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突出基层多元治理资源的融合,健全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治引导公众参与,以法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德治使人心良善,有效激发社会活力,努力推动乡村走向“乡风文明”,实现“治理有效”。
以自治“激发活力”。一是依托多元协商调动居民积极性。按照“社区搭台、还权于民、多方参与、民主协商、全程监督”的原则,创新推广社区民主协商“十步工作法”,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监委会全程监督,多元协商主体参与,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把居民的“看法”转变为解决问题的“办法”,营造社区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是依托村规民约调动村民主动性。按照“合情、合法、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以践行村规民约为核心,严格落实“三上三下”工作要求,修订完善633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夯实村(居)民自治基础。三是依托制度建设保障村务合法性。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民主”制度,选择有威信、懂财务、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上“锁”,让财务、工程、民生保障等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以法治“定纷止争”。一是着力基层基础培养法治队伍。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途径,在全县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律师队伍中挑选38名业务精、素质高、讲奉献的精干力量组成“基层普法讲师团”,以举办专题讲座、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方式,为“法律明白人”提供高质量培训180余期次,在全县25个乡镇、633个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6448人,实现村村有“法律明白人”。二是着力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院坝会、法治培训、村级“大喇叭“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免费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万余份,发放法治日历、法治纸杯等法治生活用品10万余个,开展“以案说法”大宣讲活动70余次,切实提高村民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用法治助推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有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三是着力法律服务解决民生难题。充分发挥“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作用,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便民化,为群众提供“延时、预约、上门”服务30余次,为老、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便民公证62人次,减免公证费13020元,受理援助案件284件,落实法律援助事项1814人次。在633个村(社区)对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的身份信息、职责责任、联系方式进行公示,打通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渠道。大力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兑现农民工工资115.72万元,司法救助11.6万元,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德治“春风化雨”。一是围绕家规家训弘扬家庭美德。以传统经典家规家训为典范,大力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把家风建设作为传承、弘扬传统美德的重要承载,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挖掘乐至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通过宣传发动、典型推荐、综合评定等程序,评选出杨与齐家庭、李素琼家庭等“十佳乐至好家规”,通过对典型家庭、典型任务进行全方位报道,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二是围绕“乐至好人”弘扬个人品德。开展两届“乐至好人”评选活动,通过单位(个人)推荐、组织审核、市民投票、综合评定等程序,从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评选“乐至好人”,组织宣传学习“乐至好人”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三是围绕文化浸润弘扬乡村公德。运用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精彩感人的艺术形式、易于传播的文艺作品、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在“道德讲堂”中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遵守道德规范,提升道德素养,形成文明乡风。