头靠在椅子上,就会沉沉睡去。不管车开到哪里,都很安稳。喜欢颠簸的感觉,喜欢四处流浪。
大学毕业旅行和朋友去了泰国,那是我所有旅途中最难忘的一次。在曼谷搭着摩的在高楼大厦间飞驰,在芭提雅海边看昏黄的落日,在清迈古城里抓一把饲料喂鸽子······有趣的是,旅途中还遇到了许多可爱的人,偶遇的韩国高中生旅行团,夜市一起买项链的英国夫妇,当地友善的泰国司机。异域的人的景都让我无比着迷,那是之前从未有过的经历。而与旅途中跟陌生人交流,让我接触到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也让我更清晰的认识自己。
当时还离开朋友,一个人去了清迈国家博物馆。我是一个博物馆迷,不管去哪里旅行,我总要去逛一逛当地的博物馆。朋友们戏称我是个不解风情的老古董,他们不懂博物馆有什么好玩的,不如去酒吧,KTV,闹市,那些地方才是年轻人的天地。我不知如何跟他们解释,只好勉强笑笑。只有两件事情能让我的内心感到真正的宁静,第一件事是写作,第二件事是逛博物馆。前者让我在自己的思想里畅游,后者让我在历史的厚重中思考。
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都会让我觉得世界太大,自己太过渺小。如果不是远行,怎么会了解远方的某个陌生而绮丽的生命轨迹。当你蜗居在城市,为着尚不可知的未来奋笔疾书的时候,总有远方的人做着相反的事情。同时,他们又在等着你,以主人的身份等着过客们来经历一次他们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到前世的乡愁,便义无反顾的搬去那里。我欣赏她的果敢和勇气,有时逃离的念头就是这样心血来潮,没有目的。
三毛曾经说,如果一个月只能读一本书的话,她会选《小王子》。《小王子》也是我最爱的书,我爱小王子,因为他单纯善良,而且在旅途中明白了玫瑰对于他的意义。当经历过苦难般的流浪,小王子的灵魂会回到他的星球,和玫瑰永远在一起。
我一生所寻,不过爱与自由。旅行本身意味着自由,而旅行的过程则是寻找爱的过程。在旅途中享受自由,找到爱,这便是旅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